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嘉玲譯】
荷諾拉塔‧齊仁德四處看看聽眾,從一句簡單的陳述講起。
她說:「當時沒有晚餐。」
「我就是晚餐。我,因為他們粗暴地把我踹到地上,剝光我的衣服,其中兩人抓住我的腳,一個抓左腳,一個抓右腳,我的胳膊也被抓住,其中兩人開始性侵我,接著五個人全都強姦我。」
剛果和國際援助團體號召來的聽眾,包括政壇高層和打赤腳的街童,無不以難以置信的眼光注視著她。
集體性侵9年》醫生:一家都是狼 疑遺傳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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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一對姊妹花,長期遭全家男性成員性侵或猥褻案;羅東博愛醫院精神科主任李朝雄說:「不排除涉案人有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少女未滿十歲就遭性侵,可能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交友的方法!」
李朝雄說,首次聽說全家男性成員幾乎都是加害人的亂倫案;被害人都是在未成年時遭性侵或猥褻,涉案的兄、弟也未成年,他們的犯行可視為好奇心作祟。從醫學觀點看,涉案的成年人可能有戀童症傾向,但一家祖、父、叔都是戀童症的機率很低。
他說,一般亂倫案件,大都屬封閉的弱勢家庭,加害人的人際關係也大都不好;然而,這樁集體亂倫案裡,加害人有正當工作,甚至還從事人際廣闊的推銷業,與一般亂倫案的背景不同。猜測加害人可能罹患隱性精神疾病,或是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
李朝雄說,從被害人角度來看,因她們遭性侵時未滿十歲,可能認為這是長輩疼愛她的表現,這種錯誤認知會導致被害人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一種人際關係的表現,在心智未成熟前,很可能就會以此引誘他人,做為交朋友的方法。
他建議受害者應到醫院接受精神鑑定,了解精神上受傷害程度;再鑑識加害人精神狀態,瞭解病因,再進一步治療。
【2007/10/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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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姊妹花被性侵 像住亂倫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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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一對姊妹花,從國小開始遭祖父、父親、叔叔、兄、弟等多人連續性侵害長達九年;直到去年,妹妹向同學吐露心事,才揭開這起被資深警員指為「全家男性都涉案最荒誕的亂倫案!」宜蘭地檢署昨天將祖父與父親起訴,並求處重刑。
承辦檢察官指出,涉嫌性侵姊妹花的祖父與父親罔顧倫常,未善盡監護責任,還猥褻性侵年幼姊妹,犯後狡辯,態度不佳,請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這對姊妹相差三歲,九年前妹妹還在讀國小二年級時,父親就利用放學回家空檔或晚間睡覺時性侵,隔不久讀國小五年級的姊姊也遭父親猥褻。
不僅如此,兩姊妹到祖父家玩耍時,祖父多次性侵蹂躝妹妹,猥褻姊姊;而叔叔也在九年前要妹妹幫他口交(屬告訴乃論,已逾告訴期限處分不起訴)。妹妹另外還遭未成年的兩名哥哥性侵多次,已另案移宜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受辱的妹妹如今就讀高中,去年九月無意間跟有親戚關係的女同學,提起遭父親性侵,同學起初以為開玩笑,詳細追問,認為事態嚴重,告知其他親友一起找被害人的父親理論;這名父親簽下給付兩姊妹兩百萬元生活費的切結書,親屬仍報警處理。
不幸的姊妹指控祖父、父親、叔叔和兩名親兄弟,長期對她們猥褻或性侵;雖然祖父、父親和叔叔否認,指稱是這對姊妹花不滿長輩管教,才誣陷他們;不過兩名未成年的兄弟承認好奇涉案,年紀稍長都結交女友就不再與妹妹有亂倫行為。
警方調查,這對姊妹大都在家裡或祖父、叔叔家裡時遭猥褻或性侵,有時在客廳看電視時,也難逃魔掌,受害次數難以計算。
這件亂倫案長達九年,何以未見媽媽處理?警方指出,「她們的母親應該知情,但礙於顏面等,不敢報案!」偵訊時,姊姊對長輩施魔掌,顯得深惡痛絕,高中畢業即離家;妹妹雖長期遭長輩性侵,卻不曾向外求助,造成她的長輩肆無忌憚。
承辦警方透露,姊妹花的父親是產品推銷員,妻子有職業,小孩的成績都很好,沒想到發生這種醜事。妹妹警訊時指遭父親性侵懷孕並墮胎六次,但檢方以無流產就醫紀錄,事證不足,不列入紀錄。
【2007/10/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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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的社會版頻頻出現親人性侵兒童的亂倫事件,真讓人懷疑社會生病了!
