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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剪報] 養女告性侵 開庭前夕父上吊亡 遺書後悔「當初未領養男孩」


養女告性侵 開庭前夕父上吊亡

遺書後悔「當初未領養男孩」

  
【寶智華、徐彩媚╱嘉義報導】嘉義一名中年男子遭就讀十三歲的養女控訴,三、四年來對她性侵十餘次,前天他接獲嘉義地檢署通知開庭的傳票,竟在開庭前夕,悄悄離家上吊自殺,留下遺書說:「我對女兒的責任已盡,以後橋歸橋,路歸路,不再相見。」妻子趕到時,悲憤的撫屍痛哭。

警方調查,學校老師發現死者洪姓男子(四十一歲)領養的國一女兒,對養父有恨意,懷疑不單純,多方接觸後慢慢卸下孩子心防,養女才透露,從國小五年級起就被養父以幫忙洗澡、檢查陰部是否發炎等藉口,以手指對她性侵,至今多達十餘次,九月中旬,校方通報社工人員及母親並報警處理,社工帶她驗傷後,另行安置住處。 

不敢對著神明發誓

警方上個月傳訊時,洪男否認性侵,並稱與女兒感情很好。但當警員隨口問洪:「你敢不敢在虎爺神尊前發誓?」洪卻猶豫不決,因此警員勸他在檢方開庭前,坦白說出真相,否則通不過測謊,到時面子掛不住,離開警局前,還勸洪想清楚後,可再來補做筆錄,但洪從此就沒再回警局。 

2011年9月9日 星期五

[剪報] 「長得太像媽」狼父性侵女兒 淪為災民也不放過


「長得太像媽」狼父性侵女兒 淪為災民也不放過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1年9月9日 14:02

地方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國中女生出現創傷症候群,經由老師追問之下才知道被單親父親性侵長達6年,多次在汽車旅館、墓園及深山侮辱,甚至淪為八八風災災民,睡帳棚也不放過。父親面對女兒抵抗時竟表示因為「長得太像媽媽」才會控制不住。法官昨(8日)將狼父判處9年、強制治療3年的刑責。

據媒體報導,這名已婚的廖姓男子(45歲),多年前在阿里山賣茶葉,和少女母親相戀並同居。少女出生後不久因為母親離家,交由外公獨自撫養,廖男平均每個月帶女兒出遊一次,但卻對女兒逞獸慾。

少女就讀小一時,父親帶她到山上渡假村搭帳篷過夜,第一次性侵她,之後多次在墓園、汽車旅館、深山及外公家被性侵,儘管她哭著說不要,但仍抵抗不了父親的蠻力,甚至連淪為八八風災災民,搭帳棚睡覺時也不放過。

據了解,父親對女兒的反抗竟還無恥表示:「你長得太像媽媽,我才會控制不住,你不忍心我被抓去關吧」,女兒因此罹患創傷症候群。少女老師出庭作證時指出,被害人住校期間,常半夜焦慮地披著浴巾在房內走來走去,經由校監苦勸多時,少女才說出不堪往事。

少女也由醫院診斷出患有嚴重的壓力症候群、憂鬱症。由於被害少女對於細節有些反覆,法官最後以小一與小五各一次的性侵日期和地點較為具體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各判狼父7年10個月徒刑,合併執行9年。


原文網址: 「長得太像媽」狼父性侵女兒 淪為災民也不放過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9/09/138-2741402.htm#ixzz1Y6WdkcTJ

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剪報] 「長得太像媽」 狼父墓園性侵女兒


「長得太像媽」 狼父墓園性侵女兒

 蘋果即時  
嘉義一名廖姓男子(45歲)多年前在阿里山賣茶葉與一名女子相戀同居,產下一女不久後即離家出走,交由外公撫養,廖男平均每月帶女兒出去玩1次,每次外出竟為逞獸慾,長達6年,多次在汽車旅館、深山、墓園、外公家被性侵,甚至淪為八八風災的災民,睡帳蓬時還性侵她;父親面對女兒抵抗時說,「妳長得太像媽媽,我才會控制不住。」法官昨將獸父判刑9年、強制治療3年。

