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發病要求性交 老父把持不住亂倫
nownews (2010/09/25 09:3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縣林姓男子去年到醫院探視患有精神病的女兒時,女兒疑因發病,主動要求性交,他把持不住,以手指插入女兒下體,全程被監視器錄下,院方人員發現後趕緊制止並報警處理。宜蘭地方法院昨24日宣判,將他依趁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判決指出,林姓女子(36歲)十餘年前因患精神分裂症,發病時會脫去身上衣物,見到男人更就會要求發生性行為,為此多次進出醫院治療;去年9月間,林女再次病發,被家人送到海天醫院強制治療。
去年底,林女父親(68歲)送雞湯探視女兒,林女正好發病,看到父親脫下衣褲,緊抱父親,主動要求性交;林姓男子因為妻子也是精障者,平日缺乏性生活,一時抵抗不了誘惑,便鎖門和女兒相擁,以手指插入女兒下體。
醫院護士透過監視器察覺有異,趕緊前往敲門制止,林男才罷手,院方報警處理。警訊時他供稱,因為女兒「想要」,他一時衝動才犯下大錯;法院審理期間,林的兒女也都出庭替父親求情。
宜蘭地院昨日以乘機性交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宜蘭地院庭長林惠玲表示,合議庭3名法官認為,被告關心照顧病女超過10年,顯見其本性非惡,是一時情慾衝動致迷失亂倫,且其配偶亦患有精神病,加上其另3名兒女供稱父親對他們疼愛有加,蒞庭檢察官也認為被告行為情節尚堪憐憫,因此予以緩刑。
宜蘭縣林姓男子去年到醫院探視患有精神病的女兒時,女兒疑因發病,主動要求性交,他把持不住,以手指插入女兒下體,全程被監視器錄下,院方人員發現後趕緊制止並報警處理。宜蘭地方法院昨24日宣判,將他依趁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判決指出,林姓女子(36歲)十餘年前因患精神分裂症,發病時會脫去身上衣物,見到男人更就會要求發生性行為,為此多次進出醫院治療;去年9月間,林女再次病發,被家人送到海天醫院強制治療。
去年底,林女父親(68歲)送雞湯探視女兒,林女正好發病,看到父親脫下衣褲,緊抱父親,主動要求性交;林姓男子因為妻子也是精障者,平日缺乏性生活,一時抵抗不了誘惑,便鎖門和女兒相擁,以手指插入女兒下體。
醫院護士透過監視器察覺有異,趕緊前往敲門制止,林男才罷手,院方報警處理。警訊時他供稱,因為女兒「想要」,他一時衝動才犯下大錯;法院審理期間,林的兒女也都出庭替父親求情。
宜蘭地院昨日以乘機性交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宜蘭地院庭長林惠玲表示,合議庭3名法官認為,被告關心照顧病女超過10年,顯見其本性非惡,是一時情慾衝動致迷失亂倫,且其配偶亦患有精神病,加上其另3名兒女供稱父親對他們疼愛有加,蒞庭檢察官也認為被告行為情節尚堪憐憫,因此予以緩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