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性侵犯電子監控人數有16人 | ||
| ||
法務部統計性侵害案,自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共有478人列為核心列管,其中,再犯性侵害案者有24人,再犯比例為5.02%。 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實施電子監控者有165人,其中,再犯性侵案者有6人,再犯比例為3.64%。法務部自實施電子監控至去年底,共有245人次,去年底仍戴電子腳鐐者共有16人。 |
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剪報] 法務部:性侵犯電子監控人數有16人
[剪報] 滿足繼父獸慾 狠媽讓女兒再造處女膜
滿足繼父獸慾 狠媽讓女兒再造處女膜 | ||
| ||
一名18歲的香港少女在母親推波助瀾下遭到繼父性侵。這名少女控訴,早在事發一年前,母親就勸她和繼父「睡覺」,只因為「爸爸從未跟處女上過床」;而為了完成繼父心願,母親甚至特地帶她去修補處女膜。 據大陸媒體報導,被害少女7歲時親生父母離異,12歲與母親兩人移居香港,之後母親和繼父結婚生下弟弟,一家人原本和樂融融,但一次全家到海灘出遊時,繼父曾刻意觸碰她的腰及臀,讓她感覺很不舒服。 |
[剪報] 繼父涉強暴案 母送女入虎口
繼父涉強暴案 母送女入虎口
被告37歲,報稱從事保險業,當時與妻子、妻子與前夫所生之17歲繼女、以及他與妻子所生幼子同住。被告被控於去年6月14日,在屯門住所性侵繼女,以及於6月16日在同一地點企圖性侵同一女事主。被告否認控罪。
[剪報] 親母讓女兒與繼父"睡覺" 男子強暴18歲少女受審
親母讓女兒與繼父"睡覺" 男子強暴18歲少女受審
2011 一月 20 22:59:13 PST 来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21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由內地來港的18歲女生,去年疑遭比她年長19年的繼父強姦,繼父被控強姦等罪名2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受審。女事主抖出驚人說法,供稱親 母於事發前一年提議她與繼父“睡覺”,因為“爸爸未試過處女”,而母親為圓丈夫願望,甚至帶早非處子之身的她到東莞“修復處女膜”,一個月後繼父就趁家中 無人將她強姦。
夏姓被告被控于去年6月14日及16日,分別強姦及企圖強姦繼女。現時仍在求學的女事主在庭上指證繼 父,指自己生於深圳,7歲時親生父母離異,12 歲她與母親移居香港,不久祖籍湖南的繼父來港與母親結婚,兩人于2005年誕下一子,自此一家四口居於屯門良景鷙,但繼父不常在港。她指自己與母親關係良 好,但母親並不了解她,繼父平日對她也不錯,她視之如親父般尊重。
事主指去年6月14日學校考試,考畢後她與男友午飯,再約繼父往購物,約3時許她與繼父回家,回家未幾,繼父竟突然意圖性侵,事主反抗及說不可以這樣做,但繼父只回應“媽媽不會知道”,最終將她玷污。
事主當晚趁母親在廚房做飯時向她投訴,其母只驚訝問﹕“你痛不痛?”此時繼父走進廚房,母女話題就此打住,未有再談及事件。
[剪報] 辯方召母進庭問女兒修補處女膜事
辯方召母進庭問女兒修補處女膜事
新報 2011.01.21
事主開審兩日來,不斷指摘母親要她與繼父性交,辯方盤問時則直指她誣衊母親。辯方其後更召事主的母親進庭,當着事主面問她,是否指母親要她修補處女膜及與繼父性交?事主則大聲答:「係!」
母望女兒木無表情
辯方律師昨質疑,事主對母親作了嚴重指控,但她曾說過與母親關係良好。事主則解釋說,自6歲起母親與生父離婚後,她一直覺得母親是她最親的人,「佢一直好照顧我,我當佢係最親嘅人,平日知佢好辛苦,所以我想盡番我應有的責任!」不過,自母親要她與繼父性交後,便覺得母親不可信。
