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剪報] 「泡澡治感冒」父性侵姊妹 讀幼園淫虐至16歲「還是人嗎」重判19年


「泡澡治感冒」父性侵姊妹

讀幼園淫虐至16歲「還是人嗎」重判19年

【蔣永佑╱台北報導】新北市程姓男子有輕度精神障礙,被控在妻子罹病後,從二○○一年起陸續向兩名女兒誆稱泡澡治感冒,帶去汽車旅館猥褻,大女兒哭訴從幼稚園起被迫幫獸父打手槍至讀高職離家為止,獸父竟轉而性侵妹妹,「爸爸還是人嗎?」士林地方法院昨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判處程男十九年徒刑。

判決指出,程家大女兒就讀高職美髮科,總是賴在上班的髮廊宿舍不回家,且因她在工作時,經常無故驚嚇或有說不出話的怪症狀,二○○八年十二月髮廊老闆娘察覺有異追問出上情,轉告她姑姑,才知道姊妹都受害,報警偵辦。 


「連妹妹也不放過」

程家大女兒指控,其母因罹患精神分裂症,無力照顧家庭,她被父親猥褻後選擇隱忍,直到父親也猥褻、性侵妹妹才告訴姑姑實情。她說,其父從她念幼稚園開始,每兩三天就逼她幫他打手槍,直到她十六歲離家為止。
檢警另在大女兒的日記中,發現她字字血淚地記下父親獸行:「爸爸還是人嗎?」「一開始是我……現在連妹妹你也不放過!」「沒想到你這次變態到極點更是強暴妹妹……」 

出庭作證崩潰痛哭

程男被捕後,推稱帶女兒去汽車旅館泡澡只是為了治感冒,又辯稱自己有精神障礙和憂鬱症,不記得曾猥褻及性侵女兒,反咬兩個女兒從小就愛說謊。大女兒出庭反駁父親的說法,激動到崩潰痛哭:「如果真的是照顧,我們幹嘛告你?」 

判決書斥罔顧人倫

法院認定,程男從二○○一年到二○○六年十月,多次在家中和汽車旅館猥褻當時十三歲的大女兒,大女兒若反抗便遭大聲責罵。二○○六年十一月到二○○八年七月,程男以相同手法猥褻十四歲小女兒,同年七月中旬以泡澡治感冒,帶小女兒到汽車旅館性侵,並逼她替他口交。
法官在判決書痛斥程男:「身為親生父親,竟罔顧人倫,為逞一己之性慾,不顧兩女兒心理人格發展的健全性及心靈感受……造成其等心理上難以磨滅之陰影!」昨依法將他重判。 

近年性侵女兒案例

2011/04/12
新北市謝姓智障男子從女兒小一起性侵女兒9年,直到女兒懷孕被老師發現才曝光,一審判謝男16年重刑。
2011/02/10
屏縣一名獸父離婚後,連續性侵8歲女兒直到15歲,二審被重判9年8月。
2010/09/05
新北市一名林姓父親吸毒後性侵3歲女兒被收押。
2010/07/06
台中縣一名獸父騙9歲女兒「性交」是疼愛的方式,連續10年將女兒當洩慾工具,一審被判刑10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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