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猥褻 竟須描繪性器
更新日期:
2011/05/25 02:45顏玉龍、林金池、蘇瑋璇/新北市報導
中國時報【顏玉龍、林金池、蘇瑋璇/新北市報導】
「媽媽,為何警察說我有罪?」遭安親班老師猥褻的女童母親,不滿警方「恐龍」偵訊態度,造成女兒二次傷害,昨聲淚俱下指控,女警訊問內容連大人都難以啟齒,甚至還問女兒加害人當時性器官是軟還是硬的?
新莊區某安親班傳出園長丈夫,一年多前涉猥褻當時年僅七歲的女童「小玲」(化名),小玲母親昨在市議員陳明義陪同下,出面泣訴女兒的遭遇。
小玲母親說,上周女兒三番兩次跑到她房間說「媽媽,我有話跟你說」、「媽媽,我不要離開你」,她當時以為孩子睡不著,追問之下,聽到身為人母最害怕的事,女兒竟慘遭安親班園長丈夫多次猥褻得逞。她說,加害人趁著接送女兒下課,在車上伸出狼爪;女兒更明確指出「他用尿尿的地方碰我尿尿的地方」,女兒當下雖曾拒絕,但對方竟不予理會。
小玲隱忍一年才吐露,小玲母親說,女兒九十八年十一月到這所安親班,因功課退步,才換了另一間安親班;這段時間,女兒常要求一起睡,但她並未察覺女兒心靈早已受傷。
更令小玲母親無法接受的是,警方辦案的態度。她說,女兒不明白女警訊問內容,她幫忙解釋,反遭女警制止,還嚴詞向女兒表示,「不要看媽媽」、「你不能說謊,說謊是有罪的」,害女兒心靈再度受創。
小玲母親說,女警甚至訊問女兒,「當時碰你的時候,(性器官)是軟還是硬的?」更荒唐的是,女警請示檢察官後,竟還要女兒畫下性器官,讓她感到絕望與無助,才會找議員陳情。
新莊警分局偵查隊長郭承憲表示,十七日母親陪同女童到分局報案,當天即通知嫌疑人到案,廿三日已以強制猥褻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被指「恐龍」的偵辦女警,已有五年經驗,不算菜鳥;在詢問過程中,女童母親、家扶中心社工都在場,並沒有看到類似要求畫圖的內容。
陳明義說,加害人主動與他聯繫,坦承對女童猥褻,甚至承認有射精,表示自己做錯事了,但強調絕無性侵害情事。
陳明義說,曾有六名員警到安親班並將加害人帶回偵訊,但他當時僅向妻子表示,因目擊肇事逃逸,警方才請他協助製作筆錄,直到昨日上午,園長才獲知丈夫獸行,情緒接近崩潰,甚至有輕生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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