其後,辯方更召事主母親入法庭,當她母親面問:「係咪佢叫你同繼父性交,話繼父想要處女,冇試過同處女性交!」事主望着母親,並大聲用肯定語氣答:「係!」
架上眼鏡的事主母親將一頭長髮紮起,身穿長袖外套,顯得相當斯文。她望着女兒時木無表情,當女兒答「係」後,她隨即被律師請離法庭。她散庭後,亦沒有與女兒交談。
新報記者
[剪報] 與兒子苟合 誕3子女. 婦亂倫罪維持原判
與兒子苟合 誕3子女. 婦亂倫罪維持原判
[2011-01-21]加拿大星島日報Share
綜合報道
倫常乖舛,憑腎上腺找到端倪。
驗屍報告指出,在2001年6月一個早上被送到劍橋紀念醫院(Cambridge Memorial Hospital)的女童死於自然。不過,女童的腎上腺十分薄,可能是亂倫成孕的一個現象。
警方也覺得可疑,遂要求安省法證科學中心(Centre of Forensic Sciences)抽取女童的血液樣本進行DNA測試。
另一方面,醫院的護士也逐漸覺得可疑。將女童送到醫院的是21歲男子(A,下同),他自稱是女童的哥哥。但女童的母親,當時47歲,聲稱他是她的丈夫。兩人的說法都沒有錯。這名婦人,與兒子成婚,與他誕下最少3名子女。
周四,安省上訴庭維持原判,她的亂倫罪名有效。
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剪報] 狠母迫女補處女膜「侍父」
狠母迫女補處女膜「侍父」
新報 2011.01.20
一名內地漢被指性侵犯繼女,昨於高院否認一項強姦及一項企圖強姦罪。
繼女出庭作供時,大爆親母在案中推波助瀾,命她配合繼父,以滿足其「處女情意結」。
當母親知道女兒並非處女後,更要求女兒到內地修補處女膜,女兒不答允,母親即時發晦氣說:「咁我辛苦少少喺手指度切啲血出嚟啦!」
於案發時剛獲發單程證來港,在內地任職保險經紀的37歲男子,被控於去年6月14日在屯門寓所強姦當時只有17歲的繼女,並於同月16日凌晨企圖強姦她。被告否認控罪,控方亦傳召女事主出庭作供。
事主向控方稱,她於初次遭性侵後沒有即時告知母親,是因為知道母親不會幫她。母親早已有意安排繼父與她性交,且於案發前曾問她是否喜歡繼父。事主稱她因當繼父為親父,故表示喜歡,但母親卻稱繼父喜歡她(事主),因從未與處女性交,希望女兒滿足他的要求。
母為求繼父多在家
及後,母親知女兒非處女後,即着她到內地修補處女膜,並稱:「如果你配合佢要求,佢(繼父)就會更專注屋企唔會出去!」事主雖曾多次表示不願修補,但母親卻「威脅」她稱:「咁我辛苦少少喺手指度切啲血出嚟啦!」又稱繼父會滿足她多項要求,甚至幫事主完成日後的婚事,但事主表示不需要他幫。不過,在母親多番要求下,事主終在去年5月隨她到東莞修補處女膜。
6月14日首宗案發當天,事主與男友吃飯後,母親致電着她陪繼父到市中心購買電話,繼父亦買了一隻手錶送她。下午兩人一同回家,被告更衣後在客廳熊抱身穿校服的事主,脫去她衣服,推她進房後三度稱:「你係爸爸嘅寶貝,我真係好錫你!」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將她強姦。事主曾哭着嘗試推開對方但不成功。完事後事主到洗手間清潔及穿衣,被告則接她的5歲同母異父胞弟放學。
被告事後給逾千元
事主指,當日傍晚被告先後給她200元港幣及800元人民幣,稱是祖父母獎勵她照顧胞弟及給她去長洲度假,事主於報警後已把金錢交予警方。其後,事主於當晚將事件告知母親,母親只反問事主「痛唔痛」?她當晚以電話短訊向男友表示「個男人又走埋嚟」,但沒有解釋。因為被性侵犯,事主於翌日一度不敢回家,但母親卻要她陪繼父同吃壽司,她遂致電一名男性友人告知事件,友人勸她向社工求助,但她沒有。
據控方開案陳詞稱,次宗性侵事件發生於6月16日凌晨,被告趁妻子入睡,全身赤裸潛入事主房間,企圖再度侵犯,但因事主奮力掙扎,未能成事。其後事主跟男友商量,決定通知社工及報警,警方於同日晚上拘捕被告。
