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資訊]遭性侵後懷孕求助管道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呼籲,若不幸慘遭性侵,建議先立刻就醫,除可採證將加害人繩之以法,亦可服用事後避孕丸及預防性病,「若因自己害怕沒及早處理,傷害則會擴大。」她指出,假如事後才發現懷孕,三個月內,因違背其意願可合法流產,無法如願得產下,「寶寶對母親而言是傷害結果,很折磨。」
警方昨已請醫院採集女嬰胎盤檢體,亦針對該名被害人指稱,是在下課回家途中,遭流浪漢性侵一事展開調查。

 
◎被性侵後第一時間:
●報案專線:110
●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公立醫院性侵特約門診求助
◎事後得知懷孕:
向各縣市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整合社福資源協助
台北市:(02)23964857
●台中市:(04)25293453
●高雄市:(07)5355920
◎產後無意撫養:
●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愛我 請您幫我)
●天主教福利會:0800-885-288(幫幫我的寶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