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一線間】關鍵一滴血!表哥殺表妹 血衣露餡 |
2010-12-05 20:57:54 TVBS |
破案關鍵,往往只在一線之間。7年前深夜,台北縣三峽一名女童陳屍在住家附近竹林,不僅遭性侵,還活活被掐死。當初報案人就是女童的遠房表哥,他說因為想抽菸,點燃打火機後,發現路邊有血滴,因此才發現女童遺體,不過刑警發現,竹林很暗,火光根本不足以看見血跡,加上對方上衣有血滴,於是一步步拆穿男子謊言,追出兇嫌。
女童家屬:「你們嫌犯怎麼不帶來,你們人帶來啊,來讓我看一下啊!孩子是我抱回來的,今天是我抱回來的,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她才十幾歲就死了!我怕小叔沒後嗣,我抱一個回來,人是我害死的!」
才12歲的女童,卻在住家附近的竹林慘遭性侵殺害,悲憤難耐的家屬聲嘶力竭哭喊,親人趕緊攙扶。檢警宣布破案的當天,再次勘驗命案現場,憤怒的群眾早已在現場等候,希望能夠見到狠心嫌犯,就在狹小巷道快要被擠滿時,檢察官和法醫,搭車抵達。
警方:「家屬一樣,不要進來,不要進來,檢方要看現場,你們進來做什麼?不要進來,不要進來。」
隔著封鎖線,家屬和村民只能在外頭等。當時命案承辦人,三峽分局刑警王正雄也在竹林中,就算遠眺還是可以發現他大力揮舞雙手,仔細向檢察官和法醫說明,嫌犯是怎麼徒手殺害女童。
記者:「目前現場勘驗狀況怎麼樣?」板檢時任檢察官王志超:「沒有,我們大致看一下現場。」記者:「那看到現場狀況呢?檢座可不可以講一下狀況?」王志超:「…。」
攸關一條人命,檢察官只會同法醫,卻沒帶嫌犯到現場模擬,家屬不能理解,情緒就此爆發。
女童家屬:「你們現在是什麼情形?嫌犯沒帶來,是什麼情況?稍微打開門一下,好不好,我們是受害人。」警方:「我們會跟你們說,檢察官以後會給你們說明。」女童家屬:「你們不能這樣,你們要帶人來,你們不能都沒帶人來,你們看一看就走,叔叔,閃啦!」警方:「我在執行公務,你不要撞我!」
三峽分局刑警王正雄:「本來要去模擬,後來就沒有,怕嫌犯被打。」
時間拉回到昨天深夜,天空飄著微微細雨,台北縣三峽的這個社區,還是燈火通明,民國92年4月13日,一名女童慘遭殺害棄屍,直到有人報案,案件才曝光。
新聞資料:「12歲女童的屍體,晚間10點多被人發現,全裸躺在台北縣三峽鎮的一處竹林中,立刻震驚當地的小村莊。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後,隨即趕到現場,圍起封鎖線勘驗。」
當時派出所員警第一個到達現場,發現事態嚴重,立即層層往上報,大批員警趕到這,為了避免破壞嫌犯可能留下的相關跡證,全都穿上鞋套,以手電筒照亮眼前的小路,進入命案現場。躺在水溝的女童上半身衣著完整,但下半身衣衫不整,內褲被脫下丟棄在一旁,女童的致命傷,是頸部的勒痕,穿著雨衣的女童奶奶坐在路旁,不敢相信心愛的孫女,從此天人永隔。
女童奶奶:「6點多吃東西,我就拿東西給她吃,她叔公也有看到,後來他去上班,她東西沒吃完,說奶奶我不要吃包肉鬆(麵包),後來我進去洗澡,出來就找不到人,我洗澡不用5分鐘就好。」記者:「6點多的事?」女童奶奶:「6點多,還沒有7點,我去洗澡幾分鐘,洗一洗而已,出來一直找,找不到人,一直找。」記者:「她媽媽呢?」女童奶奶:「媽媽帶3個小孩在樓上。」
女童家屬:「我幫她點火,好好走。」
家屬在馬路旁焚燒紙錢,一邊燒著一邊流眼淚說,希望女童跟著溫暖的火光好好走,令人不捨。警方鑑識完後,禮儀公司人員才把瘦小的女童遺體,從竹林裡搬出來,準備抬上車送往殯儀館等待法醫進一步解剖,看到這一幕,從小照顧女童長大的奶奶,徹底崩潰。
女童奶奶:「這樣害死我的孫子,還沒一歲就養她,法院手續都辦好,還沒一歲就開始養,今年12歲,我好捨不得。」女童家屬:「走啦,走啦。」
