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9/25 13:19】
〔本報訊〕宜蘭縣一名60多歲林姓老翁在98年間,去醫院探視視患有性方面精神病的36歲林姓女兒,她疑似病情發作,主動要求性交,而父親因把持不住,和女兒發生性關係,宜蘭地方法院考量林父長期照顧患病的女兒,也無性侵前科,昨天宣判林男依趁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林父辯護律師柯士斌說,林男妻子、女兒都患有精神疾病,林父在10年前發現女兒患精神分裂症,發病時會脫去身上衣物,看到男人就會有性衝動,林父帶她四處求診,去年9月間,她再度病發後,被家人送到海天醫院強制治療。
林父接受問訊時坦承,一開始他拒絕女兒的性要求,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就棄守,當時是以手指方式性交,因怕被人發現,才會鎖上門,而醫院護士透過監視器察覺這一幕,立即敲門制止。
事後,林女的姊姊和妹妹到庭接受問訊時,都作證說,林女發病時衣服都穿不住,會主動抱別人甚至要求做愛,但父親一直都很守本分,而法官衡量林父還需照顧精障的妻女,加上林父深具悔意,予以緩刑。
林父辯護律師柯士斌說,林男妻子、女兒都患有精神疾病,林父在10年前發現女兒患精神分裂症,發病時會脫去身上衣物,看到男人就會有性衝動,林父帶她四處求診,去年9月間,她再度病發後,被家人送到海天醫院強制治療。
林父接受問訊時坦承,一開始他拒絕女兒的性要求,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就棄守,當時是以手指方式性交,因怕被人發現,才會鎖上門,而醫院護士透過監視器察覺這一幕,立即敲門制止。
事後,林女的姊姊和妹妹到庭接受問訊時,都作證說,林女發病時衣服都穿不住,會主動抱別人甚至要求做愛,但父親一直都很守本分,而法官衡量林父還需照顧精障的妻女,加上林父深具悔意,予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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