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

[剪報] 女兒險遭男友性侵 母裝沒事


女兒險遭男友性侵 母裝沒事
苗栗縣一名高中女生今年2月間,險些遭媽媽的楊姓同居人性侵,媽媽目睹兩人下半身赤裸,卻不報警處理,高中女生逃到阿姨家,楊還不斷騷擾,法官昨天核發保護令給高中女生與阿姨,楊姓男子須遠離2人住居所及學校100公尺,1年有效期間女生監護權歸阿姨。

媽媽告訴檢警人員說,她因認為沒有得逞,就不會造成傷害,且事後也有警告過楊姓同居人,女兒多次問她為何不搬出去住,她無力工作,也有感情,才繼續同居。

法官調查,楊姓男子對同居人的高中女兒,曾毛手毛腳,或性暗示騷擾紀錄,今年2月4日深夜在苗栗縣住處,敲打被害女生的房門,她開門後,楊將她拉住到床上,涉嫌企圖性侵。

女生大聲呼救,媽媽聽到聲音,趕到女兒房間,發現同居人與女兒下半身赤裸,竟當做沒事,要求女兒繼續睡覺,並沒有報警處理,隔天,楊與女生媽媽口角,女友帶女兒投靠阿姨,被害女生開始避居阿姨家。

法官說,校方發現疑似性騷擾事件通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女生的媽媽與楊不斷以電話騷擾,傳簡訊要求出面解決,2人3月間還到學校騷擾被害人,叫女生不要追究,表示要將她帶離學校並轉學,女生的媽媽甚至威脅女兒及親友「若將此事鬧大,幫我收屍!」校方報警處理,楊男等2人才離去。

【2011/07/05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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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 人間異語:妹妹變老婆 我們更珍惜


人間異語:妹妹變老婆 我們更珍惜

Q:為什麼如此珍惜跟太太的感情?
A:我們這段婚姻得來不易,經過不少波折才修成正果,過程跟時下的8點檔幾乎有得拼,因為我的老婆也曾經是我的妹妹。

Q:怎會跟妹妹結婚?

A:其實她不是我的親妹妹,我們是不同父母的兄妹。我的親生父親早在我12歲時已經去世,媽媽辛苦把我帶大。8年前,媽媽認識了現在的繼父,他們慢慢培養出感情,加上繼父對她又很照顧,由於當時我已出社會工作,可以獨立生活,但眼看媽媽為了我浪費大半生的青春,孤單過日子這麼多年,很希望她晚年有個伴,精神上也有個依靠,所以我建議她再婚。 
媽媽改嫁後,繼父把我們母子接到他家一起住,我才知道原來他也有個女兒,而我也多了一個新妹妹。 

Q:你們怎會相愛?

A:當初見她的第一印象還不錯,完全沒想到會愛上她,一直以來家裡只有我一個孩子,突然間多了個小我5歲的妹妹,所以我對她特別疼愛,想不到這種關愛,卻轉變成戀愛的感覺。雖然我們認識沒多久,但各方面都很合得來,因為年齡相仿,所以感情也很好,除了假日出去逛街、看電影,就連生活上有什麼開心、難過的事都會互相傾訴,有時候帶她跟我朋友碰面,別人還以為她是我女友。
正因為彼此朝夕相處,於是逐漸對她產生感情,不過我的觀念比較保守,一直認為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倫理上還是她哥哥,所以始終過不了自己那一關。此外,也怕影響媽媽跟繼父的關係,特別是媽媽好不容易找到人生的第二春,不希望因為我對妹妹的愛意,毀了她的幸福。當時我內心很掙扎,明知道不能在一起,但又按捺不住內心的衝動,為了避免胡思亂想,於是我選擇離開這個家。
想不到,離家3個月後,妹妹突然跑來找我,向我表明她也對我有感覺,那晚我們終於拋開世俗的顧慮和束縛在一起,但妹妹因為怕家人不能接受,所以好一陣子都不敢回家,可是逃避不是辦法,最後我們還是鼓起勇氣跟父母說明白。 

一路堅持今生不悔

當繼父和媽媽知道我們互相喜歡,原本也不太能接受,但仔細想想,我們都是成年人,而且又不是親兄妹,所以了解過我們是認真面對彼此的感情後,才答應我們結婚。 

Q:跟妹妹結婚的影響?

