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消息2012年12月的一個凌晨,家住北京豐台區的趙潔(化名)下夜班後步行回家。此時,她沒有留意到身後早已有人尾隨。當趙潔進入小區準備上樓時,一名戴口罩的男子突然從她身後躥出,一手勒住她的脖子,一手持刀威脅“別出聲”。反抗無效後,擔心招致更嚴重傷害,趙潔提議帶男子回她的出租屋。
對方詢問她的家庭住址、居住情況後,同意和她回家。
進屋後,男子用刀抵著趙潔背部,不准其開燈,並將口罩摘下蒙住趙潔雙眼。
此時,趙潔以“擔心懷孕”為由請求對方戴安全套,男子見趙潔一路配合,戴套後對其實施強姦。
男子離去前,為能悄悄保留證據,趙潔還曾和對方聊天以放鬆其警惕。待男子離開後,趙潔迅速報警。
2013年1月10日凌晨,北京警方通過多日布控,將戴著口罩、騎著自行車溜達的嫌疑男子韓某抓獲,並在其身上起獲了一把水果刀。經查,37歲的韓某,無業,為哈爾濱人。
起初,被控制的韓某否認自己作案,但在其出入小區的監控和DNA鑒定的鐵證下,再無法抵賴。近日,韓某因涉嫌搶劫罪、強姦罪,被豐台檢察院批捕。
檢察官認為,嫌疑人韓某違背被害人意願,使用威脅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已構成強姦。雖然趙潔誘使其戴避孕套並表現出配合,仍不影響認定強姦罪的法定要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