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剪報]《專題報導》性罪犯登記 讓社區安心?


【2012/05/27 世界新聞網】

本報記者/韓傑
上個月,一名23歲女兵在北卡羅來納州失蹤,消息迅速登上全國的媒體。報導指出,波爾多(Kelli Bordeaux)失蹤前是醫務兵。4月14日凌晨1時20分,她從一間酒吧出來後,乘上一輛由25歲的男青年侯波(Nicholas Holbert)駕駛的汽車。警察調查後發現,侯波不僅是最後一個和女兵在一起的人,而且還是在該州登記的性罪犯(registered sex offender),因此成為警方調查的重點對象之一。
這就是美國性罪犯登記法的功能。該法起因於1994年一名七歲女孩梅根(Megan)被性罪犯先姦後殺的案件。新聞披露後,激起全國人民的義憤。新澤西議會次月通過「梅根法」,要求州內建立一個性罪犯登記系統(sex offenders registry)。「性罪犯必須在系統內登記,警方要向社區通報社區的性罪犯」。從此,各州紛紛倣傚,現在每州都有登記系統。「居民上本州司法局網站就可查到性罪犯的情況」。
多位犯罪學者表示,美國性罪犯登記系統很好,有利於迅速對準目標。美國著名華裔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說:「我把這個登記系統引入康州,又在1998年加入基因檢測」。他表示,美國性犯罪是個大問題。2010年的統計資料顯示,每6.2分鐘就有一起強姦案(forcible rape)。「美國每年性犯罪的案件在100萬件以上,數量驚人」。受害人既有成年婦女,也有兒童。「不僅女孩受到性侵犯,而且男孩也受到性侵害」。
紐約江傑刑事司法學院(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刑事學教授宋鴻恩博士指出,知識就是力量。公眾可以利用性罪犯登記系統提防那些已知的罪犯。他指出,預防最重要。要避免酒吧這樣的高風險場合,酒精和藥物會使人喪失警覺,「當你喝醉時,非常容易受到攻擊」。在參加派對時,不要讓食物或飲料離手或離開視線。「不要隨意上陌生人的汽車」。在互聯網上不要輕易向別人提供自己的通訊資料和作息時間,也避免約陌生網友單獨見面。「攻擊者會隱藏在黑暗中,要避免光線不足的地方」。

◆犯罪種類多危害各不同
最近,紐約華人社區經常爆出華裔女子被人跟蹤、摸臀、襲胸、性侵的案例。李昌鈺說,性罪犯的種類繁多,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也不同。
強姦婦女是其中之一。其他的還有不少,如有的在車上摸婦女的屁股和乳房,有的在廁所牆上打洞,偷窺女子如廁,有的「不穿內衣,外邊穿件雨衣,遇見女性就敞開雨衣露出下體」。最新的性犯罪是通過網路進行。這些男性在網上約會女孩去,乘機性侵。還有的性罪犯通過網路發放色情照片等。
性犯罪的原因很多,有的罪犯主要是心理作用,有的是生理問題。他們性慾衝動,有人願意接受治療。他說,性犯罪越來越多,與許多因素有關。「美國的性觀念開放,許多青年人受到影響」。另外,肉類飼養者為了讓牲畜快速長大,使用激素刺激生長。「在人們的食物中,性激素很多,也是一個原因」。
李昌鈺說,美國的性罪犯登記系統有兩個特點:一是各州都有這樣的登記系統,監獄放出來的性罪犯要進行登記;二是性罪犯在釋放前要取得其人體基因(DNA),將資料輸入這個系統。 「作為刑事鑑定專家,我們主要是收取物證,判斷疑犯是否是性罪犯」。其中,基因鑑定是個主要的工具。
◆年輕女孩是最大受害群
新澤西州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刑事犯罪學教授維賽(Bonita Veysey)博士說,65%的性犯罪的受害人年齡在12歲以下,其中女性受害人佔82%。同時,也有男性和成年人成為受害者,但其數字比較少。「最大的受害群是非常年輕的女孩」。
