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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剪報]美男童院「白屋」布滿虐童印記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佛羅里達州一所逾百年歷史的男童院,以虐待、性侵和拷打男童而惡名昭彰。院內作囚禁用途的「白屋」(White House),內部近日曝光,內裏環境惡劣,牆壁留下血手印和恐怖塗鴉。

毒打強姦甚至謀殺

多齊爾男童院位於瑪麗安娜市,自一九○○年啟用至二○一一年關閉期間,陸續揭出職員性侵、毒打,甚至謀殺男童。有電視台近日進入「白屋」內拍攝,可見被囚的男童在牆壁留下血手印,亦有人記下多名死去男童姓名,及意義不明的「十九次」字。

 據調查報告,院方一度強迫男童戴上腳鐐,院內更分別有專門房間作鞭打和強姦男童之用,有男童強姦院友,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姦男童僅有九歲。院內的男童許多只是犯小事,如離家出走、逃學或是不服指令等,作家凱澤(Roger Kiser,圓圖)小時就因試圖逃離孤兒院,被送入男童院。他在著作中憶述:「在十二歲時,我聽到恐怖的尖叫聲,男童被毒打,終生難忘。」

男童院內設有墓地,埋下三十一具遺體。法證學家藉探測儀器,在院內其他地方發現另外最少十九具屍體,懷疑死亡的男童遠多於院方紀錄。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剪報] 善心女子仍資助受侵犯孤女

善心女子仍資助受侵犯孤女
香港新報 2010.12.16
曾經資助案發孤兒院的一名善心女子,詳述她往雲南探訪院童回港後,卻赫然收到9封小朋友來信投訴遭被告性侵和監視,終揭發被告「慈善社工」外衣下不為人知的一面。善心女透露,孤兒院於案發結束後,她仍有資助院童,包括遭被告侵犯的女童X。

合共捐獻十多萬元

現年59歲的岑丹鳳,年前在網頁知悉被告李國華在雲南創辦「仁愛兒童之家」孤兒院,出於對李的欣賞,主動提出資助。她在案件審訊期間亦有到庭聽審,在庭外對記者表示,曾在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3度探訪孤兒院,在2008年5月第二次探訪中發覺院童對她態度生疏,希望了解他們,遂表示有需要可寫信給她。

[剪報] 資深社工雲南作孽罪成

資深社工雲南作孽罪成
香港新報 2010.12.16
創辦雲南「仁愛兒童之家」的資深社工,被指強姦及非禮院童案,高院經過十多日的聆訊後,被控5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被告,昨日被陪審團裁定其中3項控罪罪名成立;另外一項嚴重猥褻行為及一項非禮罪名則不成立。法官決定先拿取被告的心理報告,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 採訪:溫卓賢
被告李國華(49歲),昨日仍撐着拐杖,以及身穿自開審以來一直穿着的白色風樓,孤身到庭聽判。他在犯人檻內一直表現鎮定,惟聞判後即面如死灰,且眉頭心鎖,法官亦即時撤銷其保釋,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剪報] 偽慈善家被指控9宗罪 任意一項成立都將入獄

