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1日 星期六

[剪報] 女童安置遭舅公性侵 法院重判十七年六月

女童安置遭舅公性侵 法院重判十七年六月
中時 2009/02/21 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未滿十四歲女童,父親因家暴入獄、母親無工作,被縣府社會處安置在舅公家,沒想到又被舅公連續猥褻、性侵,讓女童遭到二次傷害。桃園地方法院廿日重判這名舅公十七年六月徒刑,女童則交由已找到的母親照料。 社會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王秀珍解釋,當初主要是考量卅七歲的舅公與女童父母親年紀相仿,本身有小孩,親子功能不錯,從商的他經濟穩定,無前科,本人有強烈意願爭取,面談後才決定將小孩交給他。 沒想到千挑萬選的安置人選,竟是一匹色狼!去年五月廿二日晚間,舅公假藉要懲罰女童偷竊,帶她到便利超商買四瓶啤酒,要她喝下兩瓶,再以怕女童嘔吐弄髒房間,要求女童到他的房間內,性侵得逞。 

  七月初,舅公又以女童晚歸為由,要求女童脫褲子,並拿鐵尺揍她。結果女童月事剛好來,舅公脫下褲子要求女童幫他打手槍,還恫嚇女童「如果不要,就要用鐵尺打你」,強制猥褻得逞。 幾天後,舅公載女童返回住處途中,以即將結束安置為由,要求與女童發生最後一次性行為。女童拒絕,結果舅公強行脫去女童衣褲,還恐嚇「不性交就不讓妳回家」。女童為了要回家,自行脫掉衣物,再度遭性侵。 

  女童因長期連續遭親人性侵,神情異常,一名住在附近的女童友人發覺,告訴社會處社工,報警處理。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這名男子對未滿十四歲女子以違反其意願而性交,判七年二月;同時以脅迫方式猥褻處三年四月;又以脅迫方式性交處七年六月,應執行十七年六月。 

[剪報] 二次傷害 安置少女遭姻親強姦 母痛罵「不是人」獸男重判17年6月

二次傷害 安置少女遭姻親強姦 母痛罵「不是人」獸男重判17年6月
(2009年02月21日) 【張沛森╱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名十四歲少女,因父親家暴經縣府社會處緊急安置,竟在安置家庭遭具有姻親關係的吳姓男子性侵,吳不僅灌醉她強脫其衣褲逞獸慾;甚至在她月經來潮時還強迫她幫他「打手槍」,少女的母親獲悉後痛罵吳男:「不是人!」並堅持提告,桃園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吳男十七年六月徒刑。 可惡至極桃園縣社會處表示,被害少女的父母親已經離婚,並由母親取得監護權,目前少女由母親負責照顧,社工仍持續對她進行諮商輔導,期望她能早日走出陰霾。 

  法院判決指出,這名少女二○○七年十二月間因遭父親嚴重家暴,經桃園縣政府社會處緊急安置在庇護中心,其後考量家屬的意願和社工評估後,去年二月十二日送到與少女具有姻親關係的吳姓男子(在押)家中安置。 

2009年2月3日 星期二

[剪報] 法國有200萬亂倫受害者 只因法律並無懲罰

法國有200萬亂倫受害者 只因法律並無懲罰
03 February 2009 8:23am 

統計數字顯示,法國目前有200萬亂倫受害者。法國國民議會議員在一份報告中建議把亂倫罪納入刑法之中,以便加強預防、改善對亂 倫受害者的治療以及嚴懲亂倫罪行。


2月3日報道 統計數字顯示,法國目前有200萬亂倫受害者。法國國民議會議員在一份報告中建議把亂倫罪納入刑法之中,以便加強預防、改善對亂 倫受害者的治療以及嚴懲亂倫罪行。

據歐洲時報2日報道,法國議員瑪麗-露易絲·弗爾女士受國民議會人民運動聯盟黨團之托,在報告提醒說,目前的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 對亂倫者和亂倫性侵犯行為的懲罰,今天亂倫性侵犯行為“一方面被視為強奸行為,另一方面被視為猥褻行為”。

弗爾議員在記者會上強調:“要想整頓,必須先正名。”

弗爾女士指出,在“深入研究”、“對有關機構視察”、“自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多次聽證”、以及“閱讀數百頁的陳述證言”之後, 撰寫了這份報告,其目的是破除“法國的最後一個禁忌”。

