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都市日報 | 2010-12-15 |
瑞士 倡亂倫合法化 瑞士國會正考慮廢除亂倫罪,只要雙方同意,成年親屬之間發生性行為將變成合法。瑞士政府認為,亂倫罪的法律已經過時,加上自1984年以來,瑞士法院只審理過3宗同類案件。瑞士國會上院已擬出草案,並將投票表決。 亂倫罪被廢除後,任何成年人,即使是親生父女或者親生兄妹,只要是在雙方自願情況下發生性關係,都不違法,亦不會受到法律追究。瑞士上議院指出,過去26年來,法院只受理過3宗亂倫案,故建議廢除亂倫法。 不過,此草案除綠黨以外,其他政黨都表明反對。綠黨議員丹尼爾維斯徹認為,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兩個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沒有甚麼不對的地方,即使他們是親戚,他說:「近親亂倫只是道德上的問題,不應該透過刑法來解決。」 基督教人民黨及新教人民黨兩個黨派都表示,廢除禁令將導致亂倫案件增多,因亂倫誕下、出現基因缺陷的嬰兒比例亦會大大增加。基督人民黨一名議員指出:「瑞士的謀殺案亦很少,總不能因此就廢掉謀殺罪吧?」有基督教人民黨議員甚至號召修正法律,加入禁止表兄妹發生性行為或結婚的條文,至今司法部仍未就此表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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