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剪報]獸父性侵10年 國3女割手刻「幹」


【徐養齡╱新竹報導】
獸父竟把女兒當洩慾工具!新竹一名父親,從女兒念幼稚園開始就逼女兒口交,等女兒讀小三更變本加厲性侵,每周至少3次,前後10年,直到女兒讀國三時拿美工刀自殘,在手臂上刻了「幹」字表達憤怒,被班導師發現才揭穿獸父,新竹地院法官依強制性交、猥褻罪判他10年有期徒刑。法官認為,被告辯稱是女兒主動的,他管教太嚴厲,女兒才亂指控,但少女到醫院驗傷,處女膜有陳舊傷痕,且有拿美工刀自殘的創傷症狀,故採信少女指控。

4歲就強逼口交

法官痛斥被告:「罔顧人倫,不顧女兒心理人格發展及感受,性侵長達10年,造成女兒難以磨滅陰影。」依法重判。判決書指出,被告做建築鐵工,約30多歲,跟妻子、女兒、2名兒子同住,並同睡一房,2001年起,獸父趁妻上大夜班,對當時年僅4歲、念幼稚園的稚女伸狼爪,趁2名稚子熟睡,強逼稚女口交,還要脅稚女「不准說出去,不然打死妳!」

每周被性侵3次

兒子雖曾目睹姊姊被性侵,事後好奇問姊姊:「妳跟爸爸做那個喔?」她隨口回說:「你在作夢啦!」女兒念小學3年級開始,獸父竟性侵她,每周至少3次,即使4年級時女兒月經來也不放過,女兒若不從便用水管、皮帶抽打,因遭父親長期侵犯,女兒升國中後,變得沉默寡言、易怒,國三時還拿美工刀自殘,在手臂上刻下「幹」字,導師發現追問,少女問老師:「性侵可以關多久?」老師追問:「是否曾被父親欺負?」少女才含淚說出:「原本想等到18歲再報警揭發,但實在忍無可忍!」獸父到案後否認性侵,但坦承曾跟女兒發生4、5次關係,不過都是女兒主動,辯稱:「女兒黃色小說看太多,會自己用嘴吸我的生殖器」,且他管教嚴厲,不准女兒太晚回家,才遭女兒亂指控。


「自殘發洩怒氣」

兒童福利聯盟董事王育敏說:「少女連母親都無法投訴,求助無門下,才會將怒氣發洩在身上,將『幹』字刻在手臂上。」法官應判獸父重刑,遏阻類似案件;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說,未成年遭近親性侵,台灣普遍約3、4年才會被發現,學童只要出現自殘或偏差行為,學校老師應主動關懷。


離譜亂倫性侵個案

2012/12/21.新北市一名獸父,前年6月起性侵11歲女兒,女兒讀國三還會尿床包尿布,少女哭訴遭父性侵時都「假裝靈魂出竅,這樣時間過比較快」,檢方求刑30年
2012/09/29.台東一名父親藉口幫國一女兒「轉大人」,連續6天讓女兒喝安眠藥再性侵,女兒在臉書上寫「我好想死」,好友發現通報學校,獸父被收押2011/09/20.彰化一名獸父6度性侵16歲女兒,還拿輕便雨衣當保險套,致女兒罹患精神分裂症,住院時說「不要強暴我」、「我要幫爸爸生小孩」,揭穿獸行,二審判9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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