宋鴻恩表示,2010年美國發生18萬8000多起強暴或性侵害案件。根據司法部的調查,受害人中8%為男性,其餘92%的受害者為女性。12歲到14歲女孩的受害率最高,佔27%。接著是15歲到17歲的年齡段,為17%,受害率最低的為65歲以上年齡段的人,是1%。
根據美國司法部統計數字,亞裔性犯罪的受害率為0.06%,低於白人0.07%、西語裔0.08%和非洲裔的0.11%。性罪犯大都是西語裔、非洲裔和白人等。她說,他不清楚在登記系統內亞裔罪犯情況,但在一般性犯罪者中,亞裔只佔1.6%。「在新澤西州,亞裔性罪犯人數佔整體罪犯中不到1%」。
◆熟人犯案几佔四分之三
宋鴻恩表示,根據司法部的被害人調查,在12%的案件中,加害者在性侵過程裡使用武器。此外,在每四個性侵案件中就有將近三起是由熟人加害,陌生人加害者的比例只佔28%。而在所有的強暴或性侵犯事件中,只有一半的受害人向警方報案。
維賽說,當許多受害人是很小的孩子時,他們的報告經常會受到質疑。而且,在許多案件中,肇事者是一個具有權威的家庭成員。「如果受害人是個孩子,肇事者是家裡的成人,這個家庭本身會掩蓋這個事件,保護肇事者不被調查」。
◆女孩被姦殺 催生梅根法
1994年7月29日,當年七歲的梅根坎卡(Megan Kanka)到鄰居廷夢狄克斯(Jesse Timmendequas)家裡「看一隻小狗」,被後者強姦後殺害。事件發生後,公眾才知道當年33歲的廷夢狄克斯此前犯下兩次性騷擾年輕女孩的案件。
1979年,他「嚴重性侵」一名五歲幼女,被送至成人懲戒中心九個月。1981年,他性騷擾一名七歲女孩,被判六年刑期,在成人診斷治療中心(ADTC)接受治療。一名治療師把他視為悲觀主義者(whiner),因為他「整天睡覺」。而另一名女治療師認為他「還會再犯」,但是沒有想到他會「謀殺」。
警方很快破案,法庭判他死刑,罪犯不服上訴至新澤西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因此,廷夢狄克斯在死囚名單上等待處決。但是,2007年12月17日,新澤西州議會通過廢除死刑的提案,廷夢狄克斯轉判為終身監禁,不得保釋。
在姦殺案發生一個月後,新澤西議會通過的一系列法案,包括建立性罪犯登記資料庫,把登記性罪犯搬到鄰里的情況通知社區。提出該法案的前新州州議員克雷姆(Paul Kramer)表示,如果他的提案早點變成法律,梅根就能活到今天。此後,各州都通過自己的「梅根法案」(Megan’s Law)。
◆性罪犯登記 能加速破案
紐約州的「性罪犯登記法」(SORA)於1996年1月21日生效。紐約州刑事司法服務處公共資訊副主管卡瓦(Janine Kava)說,州刑事司法服務處管理這個系統,主要有兩項工作:一、要求性罪犯登記;二、向社區居民提供他們居住地的資訊。該處在其網站(www.criminaljustice.ny.gov)上設有性罪犯登記系統的鏈接網頁,供公眾查找居住社區的性罪犯。
維賽表示,性犯罪登記系統對執法機關和公眾都有好處。當性犯罪發生時,如果有人給警察打電話,警察也容易知道誰是嫌疑人,有利於快速破案。由於公眾擔心這類犯罪,會找出性罪犯的姓名和住址。因此,每當性罪犯行動時,公眾可以發出警告。「有了登記系統和居住限制制度,可以減低系列性犯罪的可能性」。
宋鴻恩表示,監獄與假釋機關提供獲釋罪犯情資給地方警察,而獲釋罪犯則有責任向地方警察通報居住地址或其他資訊。各州或地方根據需要制定自己的法規。現在有關性犯罪者登記系統的評估研究越來越豐富,因此這類公共討論更趨理性、科學。
加州司法廳網站(www.meganslaw.ca.gov)稱,在過去50多年中,加州已經要求性罪犯向他們當地警方登記,但這些登記的資訊不向公眾開放。1995年7月,「兒童性騷擾者識別線」(Child Molester Identification Line)實施後,這些資訊才向公眾開放。1996年,加州的梅根法通過後,向公眾提供的資訊逐漸增多。