偽慈善家被指控9宗罪 任意一項成立都將入獄

www.yn.xinhuanet.com  2010年12月16日 10:53:50  來源:春城晚報

    “偽慈善家褻童事件”追蹤
    昨天,從香港方面傳來消息,本報一直連續報道的香港偽慈善家李國華受審一事,有了最新進展。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控方指控的強姦罪等罪名成立。
    雖然控方曾指控李國華涉嫌9宗罪,但目前還不知道香港高等法院認定了其中的幾宗。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這些罪名任意一個成立,李國華都將入獄服刑。至于李國華將獲幾年徒刑,香港高等法院將擇日宣判。
    今年2月,香港偽慈善家李國華在香港被控方指控犯有強姦罪等9項罪名,控方提出控告之後,李國華獲得了保釋後在外等候香港高等法院的審判。在保釋期間,他被禁止離境。
    法庭庭審中,李國華被控一項強姦罪、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3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以及3項非禮罪。為了逃避制裁,庭審中,李華國曾以自己“陽痿”,沒有能力強姦為由提出辯護,並拿出了醫療機構作出的“陽痿”診斷書。
    在西雙版納設立慈善機構“仁愛兒童之家”以照顧孤兒的機構創辦人李國華,涉嫌在雲南省性侵犯院內3名未成年女童,案發時最小的受害人只有10歲左右。因上述罪行在香港以外發生,香港律政司引用《性罪行條文的域外法律效力》條例對其進行起訴。(記者 戴振華)
    聚焦本報報道
    驚心動魄的首輪獨家報道
    第一次報道 2008年9月18日
    “患重病的孩子已經在幾個月前去世了,但香港的一家慈善機構網站還在號召大家向患病的孩子捐款。”2008年9月18日當天,本報以這麼一個事件,引出了偽慈善家褻童事件的主角——香港施比受協會主席李國華。本報以兩個版的篇幅,深度報道了一個趁夜進入女童宿舍亂摸、在學校到處安裝攝像頭監視女童生活、強迫未成年的女童陪睡覺、陪洗澡的偽慈善家李國華。
    報道第二天 2008年9月19日
    關于動海“仁愛兒童之家”女童控訴“幹爹”李國華醜行的報道見報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除了新華網、人民網、鳳凰網等200余家網站轉載外,已經先後有中央電視臺、上海日報以及香港的媒體關注,並跟進採訪。
    報道第四天 2008年9月21日
    在本報報道的第三天上午,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相關部門正式對此事作出了書面回應。公安部門對所舉報“仁愛兒童之家”創辦人李國華的違法行為已展開調查取證工作,表示一旦證據確鑿,將按照有關法律程序嚴懲不貸。
    緊接著,動海縣民政僑務局下發了“關于停止開辦‘仁愛兒童之家’的通知”,取締了該“孤兒院”,並妥善安置受資助學生的讀書有關事宜。
    報道第五天 2008年9月22日
    李國華的醜行公諸于眾後,警方開始調查。正在警方為沒有當事人願意出來指控李國華頭痛時,深受其害的女童小英挺身而出,泣不成聲地對“禽獸幹爹”李國華的獸行進行控訴,並表示願意配合警方調查、配合取證。
    此後,當事人小英也開始配合警方調查。與此同時,孤兒院的第一任管理員田偉成也講述了當初因為阻止李國華惡行,而被趕出孤兒院的事情。
    報道第六天 2008年9月23日
    本報有關李國華涉嫌侵犯孤兒院女童的報道發出後,香港媒體也對此事件高度關注並跟蹤報道。而李國華本人也在報道發出後被香港警方帶走調查。與此同時,動海警方也再次加大了調查力度。而據香港警方稱,早在7月中旬,就有市民向警方報案,稱李國華有夜間撫摸身體非禮,逼女童裸體陪浴,並以手機和金錢引誘女童陪睡覺等行為,有女童因此懷孕需墮胎。
    報道第十天 2008年9月27日
    打著慈善招牌在動海縣“仁愛兒童之家”做下的齷齪勾當,經本報報道和眾多海內外媒體轉載並跟進報道後,偽慈善家李國華的獸行激起眾怒。香港媒體同行稱,香港警方已經正式將李國華拘捕。而拘捕,類似于內地的刑事拘留。
    (文中受害女童為化名)

[剪報] 破案關鍵 女童哀求牽動女義工神經

破案關鍵
女童哀求牽動女義工神經


香港蘋果日報 2010.12.16

「阿姨,我們再不敢住在這兒了!求你送我們去寄宿」。就是這懇切的哀求,令這宗長達兩年多的孤兒院「院長」濫權淫辱女院童案曝光。奔波兩地報警、借傳媒迫使政府介入的義工岑丹鳳透露,當初因李國華與女院童的調情嬉笑,每天帶女童出外伴遊,才令她起疑。至她接到九名女院童的辛酸自白、挺身指證曾遭李性侵犯,她才知道事態嚴重。

岑丹鳳向本報指,她與李國華初次到雲南考察時,見院童與「乾爹」李國華關係融洽,李國華又身體力行助孤兒院,被他深深打動。怎料,她第二次探訪便發覺可疑。

[剪報] 淫辱兩孤女 社工候判 首宗境外犯案在港受審定罪

淫辱兩孤女 社工候判
首宗境外犯案在港受審定罪




香港蘋果日報 2010.12.16


本案審訊歷時 14天。由三男四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五小時後,裁定被告李國華( 49歲)一項非禮、一項向 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及三項與 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成立。他聞判後用手緊握犯人檻,表現憤恨。李原被控九項罪,指他涉侵犯女院童 X、 Y及 Z。據悉,因 Z舉家移居山東,與港警失去聯絡,控方才被迫放棄兩項涉及 Z的控罪。

