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剪報] 性侵幼女獸父候判

性侵幼女獸父候判
新報 2010.09.09

【新報訊】中年廚師3年前起趁家中無人,對11歲幼女上下其手非禮,去年更於兩個月內3度迫已經12歲的幼女與他性交。事主將獸父惡行告知網友及同學,最後報警求助。被告早前已承認一項非禮罪及三項亂倫罪,高院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現年48歲,任職廚師的被告今年5月在裁判法院提訊時,已承認全部項控罪,昨日卻表示希望否認部份。但高院法官潘敏琦不予接納,不但維持定罪,更表明被告會因反口失去減刑三分之一的機會。
辯方律師求情時謂,涉及亂倫案者通常都會遭家人唾棄,但被告仍獲包括妻子在內的家人支持,妻至今仍不相信女兒說法。法官最後決定先拿取事主的創傷報告及被告的心理和背景報告,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但表明被告必須判處監禁。
據案情透露,2007年某日,只有11歲的事主與被告在家中同看電視,被告突然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去年8月至9月,被告又趁家中無其他人,3度脫去當時已12歲的事主衣服,與她性交。
案件編號:HCCC 167/2010
主審:高院法官潘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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