原來女童和奶奶沒有血緣關係,7個月大時就由不能生育的養母領養,就算不是自己親生的女兒,養母和奶奶還是盡心盡力照顧女童,買新衣服給她穿,趁著天氣好帶她去玩。而女童也相當乖巧,母親節前夕,學校發給她的孝親卡,女童寫著:媽媽你好美麗漂亮,跟同學一樣,我天天愛你。
女童家屬:「現在看這些照片,真的是好可憐。」
女童家屬:「她名字是竹字頭,原本是想要她跟周荃一樣堅強。」
無辜女童慘死,幸好警方不到一天,宣布破案,狠心殺害女童的,就是當年才24歲的陳姓男子,悲哀的是,他不僅就是當天打電話報案的報案人,還是女童遠房的表哥。相隔7年,回想命案,刑警王正雄仍忘不了,當天如何一步一步,戳破嫌犯謊言。
王正雄:「當天就感到頭皮麻麻的,因為自己刑責區,有破案壓力,我到達現場,就問派出所(員警),因為派出所先到,就把封鎖線封起來,因為那是晚上,很黑,我到現場我就問說是誰報案的?他(員警)就指報案人,陳姓報案人,後來陳姓報案人,我就問他說,你如何看到這個屍體?因為那個地方很黑,根本看不到,他就緊張了,就緊張地說,我發現屍體就是我抽菸的打火機,點打火機才看到屍體,看到地上有一滴血滴,大概這麼大小的血滴。」
當時帶著這份存疑,王正雄要求轄區員警,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等待,接著跟其他員警借打火機,實際模擬在竹林中點火的情況,結果小小的火焰,能夠照亮眼前的路,就已經偷笑,根本不像嫌犯說的,可以發現只有一個指尖大的血滴。心中的存疑,讓他趕回派出所,繼續追問,嫌犯消失的香菸和打火機,到哪去了?
王正雄:「我就懷疑說,你身上的菸在哪裡?他就說丟掉了,我說打火機呢?他說打火機也丟掉了,我就懷疑他應該是說謊,說沒關係,你往哪邊丟?我們三峽分局現在有2、3百個同仁,你跟我說往哪邊丟,丟了我們來找,他講話就開始心防有點快要崩潰了。」
接連2個謊言被老刑警識破,緊接著,警方更發現,嫌犯當天穿的淺色外套,在拉鍊旁有血跡,雖然不大,但非常可疑,於是攻破嫌犯心房,讓他坦承,女童是他殺害的。
王正雄:「他看了A片,看A片就自己控制不了,以他表妹,因為死者也認識,都附近的人,跟死者講說他表妹要找她,就把(死者)騙出來,走到竹林他就生了歹念,就對她(死者)性侵害。他侃侃而談,就好想感覺他一點悔意也沒有,他講怎樣殺、怎麼對這個女孩子不法的侵害,對她性侵害,怎樣殺死,我就很記得我的印象,他說用扭脖子的,就好像特種部隊扭脖子,對一個小女孩,我記得這小女孩好像十幾歲。」
事後檢驗發現,這滴血屬於嫌犯,但心虛做錯事的陳姓男子,早已供出犯案經過和動機,當天看完A片後,誘拐表妹說同學找她,到了竹林時,趁著四下無人,先將表妹掐昏,接著逞獸慾,眼看被害人還有氣息,竟然活活將女童掐死。
女童家屬:「這個變態!人還放出來,還20多歲了,我不服啦!再出來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
女童家屬:「之前也有犯罪,怎麼可以把他放出來!」
其實命案會偵破,似乎冥冥中註定,因為命案當天有下雨,大雨沖刷下,女童身上以及竹林雜草,警方都沒採集到嫌犯體液,事後查扣嫌犯衣服、褲子還有內褲,也同樣沒發現女童DNA,因此就算發現嫌犯的左肩後面以及右大腿有不尋常的傷勢,但要以DNA的科學鑑定方式定嫌犯的罪,真的不可能。
不過屍體會說話,檢警相驗遺體發現,死者身上傷痕和嫌犯筆錄中說如何殺害女童的手法相同,再加上心房被攻破後的自白筆錄,嫌犯終於俯首認罪。
王正雄:「他說他是精神上有疾病來辯罪,他精神上有疾病,他是有病歷,在三峽恩主公醫院是有病歷,可是檢察官、法官送去八里療養院證明,他僅有幻聽,法院認為這個不足以作為減刑的依據。」
