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3日 星期日

[剪報] 590件性侵 發生在家裡

590件性侵 發生在家裡

 更新日期:2011/01/23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為什麼性侵被害人十二歲至十八歲這個年齡層為大宗?除了年幼無知、涉世未深外,台中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指出,主要是十八歲以下涉及兒少保護,發生性行為會以性侵害通報,現正值寒假期間,家長與其一味禁止孩子出門、交朋友,不如與孩子好好討論如何保護自己,以及交友應遵守的分際。
性侵地點在被害人或加害人住處,去年有五百九十件,被害人與加害人關係,屬男女朋友最多,女方家長在女兒被欺負後怒不可抑,控告男方性侵女兒,如果雙方都未成年,男女都是被害人,家長都可以提告。
一味禁止不如教導孩子如何保護自己

他表示,未成年子女結交異性朋友,家長不可因噎廢食,因擔心孩子受傷害而禁止,但一定要和孩子講清楚交往界線在那?如何自我保護?外出時如何與家長約定回報行蹤、如何拒絕對方等。
另外,最令家長擔心的網路交友問題,提醒少男少女們與網友第一次見面要結伴同行,單獨見面時一定要約在公共場所,曾發生女生與網友見面原本結伴同行,但續攤時變成兩人單獨約會而出事,少女們要學會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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