事主昨在庭上又稱,早於2009年繼父與親母仍於內地居住,她一次探望兩人時,晚上在客廳睡覺,母親出房找她稱繼父「想要」(性交),命她入房睡。
事主憤怒稱:「佢想要關我乜事,你唔係人咩?」母親指着她前額駡她,及後卻稱只是考驗她的忍耐力。
案件編號:HCCC 384/2010 主審:高院法官賴磐德
事主雖曾多次表示不願修補,但母親卻「威脅」她稱:「咁我辛苦少少喺手指度切啲血出嚟啦!」又稱繼父會滿足她多項要求,甚至幫事主完成日後的婚事,但事主表示不需要他幫。
[剪報] 男子性侵4女兒被捕
男子性侵4女兒被捕
家住休士頓郊區Pasadena的一名男子,因性侵三名親生女兒與一名繼女而被捕,保釋金高達100萬元。
45歲的Antonio E. Sanchez被控四項性侵兒童罪,法庭文件顯示,他犯案時四個女兒皆未滿14歲,孩子們最近才挺身出面揭發父親的獸行。
Read more: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男子性侵4女兒被捕
[剪報] 人間異語:遲來的初戀 男友竟是堂哥
人間異語:遲來的初戀 男友竟是堂哥
Q:妳32歲才談第一次戀愛,為什麼對象竟是自己親戚?
A:我水瓶座AB型,一直都單身,常被朋友說是外星人,想法總是不按牌理出牌,簡單講就是怪胎。大學起,我就在台北讀書和工作。在感情上我很低調,凡事很謹慎,也不知道為什麼,反正我就喜歡有神祕感的關係,部分原因是我在媒體工作,已經常曝光,所以感情這塊,我都很小心。
朋友會覺得我人際關係好,不可能找不到對象,但他們不知道,我蠻享受那種被猜的感覺。那種不愛我的,我越愛。我也有男生追求我,可是我偏偏不要,我喜歡打他們槍,讓他們失望。我習慣在網路交友,透過網路慢慢找。在網路上,沒人認識我,我可以放很開,什麼隱私、性事都能聊。精挑細選後,如果有對象想進一步約會,我才會試著放水,成功的當然沒幾次。朋友都說我這種談感情的方式很怪,她們也都不太會想幫我介紹。
A:我水瓶座AB型,一直都單身,常被朋友說是外星人,想法總是不按牌理出牌,簡單講就是怪胎。大學起,我就在台北讀書和工作。在感情上我很低調,凡事很謹慎,也不知道為什麼,反正我就喜歡有神祕感的關係,部分原因是我在媒體工作,已經常曝光,所以感情這塊,我都很小心。
朋友會覺得我人際關係好,不可能找不到對象,但他們不知道,我蠻享受那種被猜的感覺。那種不愛我的,我越愛。我也有男生追求我,可是我偏偏不要,我喜歡打他們槍,讓他們失望。我習慣在網路交友,透過網路慢慢找。在網路上,沒人認識我,我可以放很開,什麼隱私、性事都能聊。精挑細選後,如果有對象想進一步約會,我才會試著放水,成功的當然沒幾次。朋友都說我這種談感情的方式很怪,她們也都不太會想幫我介紹。
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活動] 重寫歷史: 文晶瑩裝置藝術 @伙炭十年 - 工作室開放計劃2011
重寫歷史: 文晶瑩裝置藝術 @伙炭十年 - 工作室開放計劃2011
2011年1月8日 ‑ 16日(逢星期日,六) 下午2時至7時 (5小時)
華聯工業中心A座18樓20室 > 香港新界沙田火炭黃竹洋街15-21號
(免費)華聯工業中心A座18樓20室 > 香港新界沙田火炭黃竹洋街15-21號
聯繫
電郵地址: tif.abc@gmail.com
詳情
許多女性都有被非禮的經歷,近年香港非禮案件數字不斷攀升,「分享非禮經驗」更是一個香港流行的網上討論區的長期話題,可見問題的嚴重性。
作品「重寫歷史」和非禮的議題有關,作者通過剪、雕、鎅,破壞與重建紙張去釋放感覺和想像,作品一方面嘗試商榷一些普遍的誤解,另方面亦是一個自我解咒和建立的過程。「重寫歷史」有五個版本: 文字創作、 剪紙 、動畫、裝置 和 互動裝置。相比一些著重震撼力、外露的同類作品,文晶瑩採用內斂含蓄但又有張力的手法。
重寫歷史:文晶瑩裝置藝術
日期 : 8-9, 15-16/1/2011