2009年2月2日 星期一

[剪報] 驚爆 四分之一法國人身邊有亂倫受害者

驚爆 四分之一法國人身邊有亂倫受害者

【大紀元2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宇寧法國報導)近日,由法國「亂倫受害者國際委員會(AIVI )」委託Ipsos民調公司對全法有代表性的931人進行抽樣調查,這是法國首次對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性侵犯及亂倫所做的調查。結果顯示,3 %的法國人表示他們曾是亂倫的受害者,並且4個法國人中就有1個瞭解周圍的人中至少有1個亂倫受害者。與此同時,國民議會提出報告建議針對亂倫案件修訂刑法典。

43歲的亂倫受害者國際委員會主席伊莎貝爾‧奧布瑞(Isabelle Aubry)表示:「根據這一調查,涉及到200萬人, 但是我個人認為涉及到人數達人口的十分之一」。她在自己書中講述了她父親如何奪走了她純真的童年,她呼籲政府和社會:「我們想告訴人們,亂倫並不只發生在法國鄉下的農場裡,這不是一個邊緣化現象,它是一個威脅全民肌體的公害。」

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剪報]母遭婿性侵 女兒要求「吞下這件事」



台北縣的李姓男子八年前與妻子、岳母一起喝酒後,趁妻子回房睡覺時,在客廳強暴岳母;李太太知道母親被丈夫性侵,竟然要求母親為了她的婚姻「吞下這件事」。被害人忍了七年,直到去年才報警,板橋地院昨天將李姓男子判刑八年。
法院審理時,李姓男子的岳母多次聲淚俱下,痛罵女婿是禽獸。她說,為了女兒的婚姻,她逢年過節家庭聚會時都強顏歡笑,女兒也配合演出,甚至多次找她到家裡聊天;每當看到性侵她的女婿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就相當憤怒,卻不敢聲張。
被害人說,更令她心痛的是,女兒案發隔天就聽孫子提到這件事,卻悶不吭聲,直到幾天後她打電話給女兒,「暗示」女婿對她不禮貌,她竟回答「我想保有這段婚姻,希望妳把這件事情吞下去」;為了女兒婚姻,她只好回答「可以,但不要讓我再回想這件事」。
由於母女倆長期為此事爭吵,直到去年女兒與女婿分居,被害人才向兒子透露此事,並在兒子鼓勵下向警方報案。李姓男子到案後反咬「是岳母勾引我的」,相關細節都推說喝醉了。
法官認為,若兩人是合意性交,不可能明目張膽在客廳內辦事,被害人也不會喊叫吵醒孫子,因此認定是性侵。法官並痛批李姓男子,縱有性慾急欲宣洩,也應循「正常管道」。


原文網址: 母遭婿性侵 女兒要求「吞下這件事」 http://www.ipobar.com/read.php?tid-37273.html#ixzz2MXHs0Q5D

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剪報] 父淫雙女重判19年半 檢:太輕

父淫雙女重判19年半 檢:太輕
中時 2008/12/05 甘嘉雯/桃園報導 

  竟有父親向一對親生女兒伸出狼爪性侵長達五年之久!兩姊妹從國小開始不斷遭父親恐嚇威脅,若不從就慘遭毒打,五年下來恐遭亂倫近兩百次,父親辯稱是思念離家出走的老婆才染指女兒,桃園地方法院四日重判他十九年六月有期徒刑。 檢察官當初審理本案時,這名父親曾說「我想要閹掉!」以此認錯,但檢察官認為,只是推託之詞,嫌犯應了解我國現行法令中,並無去勢之法,認為他惡行重大,求處無期徒刑。昨日承審檢察官得知判決後認為判太輕、應求處無期徒刑、讓他終身監禁,不排除上訴。 

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剪報] 亂倫者的變態心理

2008-11-27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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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倫者的變態心理編譯陳成良/特稿

從主觀因素來說,亂倫者多有一些心理異常或變態的傾向,或有某種精神疾患,亂倫的父親們往往不把孩子視為獨立個體,而是自己可以隨意佔有的「財產」;客觀而論,亂倫者往往生活在不正常或不幸福的家庭關係中,或孩提經歷也有過類似夢魘。

以英國這起亂倫案來看, 據當地媒體報導,精神病學測試顯示,犯案人並無心理疾病,他的犯行事先都經過縝密規劃,目的是要滿足獸慾並控制受害人。不過,嫌犯辯護律師透露,這名男子有酗酒習慣,小時候也曾遭到性侵害。