2011年7月30日 星期六

[剪報] 女童拔髮自殘 揪出阿姨阿伯獸行


女童拔髮自殘 揪出阿姨阿伯獸行

 更新日期:2011/07/30 03:09 廖素慧/嘉義報導
中國時報【廖素慧/嘉義報導】
十一歲女童放暑假到菜市場幫忙涂姓女菜販剝蓮子,涂女為了討好男友的胞兄,以「給妳錢買衣服」誘騙女童讓莊姓老翁性侵得逞。女童不甘被騙受辱,又不敢吐實,身心劇烈煎熬,反覆拔頭髮自殘,校方察覺女童受害,由父母報案,檢察官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兩嫌。
九十八年七、八月間,正值女童五年級升六年級的暑假,常到嘉義市某陸橋下老人會玩耍,認識當時四十七歲的涂女,並叫她「阿姨」。時年六十五歲的莊男,是涂女男友的胞兄,涂女在莊男的菜市場租屋處剝蓮子賺錢,常有四、五名與女童年紀相仿的女孩幫忙涂女剝蓮子,涂女常買飲料請這些女童喝。
有一天,涂女向女童佯稱「如果給阿伯用,就拿錢給妳,幫妳買衣服」,女童信以為真,遂在莊男租屋處的房間被性侵得逞,涂女在場全程旁觀。事後,涂女未給女童錢,也沒買衣服給她,女童驚覺上當受騙,被白白欺負,很不甘心,又因「阿姨」警告不能告訴父母,身心承受巨大壓力,開始拔頭髮自殘。
女童的媽媽因她嚴重拔髮已影響外貌,帶她到髮廊理光頭,頭髮長出來,女兒又拔髮,異常舉動讓媽媽以為女兒生病而帶到醫院求診。另一方面,學校對女童進行心理輔導,才獲悉受害,父母既驚又怒向警方報案。
檢警調查,莊男、涂女均否認誘拐女童性侵害。不過女童對受害情節指述歷歷,且女童經醫師檢查處女膜有裂傷,並研判是一次性行為所造成;檢察官依刑法第二二二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違反其意願而性交罪嫌起訴二嫌。

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剪報] 鄰居伸狼爪 性侵弱智女遭訴


鄰居伸狼爪 性侵弱智女遭訴

http://news.sina.com   2011年05月20日 01:58   聯合新聞網
  嘉義縣1名弱智婦人的三女兒去年被黃姓鄰居性侵。警方調查時,又傳出婦人的三女兒和二女兒也曾遭其父親性侵,父親和黃姓鄰居都否認。其中黃姓鄰居性侵案,因被害人及證人指證歷歷,昨天被嘉義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父親是否性侵女兒,由檢察官調查中。
  去年8月,這名弱智婦人當時讀國中的三女兒“小蕓”(化名,弱智)有次到附近市區,卻和家人失聯,後來小蕓在疑遭性侵的地方,看到媽媽騎機車經過,馬上跑出來求救,表示被鄰居伯伯欺負。
  員警找小蕓調查事情經過,小蕓說她曾被黃姓男子性侵4次,但被性侵的時間已經忘了,地點也記不清楚,只知道最後一次是去年7月,且每次遭性侵後,黃姓男子都會拿錢給她。黃姓男子全部否認,一再向警方表示沒有性侵小蕓。
  檢方調查後,依小蕓和其父親的指控,以及相關證人證詞及醫院診斷書等,將黃姓鄰居起訴,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針對小蕓和小草(二女兒)的父親涉嫌性侵兩名女兒案,檢警還在偵辦,但這名父親否認性侵,強調他和孩子都沒有睡在一起,且平常他對子女都很好。

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剪報] 性侵智障女兒 判6年半

性侵智障女兒 判6年半

更新日期:2011/04/07 18:04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7日電)嘉義市1名父親被控性侵中度智障女兒,被害女子與母離家後,又遭母親友人兒子及前男友父子性侵、性侵未遂,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被害人父親有期徒刑6年6月。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這名父親在患有中度智障的女兒就讀國小五年級時,2度利用女兒心智缺陷不知抗拒,對女兒性侵得逞。
  判決書表示,被害人的母親後來與父親離婚,寄宿在劉姓女性友人住處。被害人於民國97年底至98年3月間,遭劉女前男友性侵未遂;98年3月至5月間,遭劉女前男友兒子性侵得逞。同一時間內,也遭劉女兒子性侵未遂。
因被害女子輟學數日未上學,後來由父親接送上學,在學校老師詢問下,才循線發現實情。
  法院審理後,審酌被害人父親罔顧人倫,惡性重大,而另3人為逞性慾,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造成心靈受創,且4名被告均否認犯行,判處父親6年6月徒刑,在執行前,須施以治療。另3人則分別被判處2年6月至4年不等徒刑。1000407

