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0日 星期六

[評論] 你也是加害者


聯合筆記》你也是加害者 
何定照 
2008/05/10 聯合報

廿年前,由茱蒂佛斯特主演的電影「控訴」,敘述一位女子在酒吧遭輪暴,眾人卻袖手旁觀,後來她出面控訴,終獲正義。該片在當時激起巨大討論聲浪,茱蒂佛斯特也贏得奧斯卡影后。如今,類似的遭遇在台灣活生生上演,社會卻只是集體注視鼓譟,不見反省。

一位高職女生遭男同學強迫性交,還被男生同夥拍下影片,並四處散播。遭迫的她的面無表情,被網友解讀為「弱智或精神障礙」甚至「很享受」;將影片貼上部落格的女學生面對網友建議刪除,還大剌剌說:「她都拍了,還怕公開?」
在社會的集體暴力下,赤裸裸的性侵畫面,先是被視為「校園活春宮影片」。人們只顧解讀學生作風之開放,漠視其中可能涉及的霸凌、性侵事實。台灣社會的集體窺淫慾,這麼會墮落到這種地步?


據報導,受害女生來自貧窮的單親家庭,加害者則家境富裕。這樣的加害/受害處境看似是個案,其實正是社會權力結構的延伸與體現。富對貧、男對女、多對少、強對弱,權力的天平高低再明顯不過。

遺憾的是,廣大網友乃至社會大眾無視權力天平的嚴重傾斜,竟繼續跳上加害者那端,加入袖手旁觀行列,還反過來對受害女生品頭論足。這就像「控訴」中女主角的遭遇,當她開始訴說暴行時,外界不是譴責輪暴者,而是嘲諷她「自己不檢點,幹嘛在酒吧跳舞?」

該案爆發後,學校的處理又更複製了性別暴力。明明該報警、該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校方卻如無數學校處理校園性侵案一樣,只將男女雙方都退學或轉學。在此案中,富裕的男方很容易就能找到新的落腳處,貧窮的女方母親卻只能哭訴「我們沒地方去」。這究竟懲罰了誰?

廿年前的電影女主角,最後在檢察官支持下,終於洗冤。台灣社會是否願意跳脫集體性躁動,冷靜聽聽無辜少女的陳述?若不能審視自己在此案中所站的位置,你我都是另一個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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