◆犯罪三級別低級未公佈
紐約州司法局把性罪犯分成三種危險級別:低級危險(Level 1)、中級危險(Level 2)和高級危險(Level 3)。法律規定,州刑事司法服務處管理登記系統所有的資訊。不過,該目錄僅有中級危險和高級危險的性罪犯。因此,上網找不到低級危險的罪犯資料。
加州也有類似的情況。加州司法局網站網站提供6萬3000多名在該州登記的性罪犯,超過3萬3500人附有詳細地址,而另外3萬500人按照郵政編碼、城市和縣列於名單上。「大約2萬2000人沒有公佈在網路內,而是由執法機關掌握」。
紐約州法律規定,只要是在1996年1月21日因為性犯罪被監禁、保釋的犯人,必須在紐約州刑事司法服務處登記。而且,在當日或以後被定為性犯罪,或者被判緩刑、關押在地方監獄或者州監獄的,只要回到社區,也必須登記。而且,住在紐約州、但是在其他地方犯罪,如在聯邦、軍隊、其他州或國家等,如果性罪犯檢查委員會(Board of Examiner of Sex Offenders)決定要求登記,他們也必須登記。「從其他州或國家搬來紐約州的罪犯,也必須在10天內在紐約州司法局登記」。
危險級別在保釋時或從監獄釋放時決定。如果一個性罪犯將被釋放,性罪犯檢查委員會將評估這個案件,並把級別推薦給法庭。法庭將舉行聽證會,決定犯人的危險級別。不同危險級別決定向社區提供多少罪犯的資訊。
同時,罪犯還需要被分類(designation)。他們的類別有:性侵犯者(sexual predator)、性暴力罪犯(sexually violent offender)或者預謀性罪犯(predicate sex offenders)。這三個分類與上述三個級別結合起來,決定性罪犯的社區通知層次與登記時間長短。沒有上述三種罪行之一的低級危險的罪犯,必須登記20年。而中級和高級危險的罪犯被要求終生登記。如果罪犯犯下上述三種罪行的一種,不管在什麼級別,必須終生登記。
◆強制登記 否則犯下重罪
紐約州法律規定,在紐約州,不去登記的性罪犯就是犯下重罪。在這個強制登記法律下,警察局和地方執法機關可以通知社區。中級和高級危險的性罪犯必須提供他們僱主的姓名和地址。如果改換僱主,他們必須書面通知州司法局。「如果他們不遵守法律,如同犯下重罪(felony)」。
該法指出,法律並不限制登記的性罪犯居住在何處。性罪犯可以搬到其他州和其他國家居住。但是,在他們搬走10天後,他們必須把他們的新地址告訴紐約州。同時,他們也必須把他們新住處告訴當地警方。
從2010年3月15日起,民眾可以「通過註冊獲得警方提醒」,透過電子郵件、短信、傳真和電話,居民可獲知中級和高級危險的性罪犯搬進和搬出社區的訊息。而且,執法部門也許會通知社區關於性罪犯的居住情況。「你可以把資訊告訴其他人,但這些資訊不能用來騷擾或犯罪」。如果認為某些案件由性罪犯所為,立刻告訴當地的執法機關。
法律要求,僱主必須「要求僱員打指模」,對某些職業進行背景調查,如教師、學校巴士司機等。一旦發現某人犯過罪,僱用必須停止。而且,紐約州法規定,性罪犯不能在售賣冰淇淋的卡車上工作。
◆保持距離居住要受限制
紐約州法律還對性罪犯進行居住限制(residency restriction)。性罪犯對某些機構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有的縣鎮對性罪犯居住有特別的規定。
法律一般要求罪犯的住處與學校和幼稚園保持一定的距離。這個距離一般是1000呎,不過最小的距離是500呎,而最大的距離為2500呎。各州的要求不同。這些限制也包括其他一些機構,如教堂、公園、運動館、學校巴士車站、娛樂場所和遊樂場。