A:婚後我們生活上也出現一些壓力,不知情的鄰居閒言閒語,以為我跟妹妹亂倫,甚至還以為我們全家關係很亂,媽媽好幾次因此跟別人吵了起來,為了應付別人的眼光,我們把自己搞到身心俱疲,甚至一度覺得我們的婚姻不被祝福,乾脆離婚,大家做回兄妹比較適合。
幸好我們一路堅持,現在回想自己真的很傻,我們根本沒有錯,假如凡事都要配合別人的觀點來生活,那實在太累了,要是因此失去她,我一定會遺憾終身。 

特約記者黃惜時採訪整理 

[剪報] 姊弟弒父 法官酌情量刑


姊弟弒父 法官酌情量刑
2011/07/04 20:32:04小型字 中型字 大型字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4日電)發生在去年3月的屏東縣長治鄉曾姓姊弟弒父案,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法官衡量曾女長期受父親性侵及家暴,減刑判處17年有期徒刑,曾姓少年處16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協助曾姓姊弟弒父的曾女邱姓男友,處有期徒刑17年。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對曾女和邱姓男子提起公訴,求處無期徒刑,對於法官減輕刑期,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就法官判決理由決定要不要上訴。

這個案子發生在去年3月,曾姓姊弟因長期受父親家暴,而曾女又遭父親性侵,姊弟倆夥同邱男將父親迷昏後,載往高樹鄉焚屍。

判決書指出,曾女從小是家暴的目睹和受害者,父母離異後,又獨自承受父親的施暴,常做惡夢及出現憂鬱輕生念頭,精神科醫師鑑定已符合「慢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判決書指出,從證人提出曾女父親寫給曾女的書信「這又一張情書...妳總是讓我意亂情迷」等語,所述的內容及口吻顯非為人父對女兒的思念,而似男女之情,足認曾女所說是因被父親性侵而懷恨於心的犯罪動機,值得採信。

判決書指出,曾女犯案時才滿18歲,年輕識淺,犯罪情狀確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如果處以無期徒刑過重,因此酌量減輕刑期。

至於曾姓少年被檢察官提起公訴,求處15年徒刑,法官認為,曾姓少年經常被父親動輒辱罵、毆打,又多次目睹姊姊遭父親性侵害,所賺的錢又遭父親強行取走花用,長期對父親懷恨在心才行凶。

判決書指出,曾姓少年犯案後,對於行凶過程坦承,且羈押1年多,犯後態度良好,年紀尚輕,思慮未周,且沒有不良紀錄,不過,弒父手段凶殘,也沒有在警方調查時第一時間坦承犯行,因此處16年有期徒刑。

曾女26歲的邱姓男友策劃殺死曾父,法官認為手段凶殘,但事後一再表示對被害人及家屬深感歉意,並賠償新台幣60萬元,且死者姊姊也出庭求情,希望給曾女和邱男自新機會,從輕量刑,因此依殺人罪判處邱男17年有期徒刑。1000704

[剪報] 性侵國小女兒 單親爸重判


性侵國小女兒 單親爸重判
高雄市一名單親爸爸兩度用電動按摩棒及生殖器,對不滿14歲的大女兒以肛交方式性侵得逞,大女兒的阿姨得知報警查獲,警方在他家搜到4組按摩棒,高雄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重判他有期徒刑14年。

判決書指出,這名單親爸爸離婚後,帶著兩個女兒和他自己的其他家人住在一起。

約前年7、8月間,大女兒國小畢業時,一天凌晨,單親爸爸叫醒在2樓和妹妹、伯父睡在一起的大女兒,到4樓他的房間,強脫大女兒衣褲,命她躺在床上,以電動按摩棒性侵大女兒陰部及肛門,再用潤髮乳塗抹在自己生殖器上,試著要性侵,因大女兒表示會痛,他便要女兒翻過身來,改以肛交方式,對大女兒性侵得逞。


[剪報] 按摩棒性侵女兒 狼父判14年


按摩棒性侵女兒 狼父判14年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07-0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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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離婚男子涉嫌持電動按摩棒,性侵就讀國小的大女兒,警方接獲報案後,在其住處查扣4組電動按摩棒,被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與妻子分手後,與母親和2名女兒等人住在一起。98年7、8月間某日凌晨,被告將就讀國小六年級的大女兒,叫到他的房間後,涉嫌用電動按摩棒性侵得逞,被害人則因害怕被打而不敢聲張。
去年3月間某日凌晨,被告食髓知味,叫被害人到房內後,涉嫌強行命她脫衣,並以生殖器自肛門性侵得逞,被害人因擔心被打,而不敢抵抗或逃離。案經被害人會同阿姨報警後,警員在被告住處搜出4組電動按摩棒。
被告辯稱,為了督促女兒課業,才半夜叫她到房內寫功課,否認強制性交。
合議庭法官指出,半夜叫女兒到房間寫功課有違常理,並據被害人和其家人等證詞,及扣案按摩棒等證物,認為被告所辯為推卸之詞。

