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剪報] 法官不信無能說詞‧老翁和繼女亂倫監15年


法官不信無能說詞‧老翁和繼女亂倫監15年

  • 漢沙阿都甘尼被判監15年後,被帶離法庭時目無表情。(圖:星洲日報)
(霹靂‧怡保5日訊)一名老人被控和繼女亂倫罪成,今日下午在怡保地庭被判坐牢15年,刑期從去年2月13日被捕日算起,但逃過被鞭笞的懲罰。
被告漢沙阿都甘尼(71歲),是來自督阿冷甘榜彰卡丁的一名割膠工人。他被控於2010年2月2日凌晨約1時,在住家睡房和25歲的繼女發生性關係,觸犯刑事法典376B(1)條文。
被告在自辯時聲稱自己患有腎病,早在2008年起就不能和妻子行房,但無法說服法官羅哈雅蒂相信他的話。
被告說,他的妻子於2004年帶著女兒(受害者)嫁給他,一家三口住在事發的屋子。
被告指出,他曾將自己不能人事的事情告訴警方,警方也有進行調查,包括要他去驗血。

指繼女時常不在家
被告說,他的繼女常常兩三天不在家,去年2月2日他和繼女發生口角,繼女離開家,他因擔心她的安危,而向警方報案。
被告表示,去年2月11日,他繼女回家,他們又爭吵,他在繼女的手機里發現她正和一名他不認識的男子交往。
被告說,在這次的爭執中,他捉住女兒的衣領叫她閉嘴。他女兒搶回手機後再次離家。
他聲稱並沒有和繼女發生性關係,也不曾試過親吻繼女的額頭或其他身體部位,只是偶爾會拉她的手。
在得知法官判被告罪成後,被告的辯護律師南吉星要求法官考慮被告是首次犯案,沒有案底,以及被延長扣留,要求對被告輕判。
星洲日報/大霹靂‧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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