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剪報] 收養3姊妹 牧師家族涉性侵3年

收養3姊妹 牧師家族涉性侵3年

自由時報 2010.12.08

牧師家族收養3姊妹,3姊妹日前卻指控3名養父性侵,家扶中心獲報後立即提供安置。 (記者攝)
牧師偕弟、妹婿收養
〔記者/屏東報導〕宛如羅生門的神職家族被控性侵3姊妹案!一名失婚母親因無力照顧3名女兒,一名牧師好心發動弟弟、妹婿分別收養3姊妹,去年底,3姊妹竟陸續向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求助,指控3名收養人涉性侵長達3年,3人矢口否認,警方仍依強制猥褻罪嫌函送,經屏東縣府向法院聲請停止監護權,法官直接判決中止收養。
檢警單位去年接獲檢舉後著手調查,坦言該案有如羅生門,不排除對涉嫌人測謊;是否也對3姊妹測謊,檢警低調不回應,僅表示她們已妥善安置。
據了解,3姊妹的父母多年前離異,母親無力照顧3人,這名牧師同情遭遇,向生母表達收養意願,於是由他收養二姊,弟弟收養大姊,妹婿收養小妹。

[剪報] 趁夜摸乳戳下體 牧師淫辱養女挨告


趁夜摸乳戳下體 牧師淫辱養女挨告

2010年12月08日 壹蘋果


屏東縣一名已婚牧師,日前主動發動弟弟、妹婿分別扶養單親的3姊妹,但去年底3名姊妹陸續向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求助,指控遭3名收養人性侵長達3年。3名扶養人否認犯案,警方仍依強制猥褻罪嫌函送。案經屏東縣府向法院聲請停止監護權,法官已經判決中止收養。


根據媒體報導,受害人指控牧師在她唸小三時,趁晚上睡覺時摸她胸部及下體,還狼吻她的臉和胸部,也曾看見牧師對自己大姊、小妹伸出魔爪。而另2名受害人也指控遭扶養人猥褻,不但襲胸還摸臀。對此,3名收養人否認性侵,牧師則直指養女說謊,還拿出3人逃家、逃學的證明。檢警調查確認其中一名受害人處女膜破裂,警方仍依強制猥褻罪嫌將3嫌函送檢方。

[剪報] 羅生門? 牧師家族涉性侵養女長達3年

羅生門? 牧師家族涉性侵養女長達3年

nownews (2010/12/08 15:4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日前傳出一起神職人員涉嫌性侵養女的羅生門事件。據了解,一名已婚牧師主動找來弟弟、妹婿分別收養單親的3姊妹,但在去年底3姊妹卻陸續向縣府社會處求助,指控遭養父性侵長達3年;對此,扶養人皆否認犯案,但警方仍依強制猥褻罪嫌函送,法官也直接判決中止收養關係。

根據報導指出,屏東縣一名已婚牧師因同情一名單親媽媽無力撫養3個女兒,主動向生母表達收養意願,並找來親友分別收養3姊妹;大姊由牧師的弟弟收養,二姊則由牧師來照顧,而最小的妹妹則是由牧師的妹婿照料。

[剪報] 案件速遞 女童 Y稱遭社工撫胸

案件速遞
女童 Y稱遭社工撫胸


香港蘋果日報 2010.12.08
【本報訊】港社工李國華涉在雲南淫辱兩名孤兒院女童案在高等法院續審。現年 18歲雲南少女 Y昨在屏風後供稱,她讀小六下學期時,有晚李國華走入她的睡房,半蹲跟她說話,其間伸手入她胸圍內摸胸 5至 6分鐘。她亦曾見當時與女院友 X交往的李國華,與 X同床及透過網絡鏡頭向 X露械。

辯方質疑 Y因成績不好,曾不肯搬雜物及常講電話遭李公開指罵,因而懷恨在心誣告李。又指李國華平常會摸 Y的手,但只屬「玩吓」,從無非禮她。 Y逐一否認。被告李國華被指於 05至 07年間七度淫辱 X及 Y。

