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2日 星期六

[剪報] 女遭繼父性侵 母給事後避孕丸

女遭繼父性侵 母給事後避孕丸
香港新聞組香港22日電 世界新聞網
January 22, 2011 06:00 AM | 3801 觀看次數 |  | 7 7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少女指控繼父兩度性侵犯,並指遭生母慫恿獻身之案件,繼續在高院審訊。辯方昨盤問女事主時,揭露被告原來是解放軍退役連長。另外,辯方在庭上大爆女事主為問題少女,曾墮胎和離家出走,她的「損友」更曾上門鬧事,女事主母親要報警處理。

辯方盤問女事主時,特地傳召其母到庭,要女事主在她母親在場的情況下,再講是親母慫恿她與被告性交。不過母女兩人僅四目交投不足兩秒,女事主便即轉身,面向陪審團作供。

被指分別在去年6月14日及16日,在住所強姦及企圖強姦繼女的被告,其律師昨指出,被告來港前曾參軍,駐守廣州任職連長,並曾因救災有功多次獲頒勳章。律師又向女事主指出,被告認識女事主親母時,女事主母親的身家一度只剩200元人民幣,當時是被告出錢供養女事主,女事主對此表示同意。


辯方又指女事主母親2002年接女事主來港團聚。但女事主長大後卻常與不良分子為伍,曾因離家出走等原因令母親兩度報警,辯方指當時女事主曾因母親不准其外出而揚言要「教訓」母親。女事主承認有上述兩次報警事件,但否認說過教訓之類的說法。

女事主繼續對被告及親母作出嚴重指控。她表示在6月14日下午被姦、及於16日凌晨遭被告闖入睡房企圖施暴後,母親在16日上午叫醒她,給她一粒白色藥丸服食,她相信是事後避孕丸。

另外,在她首次遭侵犯後翌日,母親曾對她說,被告想買部攝影功能優良的手機,用來為她拍寫真。母親還強調「不是全裸,會有遮掩」。此外,她亦自爆在去年初,曾與一名兼職同事短暫拍拖,結果珠胎暗結,要去深圳做手術墮胎。她母親知道此事後,向經手人開出條件,要不和女事主結婚,或者要該經手人支付2000元給女事主「補身」。結果經手人選擇付錢,但錢卻用在修補處女膜。

針對女事主的指控,辯方大律師反覆質疑,女事主既然早知被告有不軌企圖,母親又跟被告一夥,何以一直處處順從?辯方因此指女事主其實是說謊誣衊被告與她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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