亂倫事件是兒童虐待中最具傷害力的,嚴重威脅受害兒童的心理健康。研究指出,至少有五分之一到五分之二的受害者在受虐後,立即產生心理困擾,大約有五分之一的受害者在成年之後有嚴重的心理疾病。
亂倫事件不容易被察覺,某些亂倫倖存者因為自覺犯了某項禁忌,覺得非常羞愧,不願意主動求助;也有一些受害者想要保護加害者及家人,會淡化自己所面對的痛苦。這些情形都加重問題的嚴重性,也讓兒童持續受害。
有些因素如家庭情況、孩子對於家庭的依賴、孩子無處可去及孩子對家庭的忠誠感等,會讓孩子使用強烈的防衛機制面對亂倫事件,他們可能採取否認、疏離及壓抑等態度面對,這些心理作用使孩子深感挫折和無力,導致自我概念的偏差。
亂倫治療的首要目標是個案與治療師建立治療聯盟,治療師必須提供安全的治療關係,以獲得個案的信任。治療聯盟是任何治療的重要成分,提供倖存者面對恐懼的記憶與情感支持。
治療之初,有些倖存者面對痛苦的回憶,可能藉逃避或迅速好轉的方式過早結束治療,治療師宜及早說明這種可能性,積極鼓勵、肯定倖存者的努力,同時尊重倖存者的決定。
當倖存者必須接納「原來應該保護自己的家庭,卻侵害自己」的事實,內心往往痛苦不堪。但如果有人傾聽她、相信她、支持她、接納她,她就可以信任自己,並展開復原的歷程。
每個個案敘述方式會很不一樣,有的很清楚、有的很模糊,治療師必須等待個案的延宕反應與強烈的情緒,這些可能造成個案逃避治療或懲罰自己,治療師需要密切留意此一過程,予以情緒上的支持。
治療過程中倖存者可能利用否認、壓抑與淡化的方式去面對性侵害,這使她無法觸及自己的感受,那些感覺就透過幻覺、噩夢與其他侵入性症狀呈現。治療的目的之一是要挑戰這樣的分裂狀態,讓他們學著辨識與標示自己的感覺,增加自我了解和自我肯定。
在治療中,治療師的任務還包括協助倖存者卸下過多的責任,以提升自尊、哀悼喪失亂倫前的認同、重建對自己負面與扭曲的信念、根據自己的需求與感覺做決定、學習新的角色與新的連結方式等。
因為亂倫家庭中的孩子往往帶著錯誤訊息長大,治療師有時需要像替代性父母,教導倖存者基本的生活技巧與資訊,如溝通、決定、解決衝突、友誼、親密、性、為人父母與設定界限等。
亂倫治療是漫長過程,倖存者的狀況也常起伏不定,持續接受治療將有改善機會。亂倫事件大多發生於有問題的家庭,家庭往往不會主動求助,兒童的學校或親友發現有類似問題徵兆,應協助通報,讓專業人員早期介入,減輕對兒童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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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北國網-半島晨報 | 發佈時間: | (2005-06-16 23:44:47) |
| 記者:吳昭君 李讚盛 高雄 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