今年4月間轟動全球的奧地利亂倫獸父案,主角約瑟夫曾坦承,他深陷想與女兒共組家庭的渴望中難以自拔。在單親家庭成長的約瑟夫還透露,他從小就對母親產生亂倫慾望,但一直壓抑。

2008年10月30日 星期四

[剪報]「我是晚餐」 剛果性侵舉世最嚴重


【夏嘉玲譯】
荷諾拉塔‧齊仁德四處看看聽眾,從一句簡單的陳述講起。
她說:「當時沒有晚餐。」
「我就是晚餐。我,因為他們粗暴地把我踹到地上,剝光我的衣服,其中兩人抓住我的腳,一個抓左腳,一個抓右腳,我的胳膊也被抓住,其中兩人開始性侵我,接著五個人全都強姦我。」
剛果和國際援助團體號召來的聽眾,包括政壇高層和打赤腳的街童,無不以難以置信的眼光注視著她。

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

[剪報]台東縣家內性侵情況嚴重

【中央社台東電】台東縣警察局婦幼隊最近統計妨害性自主案件,發現「家內性侵」情況嚴重,甚至受害兒童害怕斷絕經濟來源,不敢提出控訴和求救。

台東縣警察局婦幼隊統計,台東縣今年1月至9月妨害性自主案件總計68件,將近1/3的被害年齡層為14歲以下兒童,且部分是遭受到家屬及親戚性侵害。

婦幼隊表示,受害兒童面對警方調查,超過半數兒童談及被家屬及親戚性侵事件時,經常出現手足無措、難以啟齒、生氣、難過、無奈等情緒反應,但害怕家人受到法律制裁,斷絕經濟來源,在擔心害怕的心境下,使被害兒童(少年)不願意站出來控訴及求救。

婦幼隊表示,受害兒童不敢報案和求救,是家內性侵害案件不易被發覺、黑數案件不斷增加的主因,呼籲各界應正視並預防。

尤其對家庭功能不彰的高風險家庭,更應積極主動提供社會資源管道,透過社區巡守員深入社區、部落主動發掘、通報,避免家庭悲劇一再發生。

2008年8月13日 星期三

[剪報] 屢遭性侵不悲觀 少女要報恩

屢遭性侵不悲觀 少女要報恩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08.08.13 02:20 am 

  「我要勇敢往前走!」桃園縣15歲的黃姓少女,曾先後遭到父親、哥哥和舅舅性侵,還一度懷了哥哥的孩子,如今被安置在中途之家。
 
  桃園地檢署偵辦時,檢察官特別關懷黃姓少女,勉勵她「要堅強、樂觀面對人生」,黃姓少女表示:「我會樂觀活下去,不會被擊倒,也會認真努力,報答對我有恩的人(指寄養家庭)」。 黃姓少女的父母雙亡,但父親生前曾對她染指,父親過世後,哥哥輕薄她,讓她懷孕,流產的胎兒檢驗DNA後,確認是哥哥的,她的哥哥因此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黃姓少女的悲慘命運並未因哥哥被起訴而終止,一年多前,她由李姓舅舅當監護人,住進舅舅家,她的舅舅知悉她被父親和哥哥染指過,對女生起了色心,去年九月間,趁妻子不在時強行玷辱黃姓少女。 黃姓少女因寄人籬下,不敢吭聲和告訴舅媽,她寫了一張小紙條「與舅舅發生不倫、怎麼辦」,把紙條藏在枕頭下。 一個多月後,黃姓少女舅媽在整理房間時發現這張紙條,因舅媽不懂「不倫」的意思,拿著紙條問妹妹「不倫」是什麼意思,得知不倫就是發生性行為,舅媽才知少女遭丈夫玷辱,氣得陪黃姓少女控告丈夫妨害性自主。 

  桃園地院昨天開庭,舅舅否認玷辱,辯稱管教太嚴,是少女亂說,不過他的妻子作證在枕頭下發現少女寫的「和舅舅不倫」的紙條及詢問妹妹什麼是「不倫」,法官認為李妻不會說謊,且李姓男子對「有無輕薄少女」的測謊未過,刑庭將追究刑責。 

2008年5月28日 星期三

[評論] 亂倫倖存者的深層心理影響


2008/05/27

亂倫倖存者的深層心理影響

楊明磊 (臺灣銘傳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臺灣執照諮商心理師)


