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淫雙女重判19年半 檢:太輕
中時 2008/12/05 甘嘉雯/桃園報導
竟有父親向一對親生女兒伸出狼爪性侵長達五年之久!兩姊妹從國小開始不斷遭父親恐嚇威脅,若不從就慘遭毒打,五年下來恐遭亂倫近兩百次,父親辯稱是思念離家出走的老婆才染指女兒,桃園地方法院四日重判他十九年六月有期徒刑。 檢察官當初審理本案時,這名父親曾說「我想要閹掉!」以此認錯,但檢察官認為,只是推託之詞,嫌犯應了解我國現行法令中,並無去勢之法,認為他惡行重大,求處無期徒刑。昨日承審檢察官得知判決後認為判太輕、應求處無期徒刑、讓他終身監禁,不排除上訴。
亂倫獸行 應處無期刑
男子一家原本居住在台北縣,九十二年搬到桃園縣,同年結婚十多年的妻子無故離家出走,男子個性變得怪異。當年就讀小六的姊姊於暑假某天遭父親搖醒,恐嚇她脫下衣褲,撫摸下體、胸部並性侵得逞。 未料隔年,相差兩歲的妹妹進入青春發育期,父親竟然又同樣性侵妹妹,「爸爸不要,可以不要嗎?」兩姊妹無助心聲,同住的祖母都沒發現。 無助小姊妹 隱忍五年 就這樣,男子對親生女兒亂倫平均一星期一到兩次,姊姊若月事來,他的洩慾目標就轉到妹妹身上,五年來不斷惡性循環,兩姊妹沒有謀生能力,又怕抗拒父親會遭來毒打,身心受創不敢告訴別人。
直到今年六月十八日,已經就讀高中的姊姊終於受不了,將父親的獸行告訴朋友,在朋友陪伴下到中壢分局報案,令人髮指的是,就在姊姊報案同時,獨留家中的妹妹再度被父親性侵得逞。 「簡直不是人!」檢察官聽到法院判決,認為對這名父親獸行,不應僅判如此,不排除再提無期徒刑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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