檢察官事後將嫌犯以殺人等罪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但嫌犯開庭還以自己的精神狀況不穩定,意圖脫罪,直到94年更二審定讞,法官判陳姓男子終身監禁。表哥殺害表妹,冷血至極,手心手背都是肉,家屬情何以堪。
女童家屬:「你們嫌犯怎麼不帶來,你們人帶來啊,來讓我看一下啊!孩子是我抱回來的,今天是我抱回來的,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她才十幾歲就死了!我怕小叔沒後嗣,我抱一個回來,人是我害死的!」
才12歲的女童,卻在住家附近的竹林慘遭性侵殺害,悲憤難耐的家屬聲嘶力竭哭喊,親人趕緊攙扶。檢警宣布破案的當天,再次勘驗命案現場,憤怒的群眾早已在現場等候,希望能夠見到狠心嫌犯,就在狹小巷道快要被擠滿時,檢察官和法醫,搭車抵達。
警方:「家屬一樣,不要進來,不要進來,檢方要看現場,你們進來做什麼?不要進來,不要進來。」
隔著封鎖線,家屬和村民只能在外頭等。當時命案承辦人,三峽分局刑警王正雄也在竹林中,就算遠眺還是可以發現他大力揮舞雙手,仔細向檢察官和法醫說明,嫌犯是怎麼徒手殺害女童。
記者:「目前現場勘驗狀況怎麼樣?」板檢時任檢察官王志超:「沒有,我們大致看一下現場。」記者:「那看到現場狀況呢?檢座可不可以講一下狀況?」王志超:「…。」
攸關一條人命,檢察官只會同法醫,卻沒帶嫌犯到現場模擬,家屬不能理解,情緒就此爆發。
女童家屬:「你們現在是什麼情形?嫌犯沒帶來,是什麼情況?稍微打開門一下,好不好,我們是受害人。」警方:「我們會跟你們說,檢察官以後會給你們說明。」女童家屬:「你們不能這樣,你們要帶人來,你們不能都沒帶人來,你們看一看就走,叔叔,閃啦!」警方:「我在執行公務,你不要撞我!」
三峽分局刑警王正雄:「本來要去模擬,後來就沒有,怕嫌犯被打。」
時間拉回到昨天深夜,天空飄著微微細雨,台北縣三峽的這個社區,還是燈火通明,民國92年4月13日,一名女童慘遭殺害棄屍,直到有人報案,案件才曝光。
新聞資料:「12歲女童的屍體,晚間10點多被人發現,全裸躺在台北縣三峽鎮的一處竹林中,立刻震驚當地的小村莊。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後,隨即趕到現場,圍起封鎖線勘驗。」
當時派出所員警第一個到達現場,發現事態嚴重,立即層層往上報,大批員警趕到這,為了避免破壞嫌犯可能留下的相關跡證,全都穿上鞋套,以手電筒照亮眼前的小路,進入命案現場。躺在水溝的女童上半身衣著完整,但下半身衣衫不整,內褲被脫下丟棄在一旁,女童的致命傷,是頸部的勒痕,穿著雨衣的女童奶奶坐在路旁,不敢相信心愛的孫女,從此天人永隔。
女童奶奶:「6點多吃東西,我就拿東西給她吃,她叔公也有看到,後來他去上班,她東西沒吃完,說奶奶我不要吃包肉鬆(麵包),後來我進去洗澡,出來就找不到人,我洗澡不用5分鐘就好。」記者:「6點多的事?」女童奶奶:「6點多,還沒有7點,我去洗澡幾分鐘,洗一洗而已,出來一直找,找不到人,一直找。」記者:「她媽媽呢?」女童奶奶:「媽媽帶3個小孩在樓上。」
女童家屬:「我幫她點火,好好走。」
家屬在馬路旁焚燒紙錢,一邊燒著一邊流眼淚說,希望女童跟著溫暖的火光好好走,令人不捨。警方鑑識完後,禮儀公司人員才把瘦小的女童遺體,從竹林裡搬出來,準備抬上車送往殯儀館等待法醫進一步解剖,看到這一幕,從小照顧女童長大的奶奶,徹底崩潰。
女童奶奶:「這樣害死我的孫子,還沒一歲就養她,法院手續都辦好,還沒一歲就開始養,今年12歲,我好捨不得。」女童家屬:「走啦,走啦。」
原來女童和奶奶沒有血緣關係,7個月大時就由不能生育的養母領養,就算不是自己親生的女兒,養母和奶奶還是盡心盡力照顧女童,買新衣服給她穿,趁著天氣好帶她去玩。而女童也相當乖巧,母親節前夕,學校發給她的孝親卡,女童寫著:媽媽你好美麗漂亮,跟同學一樣,我天天愛你。
女童家屬:「現在看這些照片,真的是好可憐。」