作為專業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工作者,首先必須要聲明的是,我知道不同文化的觀點需要相互尊重。但是在亂倫這個議題上,我選擇在我們的文化中採取極端的反對立場,沒有尊重不同觀點的空間。
其次,對於未成年孩子而言,亂倫是權力問題,不是性問題。除了福柯的各種論證外,另一個簡單的角度是,對這樣年齡的孩子而言,性是太遙遠的事,聽大人的話才是人生主題。認真相信大人的話是孩子給成人的最溫柔回報,大人無須引誘就足以令孩子信任。然而,當信任帶來的是一生痛苦,就絕對稱為暴力。這樣的暴力既不用強迫威脅,也不需用力氣硬逼,卻比強迫威脅和力氣更為可怕。

“亂倫”一直是一個令人傷痛的話題。在臺灣,兒童性傷害的個案中,有許多的加害者是兒童自己的父母。對加害者而言,選擇以自己的子女為性侵犯的物件,反應出加害者在人格與人際行為上的障礙。對受害者而言,家從保護的地方變為受傷的來源。同時由於許多遭到亂倫的個案受害的歷史往往很長,為了在家庭中求得生存,使得其人格發展過程中常會有著許多隱微複雜的變化。因此治療者在面對這些當事人時,需要花更多的心力去瞭解及認真對待。

不少學者認為遭亂倫者在其心理上常會有雙重的心理角色衝突,這些雙重的角色常是兩極化的。當事人會在每一兩極化角色中變化,不單自己感到痛苦,也令治療者混淆。有時當事人會認同其中一個角色,而迫使治療者扮演另一極的角色。治療者應能明確辨認此種角色變化,才能提供適當的協助。以下列出幾種常見的衝突角色:

2008年5月23日 星期五

[剪報]神秘肌膚劇情 剖析兒童性侵


【2008/05/21 台灣立報】記者陳怡君採訪報導
電影《神祕肌膚》(Mysterious Skin)藉由兩個被棒球教練性侵的男孩,探討戀童、性侵害、妄想症、性認同、賣淫等等敏感而邊緣的議題,在世新性別所舉行的電影研討會上,中央警大副教授葉毓蘭以性侵害防治的觀點,解讀現代社會中的兒童性侵議題。
日本裔的美國導演葛瑞格‧荒木(Gregg Araki)在電影《神祕肌膚》當中,描述從小戴著大眼鏡不起眼的板凳球員布萊恩,在8歲時生命消失了5個小時,醒來後,他發現自己躺在屋子後面的樹叢,鼻血緩緩淌落,此後,他開始怕黑、尿床、惡夢連連,並瘋狂沈迷於神秘的幽浮時間,相信自己被外星人綁架,將自己關進超現實的牢籠。
而沒有父親的尼爾是個活撥外向的棒球好手,媽媽要跟男友約會的晚上,他被教練帶回家打電動、發生了第一次性關係。18歲的尼爾,長成一位俊美的小鎮男妓,幾乎與鎮上每個單身中年男人發生關係,在性交的快感中,眼前浮現童年的是棒球教練的臉──他以為的「真愛」。
多年後,尼爾與布萊恩重逢,尼爾一一道來,男教練性侵害布萊恩的過程,並坦承自己就是誘拐他的誘餌與幫兇。
葉毓蘭表示,小孩被性侵後,會出現一些尿床、惡夢之類「退化」行為,沒辦法解釋的,就壓抑到記憶深處、轉化。布萊恩的父母工作繁忙,對小孩漠不關心,對於布萊恩的舉動責備、置之不理,不敢「記得」性侵記憶的他,只好躲入超現實的牢籠,相信自己失憶的時光,是被外星人綁架,以保護自己。而尼爾則是自我放逐、自暴自棄的尋找,永遠忘不了那個單獨選上他、說他很特別的棒球教練。

2008年5月10日 星期六

[評論] 你也是加害者


聯合筆記》你也是加害者 
何定照 
2008/05/10 聯合報

廿年前,由茱蒂‧佛斯特主演的電影「控訴」,敘述一位女子在酒吧遭輪暴,眾人卻袖手旁觀,後來她出面控訴,終獲正義。該片在當時激起巨大討論聲浪,茱蒂‧佛斯特也贏得奧斯卡影后。如今,類似的遭遇在台灣活生生上演,社會卻只是集體注視鼓譟,不見反省。

一位高職女生遭男同學強迫性交,還被男生同夥拍下影片,並四處散播。遭迫的她的面無表情,被網友解讀為「弱智或精神障礙」甚至「很享受」;將影片貼上部落格的女學生面對網友建議刪除,還大剌剌說:「她都拍了,還怕公開?」
在社會的集體暴力下,赤裸裸的性侵畫面,先是被視為「校園活春宮影片」。人們只顧解讀學生作風之開放,漠視其中可能涉及的霸凌、性侵事實。台灣社會的集體窺淫慾,這麼會墮落到這種地步?

