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東電】台東縣警察局婦幼隊最近統計妨害性自主案件,發現「家內性侵」情況嚴重,甚至受害兒童害怕斷絕經濟來源,不敢提出控訴和求救。
台東縣警察局婦幼隊統計,台東縣今年1月至9月妨害性自主案件總計68件,將近1/3的被害年齡層為14歲以下兒童,且部分是遭受到家屬及親戚性侵害。
婦幼隊表示,受害兒童面對警方調查,超過半數兒童談及被家屬及親戚性侵事件時,經常出現手足無措、難以啟齒、生氣、難過、無奈等情緒反應,但害怕家人受到法律制裁,斷絕經濟來源,在擔心害怕的心境下,使被害兒童(少年)不願意站出來控訴及求救。
婦幼隊表示,受害兒童不敢報案和求救,是家內性侵害案件不易被發覺、黑數案件不斷增加的主因,呼籲各界應正視並預防。
尤其對家庭功能不彰的高風險家庭,更應積極主動提供社會資源管道,透過社區巡守員深入社區、部落主動發掘、通報,避免家庭悲劇一再發生。
宜蘭縣一對姊妹花,長期遭全家男性成員性侵或猥褻案;羅東博愛醫院精神科主任李朝雄說:「不排除涉案人有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少女未滿十歲就遭性侵,可能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交友的方法!」
李朝雄說,首次聽說全家男性成員幾乎都是加害人的亂倫案;被害人都是在未成年時遭性侵或猥褻,涉案的兄、弟也未成年,他們的犯行可視為好奇心作祟。從醫學觀點看,涉案的成年人可能有戀童症傾向,但一家祖、父、叔都是戀童症的機率很低。
他說,一般亂倫案件,大都屬封閉的弱勢家庭,加害人的人際關係也大都不好;然而,這樁集體亂倫案裡,加害人有正當工作,甚至還從事人際廣闊的推銷業,與一般亂倫案的背景不同。猜測加害人可能罹患隱性精神疾病,或是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
李朝雄說,從被害人角度來看,因她們遭性侵時未滿十歲,可能認為這是長輩疼愛她的表現,這種錯誤認知會導致被害人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一種人際關係的表現,在心智未成熟前,很可能就會以此引誘他人,做為交朋友的方法。
他建議受害者應到醫院接受精神鑑定,了解精神上受傷害程度;再鑑識加害人精神狀態,瞭解病因,再進一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