女童家屬:「她名字是竹字頭,原本是想要她跟周荃一樣堅強。」
無辜女童慘死,幸好警方不到一天,宣布破案,狠心殺害女童的,就是當年才24歲的陳姓男子,悲哀的是,他不僅就是當天打電話報案的報案人,還是女童遠房的表哥。相隔7年,回想命案,刑警王正雄仍忘不了,當天如何一步一步,戳破嫌犯謊言。
王正雄:「當天就感到頭皮麻麻的,因為自己刑責區,有破案壓力,我到達現場,就問派出所(員警),因為派出所先到,就把封鎖線封起來,因為那是晚上,很黑,我到現場我就問說是誰報案的?他(員警)就指報案人,陳姓報案人,後來陳姓報案人,我就問他說,你如何看到這個屍體?因為那個地方很黑,根本看不到,他就緊張了,就緊張地說,我發現屍體就是我抽菸的打火機,點打火機才看到屍體,看到地上有一滴血滴,大概這麼大小的血滴。」
當時帶著這份存疑,王正雄要求轄區員警,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等待,接著跟其他員警借打火機,實際模擬在竹林中點火的情況,結果小小的火焰,能夠照亮眼前的路,就已經偷笑,根本不像嫌犯說的,可以發現只有一個指尖大的血滴。心中的存疑,讓他趕回派出所,繼續追問,嫌犯消失的香菸和打火機,到哪去了?
王正雄:「我就懷疑說,你身上的菸在哪裡?他就說丟掉了,我說打火機呢?他說打火機也丟掉了,我就懷疑他應該是說謊,說沒關係,你往哪邊丟?我們三峽分局現在有2、3百個同仁,你跟我說往哪邊丟,丟了我們來找,他講話就開始心防有點快要崩潰了。」
接連2個謊言被老刑警識破,緊接著,警方更發現,嫌犯當天穿的淺色外套,在拉鍊旁有血跡,雖然不大,但非常可疑,於是攻破嫌犯心房,讓他坦承,女童是他殺害的。
王正雄:「他看了A片,看A片就自己控制不了,以他表妹,因為死者也認識,都附近的人,跟死者講說他表妹要找她,就把(死者)騙出來,走到竹林他就生了歹念,就對她(死者)性侵害。他侃侃而談,就好想感覺他一點悔意也沒有,他講怎樣殺、怎麼對這個女孩子不法的侵害,對她性侵害,怎樣殺死,我就很記得我的印象,他說用扭脖子的,就好像特種部隊扭脖子,對一個小女孩,我記得這小女孩好像十幾歲。」
事後檢驗發現,這滴血屬於嫌犯,但心虛做錯事的陳姓男子,早已供出犯案經過和動機,當天看完A片後,誘拐表妹說同學找她,到了竹林時,趁著四下無人,先將表妹掐昏,接著逞獸慾,眼看被害人還有氣息,竟然活活將女童掐死。
女童家屬:「這個變態!人還放出來,還20多歲了,我不服啦!再出來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
女童家屬:「之前也有犯罪,怎麼可以把他放出來!」
其實命案會偵破,似乎冥冥中註定,因為命案當天有下雨,大雨沖刷下,女童身上以及竹林雜草,警方都沒採集到嫌犯體液,事後查扣嫌犯衣服、褲子還有內褲,也同樣沒發現女童DNA,因此就算發現嫌犯的左肩後面以及右大腿有不尋常的傷勢,但要以DNA的科學鑑定方式定嫌犯的罪,真的不可能。
不過屍體會說話,檢警相驗遺體發現,死者身上傷痕和嫌犯筆錄中說如何殺害女童的手法相同,再加上心房被攻破後的自白筆錄,嫌犯終於俯首認罪。
王正雄:「他說他是精神上有疾病來辯罪,他精神上有疾病,他是有病歷,在三峽恩主公醫院是有病歷,可是檢察官、法官送去八里療養院證明,他僅有幻聽,法院認為這個不足以作為減刑的依據。」
檢察官事後將嫌犯以殺人等罪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但嫌犯開庭還以自己的精神狀況不穩定,意圖脫罪,直到94年更二審定讞,法官判陳姓男子終身監禁。表哥殺害表妹,冷血至極,手心手背都是肉,家屬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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