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剪報] 壓抑對母情慾 單親兒成年變獸父

壓抑對母情慾 單親兒成年變獸父
2008.05.09
【星島網訊】奧地利獸父約瑟夫近日委由律師向奧地利雜誌傳遞短箋,透露作案動機。據約瑟夫表白,他將對母親的亂倫情慾投射到了女兒伊麗莎白身上,致沉溺于與女兒組織家庭的慾望難以自拔。
據伊麗莎白18歲那年被監禁前幾週所寫的信函,她曾計劃要搬離父母的住處,和姐姐與姐姐的男友一起住。
性侵女兒組“自己的家”
據《星島日報》報道,約瑟夫承認自知違背伊麗莎白的意願,對她做了不該做且傷害她的事情,但他也指出,終究無法抗拒“強烈想嘗試禁果的衝動,就如同上了癮一般”。
約瑟夫也表示,性侵女兒時均未採取避孕措施,因為他計劃要與女兒生育一大群小孩,組成“自己的家庭”。

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剪報] 男性拆除父權 勇於發聲別沉默

男性拆除父權  勇於發聲別沉默

立報:2008-03-18 22:50:09
  記者∕作者:陳怡君
【記者陳怡君綜合報導】
 
翻開家暴、性侵統計案件,9成以上的加害人為男性,受害人則多為女性;男性的勞動時數是女人的2/3;女人的薪資是男人的1/10;財產更只有男人的1%。身為一個實踐性別平權男性,該如何面對自己身上的男性特權,又能怎樣反省自身的性別優勢地位?

學者出書解構父權
身兼社會學家、教育家、作家、演講者及組織顧問等多重身分的亞倫‧強森(Allan Johnson)在台灣性別社會圈的影響力無遠弗屆,前一本書《見樹又見林》成了許多大學課程的教科書,他反省自己身為一個白種中產階級異性戀男性的種種性別、階級與族群特權,長期關注特權、壓迫及社會不公平議題,並用自己實踐女性主義理念20多年的教學、演講經驗,化為《性別打結一拆除父權違建》一書,跟台灣的讀者分享如何談父權而不責怪個別男人,甚至進一步邀請男性一起解構父權的行列。

2008年1月3日 星期四

[剪報] 13歲女遭舅強暴 母親男友也是狼?

13歲女遭舅強暴 母親男友也是狼?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陳景寶/高雄縣報導】 2008.01.03 03:54 am 

  卅歲黃姓高雄縣民,涉嫌略誘十三歲外甥女到旅館同住十多天,家屬報案循線查獲;外甥女向女警哭訴遭舅舅性侵多次,之前還遭母親的男友強暴;警方昨天將黃姓男子移送法辦,並追查涉案的母親男友。 

  在警方訊問筆錄過程中,這名今年念國一的女生,充滿對人的不信任、對世間的不抱任何希望。她眼眶噙淚說:「我雖然不願意(指被舅舅性侵),但也沒反抗,因為都被強暴了,再一次又有什麼關係…。」 女生前晚被帶回分局時,爸媽也都沒到場,倒是疼她的阿公趕到,知道事情原委後,大發雷霆,咒罵黃姓男子「畜生!」「這款代誌,你也做得出來…」,並數度趨前要揍黃姓男子,但被員警勸阻。 

