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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

[剪報] 姊弟弒父 法官酌情量刑


姊弟弒父 法官酌情量刑
2011/07/04 20:32:04小型字 中型字 大型字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4日電)發生在去年3月的屏東縣長治鄉曾姓姊弟弒父案,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法官衡量曾女長期受父親性侵及家暴,減刑判處17年有期徒刑,曾姓少年處16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協助曾姓姊弟弒父的曾女邱姓男友,處有期徒刑17年。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對曾女和邱姓男子提起公訴,求處無期徒刑,對於法官減輕刑期,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就法官判決理由決定要不要上訴。

這個案子發生在去年3月,曾姓姊弟因長期受父親家暴,而曾女又遭父親性侵,姊弟倆夥同邱男將父親迷昏後,載往高樹鄉焚屍。

判決書指出,曾女從小是家暴的目睹和受害者,父母離異後,又獨自承受父親的施暴,常做惡夢及出現憂鬱輕生念頭,精神科醫師鑑定已符合「慢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判決書指出,從證人提出曾女父親寫給曾女的書信「這又一張情書...妳總是讓我意亂情迷」等語,所述的內容及口吻顯非為人父對女兒的思念,而似男女之情,足認曾女所說是因被父親性侵而懷恨於心的犯罪動機,值得採信。

判決書指出,曾女犯案時才滿18歲,年輕識淺,犯罪情狀確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如果處以無期徒刑過重,因此酌量減輕刑期。

至於曾姓少年被檢察官提起公訴,求處15年徒刑,法官認為,曾姓少年經常被父親動輒辱罵、毆打,又多次目睹姊姊遭父親性侵害,所賺的錢又遭父親強行取走花用,長期對父親懷恨在心才行凶。

判決書指出,曾姓少年犯案後,對於行凶過程坦承,且羈押1年多,犯後態度良好,年紀尚輕,思慮未周,且沒有不良紀錄,不過,弒父手段凶殘,也沒有在警方調查時第一時間坦承犯行,因此處16年有期徒刑。

曾女26歲的邱姓男友策劃殺死曾父,法官認為手段凶殘,但事後一再表示對被害人及家屬深感歉意,並賠償新台幣60萬元,且死者姊姊也出庭求情,希望給曾女和邱男自新機會,從輕量刑,因此依殺人罪判處邱男17年有期徒刑。1000704

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剪報] 女兒當女友…弒父 她無期變17年


女兒當女友…弒父 她無期變17年
離婚的曾姓男子,把女兒當女友多次性侵,女兒身心受創,向男友提起「要讓父親在地球上消失」,與男友連手,將父親殺害焚屍,法官認為她心靈受創令人同情,主動減刑,將兩人各處十七年徒刑。

合議庭表示,曾女因不願再忍受父親而離家,曾父還寫過類似情書的信給女兒:「這又一張情書…獨不見妳的身影,很寒冷,那種溫暖已遠離別鄉了…此刻的心情,很想擁抱著妳,因為妳總是讓我意亂情迷……,回來吧,讓我好好愛妳……」,可看出曾父把女兒當做女友,超過父女之情。
合議庭指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法定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考量曾女剛滿十八歲,身心受創,思慮欠周犯下大錯,處境令人同情,「法重情輕」即使判處最輕本刑無期徒刑,仍然過重,依法減輕其刑。
曾女廿六歲的邱姓男友,為替女友報復,策畫點燃汽油殺死曾父,手段兇殘,但事後一再向家屬道歉並賠償六十萬元,且死者姊姊也出庭求情,要求給他們自新機會,因此依殺人罪判刑十七年。
判決指出,曾女父母十二年前離異,曾女原與母親同住,因母親後來再婚,八年前,曾女十歲時,改由父親擔任監護人,與父親同住。期間曾父常因細故毆打女兒,並把她當做女友性侵,讓她心生怨恨。
三年前,曾女利用學校建教合作機會,脫逃曾父掌控,離家出走與母親同住,前年認識邱姓男子,成為男女朋友並同居。去年一月間,曾女將遭到父親性侵事告知邱,希望父親「在地球上消失」。
去年三月十五日,邱提議用安眠藥迷昏曾父再燒死他,曾女同意。同月十九日,邱佯稱失眠就醫,拿到五十六顆安眠藥,駕車到曾父住處,將安眠藥放入飲料中,讓曾父喝下,再購買汽油。
廿日凌晨,確認曾父已昏迷,用童子繩綑綁後放入汽車行李廂內,載往屏東縣高樹鄉殺人焚屍,駕車逃逸,被警方循線破獲。
【2011/07/04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女兒當女友…弒父 她無期變17年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436661.shtml#ixzz1RIzlmh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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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 被父親當「女友」 弒父焚屍獲減刑


被父親當「女友」 弒父焚屍獲減刑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1年7月4日 09:4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姓男子去年3月間遭女兒和邱姓男友迷昏後殺害焚屍,法官考量曾女從小即遭父親性侵,父親還把他當女友看待,遭遇令人同情,雖然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法定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但仍主動減刑,分別判處曾女、邱男17年有期徒刑。