時間 : 下午2時至7時
地點 : 火炭黃竹洋街15‐21號華聯工業中心A座18樓20室
工作坊
日期: 1月8,9,15,16日
時間: 上午11:30 至 下午1:30
名額: 10名 (每節)
費用: 全免
語言: 廣東話
對象: F.4-7 中學生及公眾人士
內容:
文晶瑩將介紹她有關性侵犯議題的作品,並與學生討論作品及有關議題,之後由學生製作藝術品作回應。工作坊完結後,學生可順道參觀伙炭藝術家工作室開放計劃其他工作室。
展覽詳情及高解像度照片: http://rwhistory.wordpress.com/
作品詳細介紹: http://www.cyman.net/RW/indexc.html
文字創作: http://www.cyman.net/RW/stories.pdf
剪紙版本: http://www.cyman.net/RW/paper/main.htm
作品「重寫歷史」和非禮的議題有關,作者通過剪、雕、鎅,破壞與重建紙張去釋放感覺和想像,作品一方面嘗試商榷一些普遍的誤解,另方面亦是一個自我解咒和建立的過程。「重寫歷史」有五個版本: 文字創作、 剪紙 、動畫、裝置 和 互動裝置。相比一些著重震撼力、外露的同類作品,文晶瑩採用內斂含蓄但又有張力的手法。
重寫歷史:文晶瑩裝置藝術
日期 : 8-9, 15-16/1/2011
時間 : 下午2時至7時
地點 : 火炭黃竹洋街15‐21號華聯工業中心A座18樓20室
工作坊
日期: 1月8,9,15,16日
時間: 上午11:30 至 下午1:30
名額: 10名 (每節)
費用: 全免
語言: 廣東話
對象: F.4-7 中學生及公眾人士
內容:
文晶瑩將介紹她有關性侵犯議題的作品,並與學生討論作品及有關議題,之後由學生製作藝術品作回應。工作坊完結後,學生可順道參觀伙炭藝術家工作室開放計劃其他工作室。
展覽詳情及高解像度照片: http://rwhistory.wordpress.com/
作品詳細介紹: http://www.cyman.net/RW/indexc.html
文字創作: http://www.cyman.net/RW/stories.pdf
剪紙版本: http://www.cyman.net/RW/paper/main.htm
| YouTube影片 |
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剪報] 性侵恩人女兒 中輟生判4年8個月
性侵恩人女兒 中輟生判4年8個月
自由時報【1/12 11:44】
自由時報【1/12 11:44】
〔本報訊〕媒體報導,新竹市一名好心的陳姓男子,2006年間接連收養一名林姓中輟生及父母離異的18歲外甥,沒想到竟引來禍端。林男與外甥竟多次性侵陳男的10歲女兒,新竹地方法院去年已重判陳男的外甥12年6月,昨天再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8個月。
媒體報導,陳男2006年間因不忍林姓中輟生蹺家無處可歸,決定收留他,並提供房間給他住,還讓他到工地幫忙,未料,他竟性侵未成年女兒,兩年間兩人先後發生10多次性關係,被害少女也漸漸對林男產生好感,從此未再反抗或拒絕,進而變成男女朋友,直到被害少女另交男朋友後才結束。
媒體報導,陳男2006年間因不忍林姓中輟生蹺家無處可歸,決定收留他,並提供房間給他住,還讓他到工地幫忙,未料,他竟性侵未成年女兒,兩年間兩人先後發生10多次性關係,被害少女也漸漸對林男產生好感,從此未再反抗或拒絕,進而變成男女朋友,直到被害少女另交男朋友後才結束。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剪報]欠缺性別意識 離譜判決一籮筐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2011/01/10 台灣立報】
