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剪報] 淫亂家族兄弟囚三年半

淫亂家族兄弟囚三年半

香港蘋果日報 2010.12.16

【本報訊】一個緬甸華僑大家庭的家中幼女,去年與姑姐及一對孖生姊姊商討籌辦婚禮事宜,因拒在婚禮上奉茶給四舅父,觸發四名女成員自揭傷疤,爆出三姊妹曾遭淫辱,姑姐更曾被三哥強姦。

三女受辱後曾向大人投訴,但換來母親掌摑或長輩漠視。兩名中年兄弟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亂倫及非禮等 12項罪,昨同被判囚三年半。

兩名被告在家中分別排行第三及第四。四哥昨透過律師向外甥女致歉。法官潘敏琦宣判指,兩被告案發時濫用長輩身份,凌虐年幼的事主。報告指性侵犯令四名事主成年後仍感受辱,影響她們與異性發生親密關係。雖然兩被告已重過新生,但法庭判刑時必須考慮公眾對罪行的反感。

事主成年後仍感受辱

案情指,兩被告一家約 8至 9名兄弟姊妹, 82年來港,同住一單位。較兩被告年輕的胞妹 W於 16歲時,曾遭三哥非禮及兩度強姦。現年 33歲的孖生姊妹 X和 Y,是兩被告胞姊的女兒。她倆與胞妹 Z年幼時,曾多次遭兩被告性侵犯。去年底, Z籌備婚禮,與 W及兩姊提及不會在婚禮奉茶給四舅父,四女才講出各自受辱經歷,決心報案。

案件編號: HCCC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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