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

[剪報]父性侵72次 國三女包尿布 每次遭蹂躪都「假裝靈魂出竅」


【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市曾姓獸父涉從前年六月起,性侵當時才十一歲的女兒,且女兒只要不從就拳打腳踢、皮帶鞭打,致已讀國三的女兒還會尿床須包尿布,可憐少女兩年遭性侵七十二次,哭訴遭父性侵時,都「假裝靈魂出竅,這樣時間過比較快」,獸父還對兒子小六女同學及女兒學妹伸魔爪,昨被板橋地檢署依七十四個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合併求刑三十年。

在押的曾男(四十五歲)任職清潔公司,被派駐在大學從事清掃工作。起訴指出,曾男離婚後,帶一女一子與再娶的越南籍妻子同住,但曾男涉從前年六月起,趁妻子工作晚歸,等兒子熟睡或藉故支開兒子,性侵國小剛畢業的女兒,之後便每月性侵約三次。

不做愛就等被抓

女兒企圖反抗,便遭曾男毆打或用椅子、皮帶狠抽,恐嚇女兒若不配合,就不給生活費,如敢聲張「就死定了」。女兒去年打電話給生母哭訴求救,曾男卻嗆前妻:「莫名其妙!沒這回事!」今年五月,曾男兒子讀小六的女同學來找曾家姊弟玩耍,曾男竟說「給我摸一下,不然以後不准來」,女童怕沒玩伴,乖乖讓他摸身、手指性侵。今年六月十日,女兒學妹懷疑學姊來家裡過夜偷走一千元,要曾男代女賠償。曾男報警處理後,涉在派出所外嚇唬少女沒證據討債是恐嚇取財,還說「不跟我做愛,就等著被警察抓起來」,少女因被嚇住,不敢跟警員明說,因此雖警員要少女等父母來接她,仍搭上曾男機車,被載往曾男在大學的辦公室內,逼少女口交並性侵,蹂躪達兩小時,才丟三百元叫少女搭車回家。三女互不知同遭曾男性侵,直到女兒今年七月離家投靠女同學,被師長找到追問,才說出遭父蹂躪,還說每次被性侵時,都故意把眼神飄向遠方,「假裝自己靈魂出竅,這樣時間過比較快」。


竟稱遭串通陷害

另兩女也因事後情緒不穩,分被家人與師長問出實情,報警處理。但曾男否認性侵,辯稱「都是女兒不服管教,串通同學陷害我。」並宣稱跟兒子女同學玩搔癢遊戲,可能誤碰胸部與下體,至於女兒學妹和他碰面商談,發現只是誤會,就騎車送少女去搭捷運。

惡狼被求刑30年

因三女驗傷都非完璧,且指證歷歷,女兒更出現幻談性人格,已國三仍會尿床、須包尿布,經精神鑑定有解離症狀,檢方故對曾求刑三十年。對曾男女兒出現須包尿布情形,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說,亂倫被害人常為減輕痛苦,出現解離或失憶症狀應付痛苦。

遭狼父性侵 後遺症案例

2011/10台中一名父親以「性交是疼愛的表現」,性侵9歲女兒,女兒19歲後拒絕,竟打罵致出現幻聽幻覺,還蠱惑女兒體內有髒東西,他陰莖有痣可驅魔再性侵,遭判刑10年,須賠160萬元。
2011/09彰化一名蔡姓狼父6度性侵16歲女兒,還拿輕便雨衣當保險套,致女兒罹患精神分裂症,住院時說:「不要強暴我」、「我要幫爸爸生小孩」,獸行才遭揭穿,台中高分院判刑9年。
2011/06桃園徐姓男子以小女兒卡到陰,須畫符水化解,性侵長達10年,造成小女兒半夜聽見開門聲就會畏懼,男遭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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