1月11日司法節即將來臨,立法委員黃淑英辦公室與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回顧去年的司法判決,發現法官的性別教育明顯不足,問題判決層出不窮。
黃淑英表示,去年的性別司法案件包括「襲胸10秒客觀上無足以引起他人之性欲不構成強制猥褻罪」、「親吻臉頰屬國際禮儀」等判決引起民眾的不滿,而去年「未違反6歲女童的意願所以不構成強制性交罪」的判決更引起軒然大波,也讓民眾串連發起白玫瑰運動。不過,白玫瑰運動之後,司法體系的回應仍相當遲緩,法官的性別教育也多流於形式。
離譜法官 摸胸判無罪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林綠紅,以去年12月板橋地院99年訴字第2883號判決為例:一名父親在女兒國三起即撫摸女兒胸部、隔內衣彈女兒乳頭,結果法院認為這名父親的行為是管教,而非滿足性慾。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犯案地點在客廳,而且有時有家人旁觀;如果以常理判斷,該為父親如果要滿足自己性慾,一定會挑選適當時機或隱密處。
林綠紅表示,這名法官除了忽視女兒的身體自主權已被侵犯的事實之外,也忽略家庭中的權力結構。由於這位父親在家是權威的角色,家人根本不敢干涉他的行為。法官根本不該用犯案地點或有無家人旁觀,作為是否滿足性慾的判斷標準。
擁有貢獻就能脫罪
林綠紅也表示,法官對於男人的性慾過於寬容。在判決書上經常出現:加害人只是「一時失慮」,然後因為加害人是家中經濟支柱、或對社會有所貢獻,因此可以原諒加害人的犯罪。例如民國98年一名工程師因為不甘女友提分手而性侵,法官竟舉被告在人造衛星研究機構服務,對我國太空計畫推展有相當貢獻,認為被告所為是一時情緒失控、處理感情失當而誤觸強制性交罪。
另外,在去年4月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9年上訴字第536號判決中,法官居然認為女婿趁照顧極重度精神障礙的岳母時性侵,只是一時失慮,受害人已原諒,又是家中經濟支柱,所以對被告減刑又緩刑,完全忽視加害人的嚴重犯行。
1月11日司法節即將來臨,立法委員黃淑英辦公室與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回顧去年的司法判決,發現法官的性別教育明顯不足,問題判決層出不窮。
黃淑英表示,去年的性別司法案件包括「襲胸10秒客觀上無足以引起他人之性欲不構成強制猥褻罪」、「親吻臉頰屬國際禮儀」等判決引起民眾的不滿,而去年「未違反6歲女童的意願所以不構成強制性交罪」的判決更引起軒然大波,也讓民眾串連發起白玫瑰運動。不過,白玫瑰運動之後,司法體系的回應仍相當遲緩,法官的性別教育也多流於形式。
離譜法官 摸胸判無罪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林綠紅,以去年12月板橋地院99年訴字第2883號判決為例:一名父親在女兒國三起即撫摸女兒胸部、隔內衣彈女兒乳頭,結果法院認為這名父親的行為是管教,而非滿足性慾。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犯案地點在客廳,而且有時有家人旁觀;如果以常理判斷,該為父親如果要滿足自己性慾,一定會挑選適當時機或隱密處。
林綠紅表示,這名法官除了忽視女兒的身體自主權已被侵犯的事實之外,也忽略家庭中的權力結構。由於這位父親在家是權威的角色,家人根本不敢干涉他的行為。法官根本不該用犯案地點或有無家人旁觀,作為是否滿足性慾的判斷標準。
擁有貢獻就能脫罪
林綠紅也表示,法官對於男人的性慾過於寬容。在判決書上經常出現:加害人只是「一時失慮」,然後因為加害人是家中經濟支柱、或對社會有所貢獻,因此可以原諒加害人的犯罪。例如民國98年一名工程師因為不甘女友提分手而性侵,法官竟舉被告在人造衛星研究機構服務,對我國太空計畫推展有相當貢獻,認為被告所為是一時情緒失控、處理感情失當而誤觸強制性交罪。