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剪報] 94年修法 至今沒執行過一個 學者:刑後強制治療 法部未落實

中國時報  2011.03.23
94年修法 至今沒執行過一個 學者:刑後強制治療 法部未落實

呂妍庭/嘉義報導

     長期從事性侵加害人輔導工作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林明傑認為,葉姓國中生遭性侵累犯殺害,「法務部有很大責任」,他個人贊成化學去勢。他說,全國每年產生四百個性侵犯,至少有一到二%為再犯率五○%的極高危險群,但法務部從九十四年修法至今,卻遲未落實刑後強制治療,才會形成治安如此大漏洞。

     林明傑指出,法務部去年調查性侵犯再犯率,從八十六、八十七年的七%降為三%,顯示對性侵犯進行輔導,確實能降低再犯率;但對於高危險群的刑後輔導、社區處遇仍不足,尤其許多再犯率高達五○%,甚至六○%的個案,其實應比照美國、德國行之有年的終身保護管束,才有機會遏止其再犯。

     林明傑批評法務部動作慢半拍,實在應該檢討,指法務部六年前就想要執行性侵犯的刑後強制治療,但到目前為止「還沒關過一個人」,根據林明傑的研究,每年台灣最少有十個性侵犯,應接受刑後強制治療。

2011年3月12日 星期六

[剪報] 小6女道德勸說 狼父羞愧停手

小6女道德勸說 狼父羞愧停手

 更新日期:2011/03/1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小靜(化名)從小學一年級起遭父親性侵,直到小六時她對父親說:「父親對女兒這麼做是不道德的,我很痛苦!」一席話讓父親掉淚悔改,再也沒動過她,事隔2年,檢警發現這起人倫悲劇,並查出父親涉嫌販毒,依法收押並起訴。
目前就讀國中的小靜,長得漂亮,但身世坎坷,母親與父親沒結婚生下她,小一時母親不知去向,她由外祖父母照料長大,父親常來探視她,不料竟對她伸出魔爪。
檢方調查,從92年9月起到97年9月,小靜記不清被父親性侵次數,但平均約每月1次,她雖拒絕、反抗,但父親性侵前常餵她吃「藥」,她服用後精神恍惚,無力反抗,性侵手法還包括使用器具,小靜身心受創,多次自殘,手上留下不少疤痕。
小靜父親最後一次對她性侵在97年9月時,事後小靜跟父親講道理,她告訴父親:「父親對女兒這麼做是不對、不道德的,你不要再這樣對我,我很痛苦!」小靜的道德勸說讓父親當場掉淚。
父親的陰影揮之不去,小靜出現憂鬱傾向,去年學校宿舍舍監發現她深夜徘徊不睡,她才吐露實情,學校通報社工、檢警偵查。小靜父親否認性侵女兒,但測謊顯示他說謊,而小靜指證清楚。檢警並查出小靜的父親涉嫌在梅山、竹崎一帶販毒,聲請收押後發現他另涉他案被判刑,日前解送嘉義監獄服刑。

2011年3月5日 星期六

[剪報] 性侵女童179次 浪蕩伯判14年

自由時報2011-3-5

性侵女童179次 浪蕩伯判14年〔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綽號「浪蕩伯」的黃姓男子涉嫌性侵、猥褻同學幼女179次,法官審酌後,以一次一罪量刑,裁定這名狼伯犯下179罪,需服14年徒刑!
42歲黃姓男子以打零工為生,因國小同學與妻子離異,便經常代理父職照顧其幼女,孰料黃姓男子藉照顧女童之便,從女童國小二年級起到五年級期間,與女童共同洗澡,騙女童跟他「玩遊戲」,藉機強制性交、猥褻多次,還不時給女童100到1千元不等零用錢及糖果,時間為期3年。
法官根據雙方說法,以每週一次計算,認為黃嫌侵害女童共179次,其中9次得逞,並審酌民國95年7月前舊法及修訂新法分論併罰量刑,裁定黃嫌對未滿14歲女子犯下強制性交罪及強制性交未遂罪共179罪,判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