[剪報] 被控性侵3兒女 狼父遭訴


被控性侵3兒女 狼父遭訴
2011/07/05 20:31:24小型字 中型字 大型字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台北市1名男子,涉嫌多次以1對1方式性侵3名子女,直到子女閒聊才驚覺原來都慘遭父親性侵,聯手控告父親。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這名父親起訴。

檢方調查,這名父親擔任臨時工,娶菲律賓籍女子為妻,生下2男1女,去年8月間,長男與長女半夜睡不著,兩人閒聊,驚覺兩人都曾被1對1的方式遭父親性侵,長女還說曾看見父親用手摸么弟的性器官,再向么弟查證,確認也受害,3人聯手報警,控告父親 。

起訴書指出,民國88年9月間,父親趁與大兒子獨處機會,以腕力將大兒子壓制在床上,以舌頭親吻、舔咬對方耳朵、嘴巴及胸部,甚至以生殖器磨蹭下體。

長女則指控,從87年開始到96年,長達9年的時間內,父親大約每2到3個月,都會趁她一個人在家時,以身體檢查為由,逼她自行脫光衣服,對她性侵得逞。

么兒指控,從95年9月間到97年6月間,父親每週1到2次頻率,在住處以檢查身體為由,強迫他脫下內褲,對他強制猥褻。

檢警偵辦期間,父親否認犯罪,辯稱對大兒子的行為,只是在開玩笑;對於大女兒的指控則辯稱,自己不曾強迫女兒,是女兒同意與自己性交;至於小兒子的控訴則解釋,會碰觸小兒子下體是為了檢查有沒有生病,並不是每週1到2次,而是1到2個月才檢查1次。

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這名父親起訴,建請法院可依他對子女的個別犯行,分論併罰。1000705

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剪報] 女兒當女友…弒父 她無期變17年


女兒當女友…弒父 她無期變17年
離婚的曾姓男子,把女兒當女友多次性侵,女兒身心受創,向男友提起「要讓父親在地球上消失」,與男友連手,將父親殺害焚屍,法官認為她心靈受創令人同情,主動減刑,將兩人各處十七年徒刑。

合議庭表示,曾女因不願再忍受父親而離家,曾父還寫過類似情書的信給女兒:「這又一張情書…獨不見妳的身影,很寒冷,那種溫暖已遠離別鄉了…此刻的心情,很想擁抱著妳,因為妳總是讓我意亂情迷……,回來吧,讓我好好愛妳……」,可看出曾父把女兒當做女友,超過父女之情。
合議庭指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法定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考量曾女剛滿十八歲,身心受創,思慮欠周犯下大錯,處境令人同情,「法重情輕」即使判處最輕本刑無期徒刑,仍然過重,依法減輕其刑。
曾女廿六歲的邱姓男友,為替女友報復,策畫點燃汽油殺死曾父,手段兇殘,但事後一再向家屬道歉並賠償六十萬元,且死者姊姊也出庭求情,要求給他們自新機會,因此依殺人罪判刑十七年。
判決指出,曾女父母十二年前離異,曾女原與母親同住,因母親後來再婚,八年前,曾女十歲時,改由父親擔任監護人,與父親同住。期間曾父常因細故毆打女兒,並把她當做女友性侵,讓她心生怨恨。
三年前,曾女利用學校建教合作機會,脫逃曾父掌控,離家出走與母親同住,前年認識邱姓男子,成為男女朋友並同居。去年一月間,曾女將遭到父親性侵事告知邱,希望父親「在地球上消失」。
去年三月十五日,邱提議用安眠藥迷昏曾父再燒死他,曾女同意。同月十九日,邱佯稱失眠就醫,拿到五十六顆安眠藥,駕車到曾父住處,將安眠藥放入飲料中,讓曾父喝下,再購買汽油。
廿日凌晨,確認曾父已昏迷,用童子繩綑綁後放入汽車行李廂內,載往屏東縣高樹鄉殺人焚屍,駕車逃逸,被警方循線破獲。
【2011/07/04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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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 被父親當「女友」 弒父焚屍獲減刑


