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一名5歲女童的父親,好意邀兒子的友人A先生到家中作客,對方假意與女童玩積木,以手指性侵被害人,女童身心受創,一年來拒絕母親洗她下體,家人相當自責,提告求償100萬元,A先生最後被判7年,附帶賠償女童與其父共50萬元,刑民事均可上訴。
哥哥的友人是狼人 判7年
檢警調查,A先生曾於99年間對女童猥褻,被判刑3月,100年服刑完畢,進入電子遊藝場當服務生,結識被害人的父親與哥哥,女童父兄不知他有妨害性自主前科,101年邀他和另一名友人到家中做客,A趁女童家人外出買午餐,假意玩積木騙女童進臥房。
被告將女童抱到床上強吻,又把女童的肚皮當自慰「工具」磨蹭下體,女童掙脫欲逃離,被年輕力壯的A拉住,強行以右手中指穿過內褲性侵,女童向父母哭訴,家人立刻報警。
女童經診斷處女膜雖完整,但外陰紅腫併有淺層擦傷,並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一年多來,每當母親為她洗澡,欲清洗下體時,女童都出現害怕與抗拒行為,家人自責不已,要求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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