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 星期三

[剪報]5歲起 狼父迫女兒陪睡年年

5歲起 狼父迫女兒陪睡年年
2012-06-20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女子從五歲起就落入父親狼爪,當起陪睡女郎,還遭父親襲胸,陪睡受辱長達十三年,女子高中畢業離家工作,父親仍找上門、逼她回家,她被迫三度搬家,近四年來噩夢連連。女子月前在好友鼓勵下出面控父,狼父否認犯行,辯稱:「我太愛女兒,才會要她陪我睡覺!」

母親竟稱「要忍耐」

警方調查,王姓男子(五十歲)和妻子育有一對兒女,長女小萱(化名,二十二歲)長相清秀,王妻則在家專心照顧幼子。小萱五歲時,王父開始抱著她入睡,還不准老婆進房,王父睡前常對小萱說:「爸爸很愛你。」小萱也一直認為這就是父愛。



警方說,小萱國小五年級時,一天睡夢裡感覺胸部遭人撫摸,驚醒發現竟是父親,但她不敢出聲。小萱幾天後跑到媽媽房間睡覺,王父氣得打老婆,最後把小萱捉回房間,警告女兒不准再犯。王父從此不時對小萱襲胸,母親知情卻要小萱忍耐,「不要惹爸爸生氣。」



警方說,小萱高中畢業離家工作,王父卻循線找上門、要她回家,她為躲避父親,四年內搬家三次,且幾乎天天噩夢,月前又因噩夢驚醒,向室友吐露埋藏多年的祕密,室友鼓勵她報警。



「小萱報案時相當緊張,詢問是否遭性侵,她停頓許久才說沒有。」警方透露。王父供稱自己大學畢業卻只能當工人,他承認要女兒陪他睡覺,但否認性侵與猥褻,警方日前已將王父依猥褻罪函送法辦。



應勇敢向長輩求助



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專科醫師楊聰財說,王父很自卑、虛偽,如果有錢可能花天酒地,或許因沒錢才對女兒下手,「家庭功能失調,女兒成代罪羔羊。」「這是台灣兒童安全教育不彰的結果!」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強調,歐美幼童在五歲前,就會傳授性侵和性騷擾的定義與身體權,她提醒少女若遇到性侵或性騷擾,一定要勇敢向長輩或師長求助,「一個幫不了,就找下一個!」



狼父迫女陪睡示意圖



小萱從5歲起就成為父親的「陪睡女郎」,甚至遭父親襲胸,陪睡受辱長達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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