另外,在去年4月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9年上訴字第536號判決中,法官居然認為女婿趁照顧極重度精神障礙的岳母時性侵,只是一時失慮,受害人已原諒,又是家中經濟支柱,所以對被告減刑又緩刑,完全忽視加害人的嚴重犯行。
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剪報] 法務部擬加重性侵刑度 將直逼貪污強盜重罪
法務部擬加重性侵刑度 將直逼貪污強盜重罪
(2011/01/10 01:20)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應外界要求將「妨害性自主罪章」刑度加重,目前部內的版本是把強制性交罪修改為5年以上。他指出,雖然罪行拉高一個級距,但不會破壞整個刑法架構的衡平性。
法務部的「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案,將強制性交罪刑度由原來的「3年以上、10年以下」加重為「5年以上」,若通過刑度將直逼貪污、強盜等重罪。曾勇夫談到,外界要求加重刑法221條強制性交罪、227條與幼年男女性交罪的刑度,但整個罪章就超過10款條文,不可能只針對2條修法,一定要做通盤考量。
曾參與修法相關會議的法界人士指出,修正案拿掉違反意願的構成要件,使法官量刑時只需考慮被告犯案的手段輕重,以往因無法證明有無違反被害人意願,導致被告輕判的情形應會減少。
但也有法官認為,走重刑化而忽略個案考量,從其他方面看容易造成情況輕微的個案遭重判,不過,雖然未來刑時僅需從被告手段判斷,也因此對犯案手段必須更仔細認定恐怕會增加調查時間。
原文網址: 法務部擬加重性侵刑度 將直逼貪污強盜重罪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1/10/91-2680610.htm#ixzz1BxNzmimD
(2011/01/10 01:20)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應外界要求將「妨害性自主罪章」刑度加重,目前部內的版本是把強制性交罪修改為5年以上。他指出,雖然罪行拉高一個級距,但不會破壞整個刑法架構的衡平性。
法務部的「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案,將強制性交罪刑度由原來的「3年以上、10年以下」加重為「5年以上」,若通過刑度將直逼貪污、強盜等重罪。曾勇夫談到,外界要求加重刑法221條強制性交罪、227條與幼年男女性交罪的刑度,但整個罪章就超過10款條文,不可能只針對2條修法,一定要做通盤考量。
曾參與修法相關會議的法界人士指出,修正案拿掉違反意願的構成要件,使法官量刑時只需考慮被告犯案的手段輕重,以往因無法證明有無違反被害人意願,導致被告輕判的情形應會減少。
但也有法官認為,走重刑化而忽略個案考量,從其他方面看容易造成情況輕微的個案遭重判,不過,雖然未來刑時僅需從被告手段判斷,也因此對犯案手段必須更仔細認定恐怕會增加調查時間。
原文網址: 法務部擬加重性侵刑度 將直逼貪污強盜重罪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1/10/91-2680610.htm#ixzz1BxNzmimD
[剪報] 刪除「違反意願」 性侵罪加重為5年以上
刪除「違反意願」 性侵罪加重為5年以上
- 2011-01-10
- 中國時報
- 【陳志賢、蕭承訓/台北報導】
白玫瑰運動走上凱達格蘭大道,訴求「不容許性侵加害人再犯」,希望推動台版「梅根法案」,加強對性犯罪者的社區監控,避免再犯;小白玫瑰上台演唱多首溫馨的歌。(鄭履中攝) |