加州的法律更嚴,禁止性罪犯居住在離學校和兒童玩耍的公園2000呎以內。「洛杉磯時報」2010年2月1日報導,該州四名假釋犯認為居住限制使他們無處可居。他們認為,其犯罪是在法律通過以前,而且在法律通過後他們不再犯法,因此起訴州政府「追溯法律非法」。但是,加州最高法院以五比二維持原判。
有的居住限制更進一步,即禁止罪犯在某些場所工作或出現。居住法律經常會調整。但是,在有些州,包括紐約州的一些地區,居住限制的法律適用於所有的登記的罪犯,不管他們的犯罪是否涉及到兒童。
紐約州並不限制性罪犯居住的地點,但如果性罪犯正在處於假釋或緩刑狀態,刑期也許限制他們是否可以旅行。例如,如果因為攻擊18歲以下未成年人或犯下高級危險的性罪犯(level 3 offender),正在保釋或假釋,他們就不能進入任何學校或幼稚園的場地。
不過,居住限制法律也可能產生另外的影響。它可能使罪犯成為無家可歸者,因為沒有人願意租房給他們居住。「這讓有關部門的追蹤和監管帶來困難」。例如,愛阿華州(Iowa)實行2000呎法律的六個月內,幾千名性罪犯成為無家可歸者或流浪者(transient)。「一名警長坦言,我們社區沒有過去安全了」。
◆登記非萬能 大多無前科
維賽說,其實最大的風險是警察未知的罪犯。82%的猥褻兒童(child molestation)的性犯罪是由家庭成員或家庭朋友引起,由陌生人犯案的僅佔16%。而77%的性犯罪發生在受害人或性罪犯的家裡。事實上,僅有少數證據顯示各種形式的性犯罪法律對降低性罪犯產生明顯的影響。同時,這對納稅人是個很大的負擔。
她指出,知道誰在過去犯過性犯罪的目的是讓公眾提防某人,因為某人可能再犯性犯罪。但是,大多數性罪犯不會再犯(recidivate),再犯率只在6%至10%之間,而其他類型的罪犯重新被捕率則高達50%。
紐約州司法局網站也表示,研究發現,大多數的性犯罪並不是由那些已經登記的前罪犯所為。在2005年至2006年之間,紐約州大約94%因性犯罪而被捕者沒有性犯罪前科。「這些性罪犯不在這個登記系統內」。
登記系統的作用之一是通知社區(community notification)。華盛頓州做過一項研究,他們把性罪犯分成兩組。一組罪犯實行通知社區的辦法,而另一組則沒有。結果發現,被通知的一組再犯性犯罪的比例是19%,而沒有通知的一組的再犯率是22%。「這個差異沒有意義」。不過,他們也發現,向社區通告的性罪犯被逮捕的速度快於沒有被社區通告的速度。
◆遏阻犯罪 須受害者報案
紐約州司法廳網站文章顯示,大多數的性犯罪案件沒有報告,因此也沒有被調查。實際上,性犯罪案件的實際數目比報告數目要高很多。「案件沒有調查,也就沒有登記,因此罪犯仍然在社區潛伏」。
2006年聯邦司法統計局的數字顯示,12歲以上被強姦(rape)和性侵犯(sexual assaults)的受害人向警察報案率為38%,其報案率因與罪犯的關係不同而存在差異。在這些案件中,56%的性罪犯是陌生人,而性罪犯為熟人的報案率僅佔28%。
報案率也因受害者年齡的不同而有異。在向警察報案的性侵犯案件中,35歲至49歲的報案率最高,達到62%,其次是50歲至64歲的報案人,其報案率為37%,12歲至19歲的報案率位於第三位,是33%,而20歲至34歲年齡段的報案率最低,為30%。儘管50%的暴力犯罪大於12歲的受害人報告警察,但是僅有36%的12歲以上的性侵犯受害人這樣做。
◆存在負面影響 不容忽視
宋鴻恩說,性犯罪者登記系統能幫助一般民眾,特別是家長在社區治安與性犯罪防治上能夠採取主動的防衛措施。「面對可能的威脅,不再是完全盲目的」。它可以降低性犯罪者從事高風險活動(如接近幼童、上網交友等)的機率。「這類系統可以在短期內、有限度的降低性犯罪率,但不是萬能丹」。
他指出,這個性犯罪者登記系統也存在不足。「它阻斷服完刑的前性侵害者重返社會的途徑,被永遠隔離在社區之外」。因為犯罪紀錄曝光,使得他們失去工作、找不到住所、無法建立正常的社交網路、甚至遭到公然羞辱或毆打等。「這些經驗都可能強化他們邊緣性的生活方式,提高再犯案的機率」。
