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我認強姦罪替女圓謊”‧性侵親女10年父表罪成立
星洲日報/國際‧2010.11.17(新加坡17日訊)為幫女兒圓謊,竟願頂下強姦重罪?被指性侵親女10年的一名父親,辯稱女兒報假案謊稱被強姦,他擔心女兒被控,想頂下強姦罪。
他說,女兒供稱6歲就被逼口交,上小學後被他手指插私處,甚至6度被他強姦,其實都不是真的。
他聲稱跟這名女兒(現年17歲)沒有大衝突,不知她為何作出如此可怕的指控。
控方指被告第二次和精神科醫生面談時曾含淚說,他可能認罪,免得女兒坐牢。他說這話時有條不紊,顯示他清楚強姦罪,並有自知之明。
對於當時的說法,被告表示他是要替女兒圓謊。
涉強姦逼口交非禮8罪
34歲的被告面對8項性侵罪,包括強姦、逼口交和非禮。他在審訊中自行抗辯。
他在盤問女兒時,問了幾個無關痛癢的問題,如你和母親幾時去錄口供,見過幾個警員花多少時間,報案後又去了哪裡等。跟著就表示沒話可問。
儘管主審法官再三問他,是否要對女兒的證詞提出反駁,比如她在撒謊、話中真假參半,或同意與他發生關係。
但他說不知該如何駁斥。
審訊到一半時,他的家人幫他請律師抗辯。法官已判被告表罪成立。
妻子:17歲結婚性慾強
婚前婚後沉迷黃片
婚前婚後沉迷黃片
被告17歲就結婚,婚前婚後都沉迷於色情片。
他的妻子指他性欲強,每兩三天就要跟她歡好,而且從網站下載黃片和收藏色情光碟。
妻子告訴精神醫生說,被告冷靜寡言,和外人講話時輕聲細語又慷慨,但卻毆打她,教訓長女也是用打的。
36歲的妻子是私人診所助理,跟被告育有兩女一男,受害少女是長女,次女12歲,兒子9歲。
妻子因不滿被告搞外遇,帶子女回娘家住。
怕母親挨打,少女啞忍10年,不敢揭發父親性侵。
少女是在去年4月29日才踢爆被性侵。當天,她和母親約好見面,不過放學後先回被告家拿東西。
女掙扎逃走向母揭發
她指被告拉住她的手,企圖強解她的鈕扣。
她反抗說︰“我不要再那麼做。”被告反問︰“好像沒做過似的?”
她掙扎逃出,見到母親時終於忍不住哭訴遭父親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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