鑑於部分性侵案件,法院量刑與社會認知落差太大,法務部已完成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草案,上周陳送行政院。新修正的強制性交罪,刪除「違反其意願」的要件,並提高刑度為五年以上;同時把加重強制性交罪年齡從十四歲提高到十八歲,擴大保護範圍。
現行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務部所提出的修正版本,未來若經行政院送交立法院審查三讀通過後,將不論有無違反其意願,都加重為五年以上。法務部強調,修正後的妨害性自由罪章將罪刑提高,並不會影響與其他罪刑之間的平衡。
法務部指出,最高法院刑事庭去年曾針對強制性交爭議,作出七歲以下不論有無違反意願界線的決議,但法務部考量其他婦運等民間團體的意見,決定另對現行法條中的年齡作出修正,以符合當前社會現況。
[剪報] 亂世重典 性侵案暴增 法部研擬加重刑責
| |||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法務部長曾勇夫昨〈九〉日表示,法務部修正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將罪刑拉高,不會破壞刑法各罪刑的衡平性。 法務部版的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案,將強制性交罪刑度由「3年以上、10年以下」加重為「5年以上」,修法若通過,性侵罪的刑度將直逼貪污、強盜等重罪。 曾勇夫表示,外界要求法務部加重刑法221條強制性交罪、227條與幼年男女性交罪的刑度,但整個妨害性自主罪章有超過10款條文,不可能只針對2條修法,一定也要通盤考量整個妨害性自主罪章與其他罪章的刑度。 曾勇夫說,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召開多次公聽會,也邀請學者討論、徵詢民間團體意見,為回應外界期待,將妨害性自主罪章的刑度加重,但刑度只拉高1個級距,不會破壞整個刑法架構的衡平性。 | |||
[剪報] 法部草案送出/嚴懲性侵犯 刑期5年起跳
| 2011-1-10 | 字型: |
| 法部草案送出/嚴懲性侵犯 刑期5年起跳〔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性侵罪刑責擬加重,5年起跳! 刪除「違反其意願」構成要件 法務部完成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草案,日前送請行政院審查,強制性交罪刑責將加重為「5年以上」,未來性侵12歲以下兒童,不管有無違反意願,最少須判5年以上徒刑,原構成要件中的「違反其意願」,則予以刪除,避免因無法舉證而遭法官輕判,至於假藉宗教騙色者,則增訂「神棍騙色罪」,須判刑3到10年。 |
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
[評論] 《重寫歷史》文晶瑩 如果可以重返過去
Webgazine 藝評
Back《重寫歷史》文晶瑩
如果可以重返過去
Chris
3
Reader's Rating
月中舉行的伙炭十年藝術工作室開放計劃,文晶瑩的作品<重寫歷史>在她的工作室展出。以性侵犯為主題,透過剪紙、裝置、互動裝置、動畫、書寫五種媒介,從不同角度展現對性騷擾為受害者帶來的傷害。
一個人的慾望,可以帶來什麼影響?這個展覽便從真實事件中抽取幾個例子,內斂地討論被侵犯過後的種種後遺。從剪紙及裝置等作品中,女性頭部的剪影幾乎隨處可見。對於頭部剪影不斷出現,文靜瑩解釋「可能因為我是個理性的人」,或因為「受害人普遍否定自己的身體」;但作為觀眾,筆者所感到的是被侵犯所引起的恐懼和陰影如病毒一樣入侵腦海,纏繞不休。這點在其餘的作品中更為明顯:手印一點一點侵蝕女性頭部的剪影,直至整個剪影都被「吃掉」。再窺視裝置中的抽屜,更發現裡面的女子被大量手印包圍,無處可逃。慾望所帶來的傷害,以及傷害所帶來的恐懼,都在展覽中清楚呈現。
