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

[評論]「跟姊做那件事」 男童揭父亂倫

中國時報 2007.12.11  陳凱勛/台中報導


 就讀小四的女童小雯疑遭父親性侵長達三年,父親常趁小雯媽媽不在時伸出狼爪,卻被小一歲的弟弟看在眼裡;當學校上健康教育課時,弟弟才知那回事而向老師透露「爸爸都會偷偷跟姊姊做那件事」,才意外揭發這起亂倫悲劇。
 上月底時,小雯就讀小三的弟弟上課時,老師談起健康教育的相關知識,小雯的弟弟下課時,好奇向老師問起:「什麼是做愛」?經老師解釋後,男童無意透露爸爸好像也會跟姊姊「做那件事」。
 老師聽了大吃一驚,急忙找來小雯,反覆詢問後,小雯才點頭說,爸爸的確會趁媽媽不在時將她帶進房間施暴,事後還威脅她「不准跟別人講」,才揭發這段長達三年、性侵自己女兒的亂倫悲劇。

 小雯的媽媽接到警方通知時有如晴天霹靂,她表示,平時和丈夫感情不和,時常爭吵,但萬萬沒想到這種有違人倫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家裡,必須等司法判決後,才能決定要不要跟丈夫離婚。小雯當工人的爸爸嚴詞否認,表示自己不會做這種禽獸不如的事。


【勵馨觀點】
如果是你,你相信你的伴侶不會做這種「禽獸不如的事」嗎?

只要一個孩子遭受性侵,
全家人需要一起面對、並處理對這個危機;
只要一個孩子遭受亂倫,
整個家庭就會瀕臨破碎。

如果他已經說了他「不會做這種禽獸不如的事」,
你會選擇相信,還是不相信?

教育孩子保護自己才是最最根本的方法,
透過教育讓孩子知道自己的身體界限,
沒有人,任何人,包括ㄊㄚ的父母,可以傷害ㄊㄚ的身體,
告訴ㄊㄚ,發生這樣的事永遠不會是ㄊㄚ的錯,
幫助ㄊㄚ,跟ㄊㄚ站在同一陣線。

如果是你,
你會相信你的伴侶,
還是相信你的孩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