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

[剪報]女子被丈夫鎖家中防騷擾 半天遭兩人強姦

為了預防妻子小花(化名)遭人騷擾,祁東縣磚塘鎮的阿建(化名)外出時總是將妻子鎖在家里,沒想到還是出事了,短短半天之內連遭兩人強姦。4月10日,涉嫌強姦的李某和肖某被祁東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3月4日11點多,阿建還在鎮上趕集,突然有村民跑來告訴他,“你家出事了!”阿建急忙趕回家,家里已經圍了好多人,3歲的小孩在哭,而妻子衣衫不整。一問,竟是同村的李某和肖某先後在9點多和10點多將妻子強姦了。經過警方調查,李某和肖某對性侵小花的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阿建的妻子今年20出頭,年輕漂亮,但行為經常不能自主,所以村里個別男村民起了壞心思,總想打她的主意。知道這種情況之後,阿建為了防止妻子走失和被騷擾,每次出門前,總是把大門緊鎖。時間長了,大家也就都知道了阿建的這個習慣。   

 3月4日這天,阿建一清早就外出趕集,照常把大門鎖了。上午9點多,阿建66歲的同族堂兄肖某路過阿建家。肖某後來承認,當時他就找來木梯,爬上陽台,鑽進臥室,強行與阿建妻子發生了關係,隨後逃走。   

上午10點多,同村的李某路過阿建家,見阿建妻子在家,當時門也是鎖著的。李某承認當時扭開了阿建家大門的鎖,來到二樓臥室,將阿建妻子給強姦了。鄰居聽見阿建3歲大的孩子在哭,又見阿建家走出個男人來,還觀察到阿建妻子容貌有些反常,估計出事了,趕緊告訴了阿建。   

經司法鑒定,阿建妻子為精神分裂症,事發當時無性自衛能力。據村里的知情人反映,阿建妻子經常遭人騷擾。
 [觀察]   

農村涉性違法犯罪有所增多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精神病女患者或智障女沒有性自衛能力,特別是流浪在外的,更易遭受性侵。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祁東縣有4名流浪智障女在遭到性侵後被殺。   

 檢察院工作人員調查發現,由於用工荒和工資整體水平的提升,加上女工找工作比男工容易,農村成年女性和未就學女孩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了,就連50歲以上的婦女都能在城里找到保姆工作。因而留守在家的以35歲以上的男性居多,一些農村男女性別比例失調有進一步加劇之勢,農村中老年人性飢渴問題日益突出,涉性違法犯罪的有所增多。   

除了侵犯精神病女患者和智障女外,更年期以後的男人由於體力的原因,更容易把手伸向未成年女童。2006年以來,祁東縣共有55歲以上老人強姦猥褻兒童案6件6人,其中最近3年為5人,2012年為3人。   

[名詞解釋]

性自衛能力    

湘潭大學兼職教授、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陳平凡表示,無性自衛能力是相對於性自衛能力而言的一個概念。評定有無性自衛能力必須在醫學要件上明確是否存在精神疾病及其行為時的精神狀態或智力狀態。在法學要件上要瞭解被害女性對兩性行為的意義、性質和後果的辨認能力及在主動抵抗性侵害方面的控制能力。對於像小花這樣的精神發育遲滯者,法律應該給與特殊的保護,因為其抵抗被侵害的能力是極其缺失的。    

怎樣算“違背婦女意志”    

陳平凡指出,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那麼在“違背婦女意志”這樣的認定中,婦女是要具備民事行為能力,能準確表達自我意志的。精神病患者或者程度嚴重的癡呆者不並具備清楚地表達自我意志的能力,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該婦女是自願的,也認為是違背婦女意志的行為。而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醫學上能鑒定其未在發病期間發生性交行為時,其意識是清醒的,那麼該婦女本人表達同意的意願,就不是違背婦女意志的行為,不認為是強姦罪。瀟湘晨報 丁陽亮 朱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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