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苦情姐妹先遭父性侵 再遭父獄友蹂躪
更新日期:
2011/05/24 07:55
真的是「才出虎口、又入狼口!」新竹一對未成年姐妹,小時候被父親性侵已經相當悲慘,不料又遭到父親的坐牢的獄友張姓男子以照顧為由,姐妹二人又遭到接連性侵害。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以被告惡性重大、未具任何悔意為由,判處被告兩個十一年八個月徒刑、應執行廿三年的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五十五歲的張姓男子,在六十八年與七十年間,因為性侵害案件,分別被判處一年八個月和五年的徒刑,服刑期滿後,八十一年又再度連續對十四歲少女強制性交,被判刑六年;九十二年還是犯下強制性交罪,判刑五年。儘管張姓男子曾經諭令的特定醫療院所強制治療三年,不過還是難改惡習。
九十二年在台北監獄服刑時,張姓男子認識同為性侵犯的男子,得知獄友因強制性侵只有七歲的小女兒而服刑,家中大女兒與妻子都是中度智障者,當時張姓男子就選定這對悲情姐妹,為出獄後性侵對象。去年三月間,張姓男子騎機車到被害姐妹家中,以受託照顧這對姐妹為由,將姐妹二人載到家中,強制猥褻和性侵這對姐妹得逞。被害人母親得知後,透過女兒的導師向警方報案。而被告在法院庭訊時,辯稱被害姐妹有看A片的習慣,性侵的情節都是杜撰。不過兩名被害人都清楚指出被告左大腿內側有剌青,法官認為被告多次犯下性侵案件,惡性重大、犯後毫無悔意為由,判處被告張姓男子兩個十一年八個月徒刑、應合併執行廿三年的有期徒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