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剪報] 國中女「打手槍」 哭訴男同學逼迫


國中女「打手槍」 哭訴男同學逼迫

2010年11月10日蘋果日報



幫男同學打手槍的女學生,昨已由家長陪同報案。翻攝網路
【楊適群、李菁豪╱高雄報導】高雄國中女生在校園為男同學打手槍事件爆發後,震驚社會。影片中被迫替男同學手淫的女學生,昨由父母陪同到警局報案,怒告男同學強制猥褻;女學生泣訴當天四、五名男同學把她圍住,只為了好玩就逼她替男同學手淫三分鐘,其他人在旁用手機全程拍攝,才肯放她走。警方近日將傳喚涉案男學生到案說明,依法偵辦。

父母陪同報案

今年七月剛從國中畢業的被害女學生,現已畢業就讀高中一年級,她昨向警方泣訴,影片是今年五月拍攝,那時她讀國三;當天她考完試準備回家,被四、五名男同學把她圍在學校廁所、不讓她走,威逼她替一名脫褲露鳥的男同學手淫三分鐘,過程中還有男同學一度逼迫她替男同學口交和乳交,其他三、四名男同學在旁用手機拍攝整個過程。
她說,當時為求脫身,強忍淚水、強顏歡笑,無助地幫男同學打手槍,男同學才放她走。事發後,她一直隱忍,直至昨天父母看到網路上流傳她受辱的影片,她才敢吐實,由父母陪同報案。警方說,逼女學生手淫者涉《刑法》強制猥褻罪,拍攝和po網者則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事發國中的教務主任昨表示,「學校發生這種事,真的很丟臉!」他並強調,將來會加強學生對於身體自主、個人隱私與公然散布猥褻影音恐觸法等教育與法律的宣導,以導正學生觀念。 

2 則留言:

  1. 完全看不出有被逼感覺...她打的蠻高興的

    回覆刪除
  2. 匿名,我不同意你的說法。即使她表面看似高興,但我們也沒有辦法去代替當時人說她沒有受到強逼。而且,報導亦有說:「她說,當時為求脫身,強忍淚水、強顏歡笑,無助地幫男同學打手槍,男同學才放她走。」可見,當時她認為自己的力量是較在場的幾個男生弱,而事後她不敢對別人說,可見她知道自己可能做了不對的事。我認為從這幾點看來,權力關係的不對等,是使這個女學生受到傷害的重要地方。所以,也許我們不應該太簡單的看待她在影片裡的故事。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