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姦未有心理創傷 被告無罪
2010年12月06日 蘋果即時1名女學生升上高中後不斷蹺家,在家人逼問下,她向家人透露,5年前曾遭姨丈猥褻和性侵,但因擔心姨丈被關,阿姨頓失經濟來源,只好隱忍,「但一想到心情就很不好」。女學生家人帶她到醫院驗傷,發現女學生處女膜破裂,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罪將姨丈移送,檢方偵結起訴。
法官認為,被告始終否認性侵少女,且少女事後到姨丈家仍有說有笑,未出現恐懼等創傷症候群,因無法證明是姨丈所為,判被告無罪。檢察官得知判決後,認為以此為無罪依據過於牽強,且少女母親曾聽姨丈坦承性侵,將提出上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