  警方說,這名女學生的父母感情不睦,女學生平時都跟著祖父母生活,在校成績優異,但十多天前突然失蹤。 

20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

[評論]「跟姊做那件事」 男童揭父亂倫

中國時報 2007.12.11  陳凱勛/台中報導


 就讀小四的女童小雯疑遭父親性侵長達三年,父親常趁小雯媽媽不在時伸出狼爪,卻被小一歲的弟弟看在眼裡;當學校上健康教育課時,弟弟才知那回事而向老師透露「爸爸都會偷偷跟姊姊做那件事」,才意外揭發這起亂倫悲劇。
 上月底時,小雯就讀小三的弟弟上課時,老師談起健康教育的相關知識,小雯的弟弟下課時,好奇向老師問起:「什麼是做愛」?經老師解釋後,男童無意透露爸爸好像也會跟姊姊「做那件事」。
 老師聽了大吃一驚,急忙找來小雯,反覆詢問後,小雯才點頭說,爸爸的確會趁媽媽不在時將她帶進房間施暴,事後還威脅她「不准跟別人講」,才揭發這段長達三年、性侵自己女兒的亂倫悲劇。

 小雯的媽媽接到警方通知時有如晴天霹靂,她表示,平時和丈夫感情不和,時常爭吵,但萬萬沒想到這種有違人倫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家裡,必須等司法判決後,才能決定要不要跟丈夫離婚。小雯當工人的爸爸嚴詞否認,表示自己不會做這種禽獸不如的事。

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書評]水泥花園─恐怖倫理劇,驚悚全家福


來源:【讀品】羅豫/文

麥克尤恩通常被貼上兩個標籤:後現代作家和黑色喜劇。對於前者,我們早已司空見慣;至於後者,隻有同他作品的倫理題材聯繫起來、深入分析文本,才有美學上的意義。他的小說不斷走在倫理問題最前沿的鋼絲繩上,今年國内譯介出版的三部作品:《贖罪》、《阿姆斯特丹》和《水泥花園》(其中前兩部爲再版)莫不如此。看似一目了然的強暴問題,在《贖罪》背後隱藏着善與惡的千古糾葛;安樂死的合法性遭遇困境,《阿姆斯特丹》中卻進一步探討了謀殺的合理性問題。《阿姆斯特丹》盡管在構思布局上極爲精密,頗具大家風範,麥克尤恩也以此摺桂布克獎,但我看來,他的早期作品《水泥花園》盡管沒有那麼多懸念和巧合,但對人性的挖掘更爲透徹。

  在這本僅有150頁的小說中,麥克尤恩前往探險的是另一個倫理禁區——亂倫。姐弟亂倫帶來的一連串黑色的關鍵詞:死亡、性、變態、堕落……被同名電影(曾穫第43屆柏林電影節最佳導演獎)渲染得恰如其分。與之相較,小說從頭至尾四伏着倫理玄機,細察之下顯得尤爲驚悚。於是故事的亂倫結局,顯得不再是唯一的看點。

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評論]正視近親性侵事件:解讀社會新聞


聯合報96.4.18.社會版報導,「台北市一名十五歲高中女生,兩年多來連續遭
受父親性侵害,日前夜裡她痛下決心,父親熟睡時向警方報案,警察登門把仍在床上的父親逮捕。」
    近親尤其是父親、母親的性侵都有共同的特性,第一:連續遭受性侵,短則一兩年,多則五年、八年。第二:加害者的配偶,尤其是母親常常都不敢處理,縱容加害者的犯行。
    究其原因可就幾方面加以說明。陌生人的性侵與親人的性侵最大的不同,在於接近的容易與否。親人的性侵少了接近受害者這一關,尤其是父母親,是子女最親密的親屬,當父親要與國小女兒臉貼臉時,女兒也許尚可接受,但是當父親開始撫觸正在發育的女兒胸部時,如果沒有人告訴過她這叫做性侵,可能只是不舒服而已。
但是有性侵企圖的父親一定不會儘此而已,下一次可能就會向下發展或是向內發展,
因為性侵加害者的內在火焰,沒有達到射精是不會消除的。可能因為加害者內心的交戰使他不會立刻長趨直入,但是也不會就此善罷甘休,除非受到外力強力制止。他會食髓知味而得寸進尺。
    因此,親人的性侵是緩慢的、延續的,就像慢性疾病一樣,叫人無從防範。當受害者已經確定自己遭受性侵之後,又要面對第二個問題,如果告訴老師或報警,父親如果因此而被關怎麼辦?在家醜不外揚的傳統心態下,最多只敢告訴另一位最親密的家人:母親。而母親內心的煎熬不下於受害者,而且更多了一層自我保護的考量,是否會因此而婚姻破裂,家庭經濟是否會因此而崩潰;因為性侵父親的婚姻關係早已受傷,母親早已傷痕累累,又那有能力保護女兒。就如文章中所言:「曾有一次被媽媽撞見,父女都嚇壞了,但是她父親把她媽媽叫到房外講話,從此她媽媽就當沒這回事。」
  