研究數據顯示,性犯罪者登記系統可以在短期內為一些地區的性犯罪率帶來微幅的下滑,但卻無法維持長期或極為顯著的改善。登記系統的功效似乎來自於初期的政策宣傳。也有研究指出,登記在案的性犯罪者,再犯率與未被登記者低,也就是說這種措施並無特別的阻嚇效力。
他說,個別地方曾經出現極端法規。例如,加州選民在2006年通過的第83號提案,強制對性犯罪者終生監測。「但是,追蹤那些七老八十的前罪犯既浪費錢又無意義」。媒體也曾報導,佛羅里達州嚴厲的居住限制,逼使服完刑的性犯罪者找不到住處而成為流浪漢。「在公園與高速公路橋樑下,常常擠滿一百多位無家可歸的性犯罪者,造成新的社會問題」。
維賽指出,這個系統也許會誤導公眾,使他們相信他們比過去受到更好的保護。她質疑這個系統是否真正保護社區。另外,登記系統對房價和房屋銷售產生負面的影響。有時,登記系統有時被某些人利用,追蹤並毆打那些性罪犯,甚至要了他們的性命。
◆提高警惕社區通報必要
李昌鈺說,美國使用的方法是讓公眾可以接觸到這些性罪犯的資料,甚至接到有關他們的通知。他表示,「向社區通知很重要」。
他說,要對民眾經常進行教育。例如每年舉辦兩次預防犯罪研討會,父母、老師和社區人士都參加。每次請四、五個人來談,警察講當地的犯罪情況及如何防範,有的人介紹如何防身,有的談居家安全,或是教孩子如何辨別罪犯。「由於許多人過後就忘了,因此要不斷提醒」。
宋鴻恩表示,高達90%的性罪犯認識他們的受害者。「如果你的親友、同事、老師或上司使你感覺不舒服或害怕,要保持安全距離,拒絕與他們獨處一室」。他說,「如果有必要,一定要告訴別人!」
他建議,不要騷擾前性罪犯。性犯罪者登記系統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未來的受害案件,社區通報是要幫助公眾避開有風險的人物和場合。「不當接觸或挑釁前性犯罪者可能會增加公眾的受害風險,也可能逼使其隱密躲藏,帶來更大的風險」。
◆教育孩子 不給罪犯機會
李昌鈺指出,預防最重要。不該去的地方不要去;避免小孩子獨自一人出門,不給性罪犯者侵犯的機會。現在,小孩子都要上電腦,但因為太小不能分辨是非,家長要關注。「要規定,某些網站不能上」。
維賽的建議是,不要輕信,知道社區中的性罪犯,就能保護他們免受這個罪犯的傷害。「一定要明白年輕孩子處於危險之中」。父母要注意孩子行為上發生的突然變化。「這也許是個信號,有些事情發生了,只是他們不知道怎樣向你表達」。父母也可以選擇告訴孩子關於性罪犯,也要告訴他們什麼是不當性行為。「如果有事發生,他們應該告訴你」。父母一定要聆聽他們、相信他們和支持他們。
紐約警方提醒,家長一定要留意孩子的去向,最好給孩子提供緊急識別標誌或給孩子佩戴安全監控器。同時,家長應教授孩子如何報警,並嚴格限制孩子外出時間。學生不要隨便進入陌生人的住宅或汽車,隨時和家長保持聯繫。遇到任何疑惑要及時通知父母。如果遭到罪犯扯拽,要在安全情況下呼喊,同時設法掙脫逃走。
截至目前,女兵失蹤的案件仍未告破。疑犯侯波承認,是他駕車把波爾多送回家,但是與女兵失蹤無關。他說,波爾多讓他把車停在社區的入口。「她要我把車停下,她要走路回家。我猜想,她不想讓我知道她住在哪裡或不想讓別人知道和我在一起」。
警方沒有從侯波的問話中獲得線索,只好動員幾十名志願者在酒吧週遭地區進行地毯式搜索,尚未發現任何線索。同時,警方也向公眾發出徵求線索的告示。不過,警方已經掌握一條線索:女兵的部隊軍官收到短信,說「安全到家」。是誰發出這個短信?警方沒有透露這個短信的有關細節,相信調查人員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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