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

[剪報] 繼父性侵女兒 母姊不敢說真話


繼父性侵女兒 母姊不敢說真話
記者白錫鏗台北一日電 世界新聞網
April 30, 2011 03:30 PM | 643 次 | 0 0 評論 | 5 5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一名十歲女童被王姓繼父多次性侵,媽媽及姊姊擔心遭家暴指她說謊;但台中高分院認為女童清楚描述遭性侵過程,而且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認定王性侵繼女,判刑七年六月。
被害女童生父因殺人案被入監服刑,母親改嫁王姓油漆工,帶著女童及大她兩歲的姊姊與繼父同住。王姓繼父在女童六歲時,趁妻子晚上到酒店上班,脅迫女童口交,還恫嚇「如果不要就滾出去」。女童不敢反抗,慘遭繼父蹂躪約四個月。
2007年7月,台中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檢舉,指王長期性侵幼女,被害女童向社工哭訴「叔叔把我的頭壓著…」社工緊急安置女童到寄養家庭。
寄養媽媽證稱,被害女童剛到寄養家庭前半年內,曾數度有自慰、以異物插入下體及口含手指等不當舉動,經她發現制止,女童顯得羞愧,但仍繼續再犯,直到一年後才未再犯。
王辯稱「女兒發燒及喉嚨發炎,才以手指伸入女兒口內擦藥」,但女童姊姊證稱「妹妹是因為腳受傷,叔叔才幫她擦藥」,兩人因供詞不一,露出破綻。女童媽媽證稱幼女經常逃家、偷竊及說謊。
法官請草屯療養院鑑定,被害女童說「我覺得叔叔像大野狼,想到就會發抖,晚上都做惡夢,夢到鬼」、「睡到半夜驚醒,看到窗外有蛇」,醫師認為被害女童恐懼、做惡夢及驚嚇反應,是典型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合議庭查出,王姓繼父經常毆打妻女三人,致使女童的母姊不敢說真話,而且被害人年僅六歲,卻能清楚描述遭性侵過程,若非親身遭性侵感受,如何能完整表達,再根據女童創傷症候群鑑定報告,據此認定王嫌性侵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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