被父親當「女友」 弒父焚屍獲減刑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1年7月4日 09:4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姓男子去年3月間遭女兒和邱姓男友迷昏後殺害焚屍,法官考量曾女從小即遭父親性侵,父親還把他當女友看待,遭遇令人同情,雖然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法定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但仍主動減刑,分別判處曾女、邱男17年有期徒刑。

曾女父母12年前離異,曾女原與媽媽同住,後因媽媽再婚,8年前曾女10歲時改與父親同住,期間遭父親性侵。3年前,曾女利用學校建教合作機會,脫逃曾父掌控,離家與母同住,前年認識邱姓男友並同居。

去年1月間,曾女將她遭父親性侵的不堪過往告知男友,並說希望父親「在地球上消失」。同年3月15日,邱提議用安眠藥迷昏曾父再燒死他,曾女同意。同月19日,邱駕車到曾父住處,將安眠藥放入飲料中讓對方喝下,再購買汽油。20日凌晨確認曾父不醒人事,用童子繩綑綁後放入汽車行李廂內,載往屏東縣高樹鄉殺人焚屍。

法官認為,曾父曾寫過類似情書的信給女兒,把女兒當做女友,另考量曾女剛滿18歲,身心受創,思慮欠周犯下大錯,處境令人同情,加上死者姊姊也出庭求情,希望給2人自新機會,因此依法減輕其刑。

原文網址: 被父親當「女友」 弒父焚屍獲減刑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7/04/91-2724920.htm#ixzz1RIyEgfjA

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剪報] 女遭姦囚18年 加州賠6.4億 救援太慢 當性奴產2女怒 控假釋官失職


女遭姦囚18年 加州賠6.4億

救援太慢 當性奴產2女怒 控假釋官失職

【張翠蘭╱綜合外電報導】現年30歲的美國加州女子杜嘉德(Jaycee Lee Dugard)11歲時遭性侵假釋犯綁架禁錮,長達18年,還生下兩名女兒,去年才重獲自由。杜嘉德今年二月控告當局未能及早拯救她脫離魔掌,加州州議會前天通過支付2000萬美元(約6.44億元台幣)的賠償金。

美國

舊金山郡法高等法院退休法官溫斯登前天說:「這是對(杜嘉德母女)三人餘生的補償。」這筆錢將用來購買房屋、支付學費及未來的心理治療費用。加州州政府正面臨190億美元(約6122億元台幣)預算赤字重擔。 

被害人身心重創

儘管矯正觀護署常可豁免民事求償,但此案例「性質獨特而悲慘」,州政府法務人員警告若以訴訟解決,陪審團裁定的賠償金額可能極高,因為杜嘉德和分別為15歲和12歲的女兒「幾乎篤定」餘生須接受心理輔導
1991年杜嘉德11歲時,在離家不遠的校車站牌遭性侵假釋犯葛利多(Phillip Garrido)及其妻子南西擄走,被禁錮在其後院小屋當性奴達18年,期間杜嘉德兩度生下女兒,並疑似產生俗稱「人質情結」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2009年8月葛利多帶著她向假釋官報到,假釋官起疑追查時,她還一度不願表白身分,經隔離多次訊問後才吐露實情,重獲自由。葛利多夫婦被依綁架和性侵等罪名起訴拘禁,案件仍在審理中。 

杜嘉德被綁事件簿

1991/06/10
加州11歲女童杜嘉德被葛利多夫婦擄走當性奴,並於1994及1998年分別產下2名女兒
2009/08/25
葛利多帶2女到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申辦宗教活動,校職員和校警查出其為性侵假釋犯,通報假釋官
2009/08/26
綁架案爆發
2009/08/27
杜嘉德與家人重聚
2010/02
杜嘉德和2名女兒向州政府求償
2010/07/01
加州州議會通過賠償杜嘉德約6.44億元台幣
資料來源:美聯社、《蘋果》資料室 

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

[剪報] 色阿公性侵媳 孫子撞見作證


色阿公性侵媳 孫子撞見作證
 
彰化縣六旬農夫趁兒子白天上班,多次性侵害輕度智能的媳婦,有次被年僅6歲的孫子撞見,憤而拿棍子打阿公,被害人報警,他還辯稱媳婦頭腦有問題、亂說,孫子作證阿公性侵媽媽,1、2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2月,他不服上訴,更一審將全案駁回,維持原判。