曾女父母12年前離異,曾女原與媽媽同住,後因媽媽再婚,8年前曾女10歲時改與父親同住,期間遭父親性侵。3年前,曾女利用學校建教合作機會,脫逃曾父掌控,離家與母同住,前年認識邱姓男友並同居。

去年1月間,曾女將她遭父親性侵的不堪過往告知男友,並說希望父親「在地球上消失」。同年3月15日,邱提議用安眠藥迷昏曾父再燒死他,曾女同意。同月19日,邱駕車到曾父住處,將安眠藥放入飲料中讓對方喝下,再購買汽油。20日凌晨確認曾父不醒人事,用童子繩綑綁後放入汽車行李廂內,載往屏東縣高樹鄉殺人焚屍。

法官認為,曾父曾寫過類似情書的信給女兒,把女兒當做女友,另考量曾女剛滿18歲,身心受創,思慮欠周犯下大錯,處境令人同情,加上死者姊姊也出庭求情,希望給2人自新機會,因此依法減輕其刑。

原文網址: 被父親當「女友」 弒父焚屍獲減刑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7/04/91-2724920.htm#ixzz1RIyEgfjA

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剪報] 曾女18年的痛 PO文哀怨無人懂

曾女18年的痛 PO文哀怨無人懂
  • 2010-03-24
  • 中國時報
  • 【吳江泉、鐘武達/屏東報導】
     「從沒看過殺了父親還如此冷漠!一定有深仇大恨才會親子決裂痛下毒手」,辦案員警對曾姓姊弟弒父後的態度,感到陣陣冰冷。

不過剛滿十八歲的曾女卻在網路部落格以「火星文」PO文:「莪(我)的無奈你永遠咘(不)會懂」,隱約透露藏在內心深處的痛,別人是無法了解的。

     曾女部落格上的相片,一張張嘟著嘴裝可愛的模樣,可看出她也只是個大女孩,網誌留言使用八年級生的火星文,像是首頁標題就是「莪的無奈你永遠咘會懂」、「請咘要用倪的標準定莪」,在一張張可愛照片背後,怎麼也看不出來她會犯下弒父逆倫的滔天大錯。

     曾女因為長期被父親家暴,選擇逃離父親,投靠台中已離婚的媽媽,在網誌中她的朋友還留言「妳跟別人私奔,不要我們了」、「我們求妳回來」,但她回應「我不能回去啦」,其餘就沒有多說,顯然選擇把心事藏在心底。

[剪報] 刺青焦屍案 家暴泯滅人性 兒女弒父焚屍

刺青焦屍案 家暴泯滅人性 兒女弒父焚屍
  • 2010-03-24
  • 中國時報
  • 【吳江泉/屏東報導】
 
     屏東縣高樹鄉鬼頭刺青曾姓男子遭焚屍案,竟是一起逆倫弒父案。死者因長期對一對兒女家暴,多年前並疑似性侵女兒,曾女逃家年餘後,向邱姓男友訴苦,邱某為替女友出氣,先設計用安眠藥迷昏曾父,再載到高樹鄉芋頭田焚屍,曾父一度痛醒,但仍被邱某及兒子亂棒打到昏死。

     警方根據路口及國道監視系統,一路追緝白色涉案轎車到桃園縣八德市高城街,廿三日凌晨二點,持拘票逮捕投靠同窗的廿六歲邱姓男子及其十八歲曾姓女友,兩人坦承共同犯下殺害曾父的逆倫凶案,並供出焚屍現場另一共犯為曾女讀高中的十七歲弟弟。

     恨父親施暴、性侵 男友獻上殺人計
     曾女供稱,她因為受不了父親酒後對她跟弟弟家暴,一年多前逃離家庭,跟認識二年多的邱姓男友,一起住在台中縣太平市離婚的媽媽家中,最近向男友提及小時候曾遭父親性侵,男友非常生氣地表示要幫她出一口氣。

2010年3月23日 星期二

[剪報] 刺青男命案破案 兒女下毒手弒父焚屍

刺青男命案破案 兒女下毒手弒父焚屍

NOWNEWS(2010/03/23 09:5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高樹鄉曾姓刺青男子遭人在偏僻路邊燒死一案,警方今天(23日)宣布破案,逮捕死者的18歲女兒、17歲兒子,和女兒的邱姓男朋友。

警方追蹤經過出事現場的車輛,鎖定是死者曾洪元的女兒男友家的車輛,死者的一對兒女也坦承是他們下的毒手,因為不滿父親管教問題,指遭長期家暴,死者女兒的男友要為他們出頭,才將曾男載到路邊殺害。

屏東縣高樹鄉泰山村一處荒廢芋頭田,上周六(20日)清早6點多,被人發現一具男性焦屍,死者身材矮胖,雙手被麻繩綁住。報案婦人表示,清晨3時騎車經過農田,發現有2名男子在焦屍現場燒東西,另有女子站在白色轎車前,當時沒有太在意以為在燒垃圾,天亮折回現場發現焦屍嚇得趕快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