以弱者的身份反撲施襲者,也是展覽的焦點所在。文氏作品其中一個著眼點,是她不但展現曾被侵犯的人的內心世界,提出一個問題:如果可以重返過去,你會改寫歷史嗎?這個問題不僅指向當事人或向來被視為「被動」的女性,也在問男士、旁觀者以及不曾受到侵犯的參觀者。展覽中出現了很多「反擊」的意念:互動裝置中,觀眾投射在螢幕上的影子會被大手追蹤,必須主動揮掉手的影子,才能把它們弄走,變成花朵。而文字創作部分,文晶瑩先引用男性被性騷擾的案例,顛倒「女性才會被性騷擾」的既定觀點,然後再利用仿似「追蹤修訂」的方式修改故事內容,企圖改寫歷史。改寫的用意,或是想抹掉傷痛的記憶,或是後悔自己不曾反擊,但當中引伸出來的問題更深化了要表達的訊息:既然妄想一切都可以重來,我們應在當下挺身而出,鼓勵大眾主動保護自己的訊息,顯然是展覽的亮點。
德國組織Gegen Missbrauch曾推出一張黑白色的海報,把手的剪影放在雙腿中間,以正負空間表達對兒童性侵犯的控訴。細心觀察文晶瑩的作品,當中所表達的訊息之所以清晰有力,必須歸功於她所利用的意象,不但多樣化,而且出現大量的「手」──幾乎無處不在。不單是手印,甚至有蛇狀的手臂。以性侵犯為主題的藝術作品,都喜用「手」作為暴力、權力或外來侵犯的象徵。文晶瑩以蛇手、手印等剪紙侵入或剝削女性的剪影或肖像,所能傳達的訊息固然強烈,但當前人已經用過無數次,便似乎有點太悶。如何逃出「手」作為施暴意象的框框,似乎也是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一個人的慾望,可以帶來什麼影響?這個展覽便從真實事件中抽取幾個例子,內斂地討論被侵犯過後的種種後遺。從剪紙及裝置等作品中,女性頭部的剪影幾乎隨處可見。對於頭部剪影不斷出現,文靜瑩解釋「可能因為我是個理性的人」,或因為「受害人普遍否定自己的身體」;但作為觀眾,筆者所感到的是被侵犯所引起的恐懼和陰影如病毒一樣入侵腦海,纏繞不休。這點在其餘的作品中更為明顯:手印一點一點侵蝕女性頭部的剪影,直至整個剪影都被「吃掉」。再窺視裝置中的抽屜,更發現裡面的女子被大量手印包圍,無處可逃。慾望所帶來的傷害,以及傷害所帶來的恐懼,都在展覽中清楚呈現。
以弱者的身份反撲施襲者,也是展覽的焦點所在。文氏作品其中一個著眼點,是她不但展現曾被侵犯的人的內心世界,提出一個問題:如果可以重返過去,你會改寫歷史嗎?這個問題不僅指向當事人或向來被視為「被動」的女性,也在問男士、旁觀者以及不曾受到侵犯的參觀者。展覽中出現了很多「反擊」的意念:互動裝置中,觀眾投射在螢幕上的影子會被大手追蹤,必須主動揮掉手的影子,才能把它們弄走,變成花朵。而文字創作部分,文晶瑩先引用男性被性騷擾的案例,顛倒「女性才會被性騷擾」的既定觀點,然後再利用仿似「追蹤修訂」的方式修改故事內容,企圖改寫歷史。改寫的用意,或是想抹掉傷痛的記憶,或是後悔自己不曾反擊,但當中引伸出來的問題更深化了要表達的訊息:既然妄想一切都可以重來,我們應在當下挺身而出,鼓勵大眾主動保護自己的訊息,顯然是展覽的亮點。
德國組織Gegen Missbrauch曾推出一張黑白色的海報,把手的剪影放在雙腿中間,以正負空間表達對兒童性侵犯的控訴。細心觀察文晶瑩的作品,當中所表達的訊息之所以清晰有力,必須歸功於她所利用的意象,不但多樣化,而且出現大量的「手」──幾乎無處不在。不單是手印,甚至有蛇狀的手臂。以性侵犯為主題的藝術作品,都喜用「手」作為暴力、權力或外來侵犯的象徵。文晶瑩以蛇手、手印等剪紙侵入或剝削女性的剪影或肖像,所能傳達的訊息固然強烈,但當前人已經用過無數次,便似乎有點太悶。如何逃出「手」作為施暴意象的框框,似乎也是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訂閱:
意見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