2007年11月1日 星期四

[剪報] 集體性侵9年》醫生:一家都是狼 疑遺傳作怪


集體性侵9年》醫生:一家都是狼 疑遺傳作怪
宜蘭縣一對姊妹花,長期遭全家男性成員性侵或猥褻案;羅東博愛醫院精神科主任李朝雄說:「不排除涉案人有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少女未滿十歲就遭性侵,可能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交友的方法!」
李朝雄說,首次聽說全家男性成員幾乎都是加害人的亂倫案;被害人都是在未成年時遭性侵或猥褻,涉案的兄、弟也未成年,他們的犯行可視為好奇心作祟。從醫學觀點看,涉案的成年人可能有戀童症傾向,但一家祖、父、叔都是戀童症的機率很低。
他說,一般亂倫案件,大都屬封閉的弱勢家庭,加害人的人際關係也大都不好;然而,這樁集體亂倫案裡,加害人有正當工作,甚至還從事人際廣闊的推銷業,與一般亂倫案的背景不同。猜測加害人可能罹患隱性精神疾病,或是遺傳性的精神病體質。
李朝雄說,從被害人角度來看,因她們遭性侵時未滿十歲,可能認為這是長輩疼愛她的表現,這種錯誤認知會導致被害人誤以為身體親密接觸,是一種人際關係的表現,在心智未成熟前,很可能就會以此引誘他人,做為交朋友的方法。
他建議受害者應到醫院接受精神鑑定,了解精神上受傷害程度;再鑑識加害人精神狀態,瞭解病因,再進一步治療。
【2007/10/31 聯合報】

[剪報] 資優姊妹花被性侵 像住亂倫營


資優姊妹花被性侵 像住亂倫營
宜蘭縣一對姊妹花,從國小開始遭祖父、父親、叔叔、兄、弟等多人連續性侵害長達九年;直到去年,妹妹向同學吐露心事,才揭開這起被資深警員指為「全家男性都涉案最荒誕的亂倫案!」宜蘭地檢署昨天將祖父與父親起訴,並求處重刑。
承辦檢察官指出,涉嫌性侵姊妹花的祖父與父親罔顧倫常,未善盡監護責任,還猥褻性侵年幼姊妹,犯後狡辯,態度不佳,請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這對姊妹相差三歲,九年前妹妹還在讀國小二年級時,父親就利用放學回家空檔或晚間睡覺時性侵,隔不久讀國小五年級的姊姊也遭父親猥褻。
不僅如此,兩姊妹到祖父家玩耍時,祖父多次性侵蹂躝妹妹,猥褻姊姊;而叔叔也在九年前要妹妹幫他口交(屬告訴乃論,已逾告訴期限處分不起訴)。妹妹另外還遭未成年的兩名哥哥性侵多次,已另案移宜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受辱的妹妹如今就讀高中,去年九月無意間跟有親戚關係的女同學,提起遭父親性侵,同學起初以為開玩笑,詳細追問,認為事態嚴重,告知其他親友一起找被害人的父親理論;這名父親簽下給付兩姊妹兩百萬元生活費的切結書,親屬仍報警處理。
不幸的姊妹指控祖父、父親、叔叔和兩名親兄弟,長期對她們猥褻或性侵;雖然祖父、父親和叔叔否認,指稱是這對姊妹花不滿長輩管教,才誣陷他們;不過兩名未成年的兄弟承認好奇涉案,年紀稍長都結交女友就不再與妹妹有亂倫行為。
警方調查,這對姊妹大都在家裡或祖父、叔叔家裡時遭猥褻或性侵,有時在客廳看電視時,也難逃魔掌,受害次數難以計算。
這件亂倫案長達九年,何以未見媽媽處理?警方指出,「她們的母親應該知情,但礙於顏面等,不敢報案!」偵訊時,姊姊對長輩施魔掌,顯得深惡痛絕,高中畢業即離家;妹妹雖長期遭長輩性侵,卻不曾向外求助,造成她的長輩肆無忌憚。
承辦警方透露,姊妹花的父親是產品推銷員,妻子有職業,小孩的成績都很好,沒想到發生這種醜事。妹妹警訊時指遭父親性侵懷孕並墮胎六次,但檢方以無流產就醫紀錄,事證不足,不列入紀錄。
【2007/10/3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