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擬加重性侵刑度 將直逼貪污強盜重罪
(2011/01/10 01:20)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應外界要求將「妨害性自主罪章」刑度加重,目前部內的版本是把強制性交罪修改為5年以上。他指出,雖然罪行拉高一個級距,但不會破壞整個刑法架構的衡平性。
法務部的「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案,將強制性交罪刑度由原來的「3年以上、10年以下」加重為「5年以上」,若通過刑度將直逼貪污、強盜等重罪。曾勇夫談到,外界要求加重刑法221條強制性交罪、227條與幼年男女性交罪的刑度,但整個罪章就超過10款條文,不可能只針對2條修法,一定要做通盤考量。
曾參與修法相關會議的法界人士指出,修正案拿掉違反意願的構成要件,使法官量刑時只需考慮被告犯案的手段輕重,以往因無法證明有無違反被害人意願,導致被告輕判的情形應會減少。
但也有法官認為,走重刑化而忽略個案考量,從其他方面看容易造成情況輕微的個案遭重判,不過,雖然未來刑時僅需從被告手段判斷,也因此對犯案手段必須更仔細認定恐怕會增加調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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