六旬農夫否認性侵媳婦,辯稱媳婦頭腦有問題,叫她做家事不做,唸她就不高興,兩人間存有嫌隙,才會亂說誣陷他。

不過6歲的男童作證說:「我和媽媽睡覺,尿尿回來後,看見阿公在摸媽媽的奶奶,媽媽穿很多衣服所以摸不到,因為媽媽怕阿公摸奶奶,都穿背心、外套,穿很多!」

男童說:「阿公摸媽媽頭髮、胸部、又摸下面,再把媽媽褲子脫下來,媽媽生氣了,因為阿公把她脫光光,而且把她的腳抬高又放下」,他說自己沒有亂說話。

【2011/07/02 聯合報】 http://udn.com/

[剪報] 老農性侵兒媳 6歲孫拿棒打阿公


老農性侵兒媳 6歲孫拿棒打阿公

2011年7月2日 10:33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傳出60多歲老農,性侵輕度智障兒媳的亂倫案件。該老農趁白天兒子去上班,多次對兒媳摸奶襲胸,上下齊手。民國95年,在一次強脫光兒媳衣物性侵時,被6歲孫子撞見,孫子保護媽媽,拿棍棒打跑壓在媽媽身上色阿公。


被性騷擾近兩年的媳婦,因為害怕公公的鹹豬手,大熱天也穿著背心加外套。老翁摸奶難度增加,心癢難當,在96年又一次,乾脆把媳婦騙進房間裡,剝光衣物性侵,大逞獸慾。

被害人提出告訴,小孫子做證指出,阿公愛摸媽媽奶奶,媽媽嚇得夏天也穿很多衣服。還說,阿公摸不到奶迺就會把媽媽衣服脫光,還把媽媽的腿抬高又放下。被害人曾多次向丈夫哭訴,丈夫都不相信,色阿公也辯稱是媳婦腦袋有問題,叫她做家事她就不高興亂講話。

法官認為男童才6歲,證詞詳細可信,色阿公又狡辯沒有悔意,1、2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2月,他不服上訴,更一審將全案駁回,維持原判。

原文網址: 老農性侵兒媳 6歲孫拿棒打阿公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7/02/91-2724640.htm#ixzz1RIsRfXoC

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

[剪報] 獸父淫繼女等不及 封口袋權充保險套


獸父淫繼女等不及 封口袋權充保險套

 蘋果即時 
根據《澳洲日報》的報導,布里斯本一名38歲男子在過去一年間與13歲繼女發生多次互相手淫、口交,與至少四次性行為,因為找不到保險套,這名男子竟然用裝三明治的塑膠封口袋代替。

這名男子與繼女母親交往8年,同居也已5年,前年結婚後因為母親常需外出工作,給了父女許多獨處的機會,女孩對繼父非常尊重,也一直把他當成真正的父親。

去年3月起,男子開始對繼女有逾矩的行為,幾次發生性行為時男子手邊都沒有保險套,又擔心繼女懷孕,就用家中裝三明治的塑膠封口袋充當,直到去年12月第4次發生性行為後發現袋子破了,男子與繼女商量後決定由繼女自己去藥房買事後避孕藥吃,但藥房見女孩年紀太小不願賣,女孩跑到醫院要買避孕藥、醫師打電話與繼父確認身分後,才給了女孩事後藥。女孩服藥後並未把藥袋丟掉,被母親發現後整起事件才曝光。

男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宣稱自己已經愛上了繼女。目前他已經承認6項猥褻16歲以下兒童與4項亂倫罪。

[剪報] 表妹寄住 表哥性侵10年


表妹寄住 表哥性侵10年

 更新日期:2011/06/30 04:11
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新北報導〕父母雙亡的小表妹到家寄住,大她9歲的表哥竟趁同住一房機會性侵!從被害人就讀國小起,即指插及性侵,10年來的寄住生活,表妹幾乎逃不過惡表哥魔爪,少女忍無可忍,透過師長報警,表哥坦承犯行,供稱光指插,約每週一次已逾200次,性侵部分也多到無法計數,少女已由社工員安置,板橋地檢署昨偵結起訴。
檢方調查,李姓表哥從表妹就讀國小起,指插性侵,等到表妹10歲後,即用性器官性侵,無視表妹身世堪憐,因父母雙亡到家寄住,竟利用同住一房機會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