案件編號: HCCC183/10 

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剪報] 供養換性交 雲南院童:仍視被告恩人

供養換性交 雲南院童:仍視被告恩人

(明報)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年屆半百的香港社工涉大灑錢財利誘,讓雲南孤兒院內的「乾女兒」成為其性奴,涉犯強姦案昨在高院續審。事主X供稱被告代她付學費,又供應物質與金錢,縱然要與「乾爹」不斷性交,仍視對方為恩人。
數月前讀完初中 現正務農
雲南少女X供稱,數個月前完成初中課程,現正在務農,憶述數年前與「乾爹」被告李國華(49歲)發生逾十次性行為,被問及有沒有20次,X回應「不知道,反正好多次」,其時她為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剪報] 稱獲供養讀書 處處幫助 社工涉姦案 受害女童視被告為恩人

稱獲供養讀書 處處幫助
社工涉姦案 受害女童視被告為恩人


蘋果日報 2010.12.02
【本報訊】港社工李國華涉在雲南淫辱兩名女院童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 16歲女院童 X向警供稱,她就讀五、六年級時,曾多次與李國華在孤兒院內性交。李又吩咐替他口交、手淫,還曾在港透過網絡,叫她脫光衣服給他觀賞。她因獲李國華供養讀書,處處幫助,視對方為恩人。

控方昨在庭上繼續播放 X去年 4月來港替警錄取的會面錄影。 X在影帶中指,自失處子之身給李國華後,她於五、六年級時,曾在「仁愛兒童之家」很多次與李性交。李每次到雲南逗留約一星期,兩人偶而性交兩、三次。李如不使用避孕套,便會體外射精。他亦曾要求她口交及手淫,但她只答應手淫。

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剪報] 孤兒院強姦案 雲南院童認為錢就範

孤兒院強姦案 雲南院童認為錢就範

(明報)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05:05
【明報專訊】雲南孤兒院內港人社工涉強姦院童再利誘她當性奴一案,16歲雲南女童X來港作供,她說被告一直厚待她,開口要多少錢他也會給,每次到雲南又帶給她兩三部手機,又讓她上網,而條件只是做愛,又指答應被告就能滿足一切,相反拒絕就可能會被趕出孤兒院無法讀書,所以後來也沒有反抗,「反正我也習慣了」。
「答應被告就能滿足一切」
樣貌清純的X因未滿18歲,獲法庭安排視像作供。控方先讓她重看去年與香港警方錄取口供時的錄影帶,稍後再回答律師提問。X向警方稱,三年班時因家貧,到被告李國華於勐海縣象山鎮開辦的「仁愛兒童之家」,直至六年班才離開,當時被告每年到雲南三四次,住在孤兒院內其個人房間內,他會為約20名院童交學費及食住費。
X指四年班時知道被告與孤兒院管理人張麗會阿姨交往,兩人住在一起,但五年班時二人爭執,未幾張阿姨就走了;被告亦開始把手機、銀行卡、MP3等貴重物品給X用,又每天給她零用,X說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只覺得很開心。

[剪報] 遭社工淫辱 孤女自責似賣身

遭社工淫辱 孤女自責似賣身

香港蘋果 2010.12.01

【本報訊】港社工李國華涉在雲南淫辱兩女院童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現年 16歲女院童 X去年來港替警方錄口供時,大爆李國華曾招來一名較年長的女院童管理院務,並與對方「交往、一起住」一段時間,至該女跟他吵架離開後,他便轉而送禮討好她。她被強姦後,李國華不斷送錢、送電話,又教她打字上網,令她沉迷電腦。 X感慨地怪責自己:「我為了錢,好似在賣自己身體。」

出生雲南的 X去年 4月來港,替警方錄取四次全長五個多小時的會面錄影,控方昨在庭上播放。

X在錄影中表示,自 03年入住象山鎮「仁愛兒童之家」,入讀孟力海縣的小學三年級,尊稱資助者即被告李國華( 49歲)為「乾爹」。

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剪報] 港社工涉西雙版納強姦案開審 慈善為名淫辱孤女

港社工涉西雙版納強姦案開審
慈善為名淫辱孤女


香港蘋果日報 2010.11.30
現年 49歲的被告李國華,案發時為本港註冊社工。李國華因左腳行動不便,須用枴杖助行。他否認強姦、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等七宗罪。控罪指他 05年 9月至 07年 7月,身為香港永久居民,在雲南強姦 X女童及向 X作猥褻行為、四次與 X非法性交及一次非禮 Y女童。案件昨日在高院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