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之眼/偵辦性侵 蒐證、DNA鑑定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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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之眼/偵辦性侵 蒐證、DNA鑑定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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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台中檢警偵辦江國慶、柯嘉文、紀富仁被冤枉性侵逆轉案,逮獲真兇還三人公道,他們遭冤枉與檢警蒐證不實有直接關係,最近又發生貨車司機劉永全性侵女童、少女案,外界質疑劉嫌在性侵女童後,檢警為何不在第一時機羈押他,卻又造成第二件性侵少女案發生?
檢警偵辦性侵案,受制於隱密性、急迫性,案發時通常僅有惡狼與被害人,在短暫的時間裡,不管證據夠不夠,要決定羈押與否,但無奈國內鑑定DNA的人才少,鑑定報告往返有時要兩、三個月,因此才會造成檢警誤判。 台中檢警今年初,偵辦發生於85年間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謝姓女童遭性侵命案,將當年採到的半個血掌紋送驗,與當時在警衛連服役的許榮洲相符,才還當年被槍決的上兵江國慶清白。 6月間,又有像江國慶被冤枉的翻版,檢警查出林姓女作業員5年前慘遭猥褻殺害,當時目擊證人指證兇手是有猥褻前科的柯嘉文,致柯被判處無期徒刑,檢警重起爐灶比對證物,查出在鵝卵石上「血掌紋」是嫌犯蘇祥誠所留,聲押蘇獲准。 本月初,檢警專案小組偵辦「東海之狼」性侵女大學生,查出當年檢察官在DNA鑑定報告尚未出爐前,即草率起訴,並求處死刑,造成紀富仁的冤獄案;事隔14年後,海巡署士官長廖泰余涉及疑似性侵害,警方採他的唾液比對,驗出他才是「東海之狼」。 這幾件國內矚目的重大性侵案,有的是屈打成招、證人指證、或被告自白,但皆是檢警在第一時間蒐證不實,造成冤案。 由於有著這幾件冤案的陰影存在,顯見偵辦性侵疑案風險性極高,連帶的也使辦案人員視為畏途,貨車司機劉永全在5月底猥褻女童未遂,檢警未於第一時機將他逮捕,造成他於6月下旬再犯第二案。 「押與不押」是檢警心中的大陰影,不押怕社會輿論無情的批判,押了又怕證據不足會出大錯,要做出正確判斷,就是加強蒐證能力,加速DNA鑑定時效,在人力物力齊全下,蒐集證據齊全,方能有效打擊惡狼。
【2011/08/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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