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剪報] 性侵214次竟無罪 更審翻案重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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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214次竟無罪 更審翻案重判10年〔記者楊國文、蔡彰盛/綜合報導〕男子涉性侵女童214次,一審判8年半,二審竟判無罪,高院法官更一審翻案,昨重判被告10年徒刑!
二審因證詞不一改判無罪
林姓男子趁同居女友上夜班之便,涉性侵女友的國小5年級女兒,長達2年,一審判林8年半徒刑,高院二審卻認定被害女童前後2次警訊說詞不一等事證,改判林無罪;但高院更一審法官曾淑華重啟審理,查出女童竟能詳述墮胎過程,至於第二次應訊時說林未性侵她,應是受林的「影響」,認定林涉性侵女童214次,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徒刑。還可上訴。
據了解,當年製作筆錄的是新竹市第一警分局王姓女警,為何有二個截然不同版本的警訊筆錄?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昨天表示,王姓女警已退休且移民國外,警方也是昨天在記者詢問時,才知道當初筆錄有前後矛盾情事,將再深入調查。
現年50歲的林某,多年前和女友同居,女友因夜間上班,託林男幫她照顧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兒。
林被控從93年11月起到95年10月,趁女友上班時,涉對女童性侵及逼她口交,母親察覺有異,女童才吐露遭林性侵,表示「我說不要,但叔叔都用他的雞雞插入我的屁股和身體裡面,我有流血、很痛!」母親獲悉女兒還被林某帶到婦產科墮胎,憤而向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報案。
女童應訊時都供稱,每2、3天就遭林性侵一次,最後一次是唸國一時,林都叫她不能說,後來是因媽媽逼問,才說出一切。
但林否認性侵女童,辯稱女童是他從國小一路帶大,絕不可能性侵她,新竹地檢署偵查後仍將林起訴,一審新竹地院依連續犯將他判刑8年半。
但二審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女童第2次警訊筆錄翻供,指林未性侵她,與第一次警訊指控林性侵,供詞不一;且女童在之前警訊、一審陳述,都有不小出入,基於「罪疑唯輕」,改判林無罪。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更審法官發現疑點翻案
高院更一審法官曾淑華重啟審理,詳閱卷證,認為有不少疑點,數度開秘密庭傳訊被害人的老師、社工等人。曾淑華法官查出,林知悉遭女童指控性侵後「隔天就到學校找女童」,後來社工再陪女童到警局做第2次筆錄,她就改口否認林性侵她,故認為第二次筆錄真實性存疑,但二審並未詳查此疑點。
曾淑華法官也認為,女童有輕度智能障礙情形,若非親身體驗,不可能詳述整個「墮胎過程」,加上社工證稱女童表現出很怕林某神情,故認定林涉嫌性侵女童,並以「3天性侵一次」的頻率,算出林性侵女童達214次,予以重判

[剪報] 恐懼背後(一)台版梅根法案的爭議


恐懼背後(一)台版梅根法案的爭議

更新日期:2011/07/27 18:45歐陽夢萍
性侵案件是台灣社會最令人憤怒卻也無法根除的痛,為防制性侵犯再犯,各界提出許多建議,其中,是否制定公布性侵犯個人資料的台版「梅根法案」引起極大爭議。對於這個法案,性侵受害者有著什麼樣的期待?加害者又如何看待?對於應有的配套及可能引發的問題,台灣社會又是否理性思考過?
『(原音)雲林案新聞報導片段』
2011年3月13日,一個純真的女孩騎著單車,在監視器上留下最後的身影,引爆台灣社會對於性侵犯再犯的省思。看著身邊天真無邪的孩子,許多父母不禁要問,這個社會安全嗎?
1994年,一位住在紐澤西州的小女孩梅根,被具性侵前科的鄰居姦殺,在她的父母奔走下,美國制定了梅根法案,要求刑滿釋放的性罪犯向執法機關登記,並將他的資料公諸於眾。
2010年11月20日,許多父母便已帶著孩子,手持一朵朵白玫瑰,高喊出他們的恐懼,希望制定台灣版的「梅根法案」,讓這個曾為美國社會止血的法案,成為他們拿來抵禦性侵犯的武器。雲林案爆發後,使得要求制定的聲浪更加升高。
林小姐:『(原音)性侵犯侵犯了其他人的人權,我覺得他們就沒有所謂的人權可言,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公布他們的生活資訊讓大眾知道』羅小姐:『(原音)就是我覺得他們在做那件事的時候,你沒有尊重別人,那為什麼後來要大家尊重你?那就不用講什麼再給他人權啊。』鄧媽媽:『(原音)問題就在於沒有相對的刑責可以嚇阻他們,所以讓我們覺得很火大啊,對不對,如果今天有足夠的刑責的時候,講難聽點,殺人者死,誰還敢殺人?』

2011年7月27日 星期三

[剪報] 〈白玫瑰運動將重返凱道〉江宜樺:公布性侵犯個資有爭議


2011-7-27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分享:推文到facebook推文到twitter推文到plurk推文到funP
〈白玫瑰運動將重返凱道〉江宜樺:公布性侵犯個資有爭議
去年9月數千名民眾手持白玫瑰於凱達格蘭大道集會,當時民眾忍不住悲從中來畫面。白玫瑰運動31日將重返凱道。 (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白玫瑰運動31日將重返凱道,對於白玫瑰運動要求部分公告性侵犯個資,對戀童癖犯採取化學去勢等做法,內政部長江宜樺昨表示,目前經跨部會討論的共識,是希望不要採取化學去勢等激烈做法;至於是否公布性侵犯的個資有爭論,社會團體看法不一致。
江宜樺昨接受中央廣播電台專訪時表示,民國95年6月30日以前的性侵犯,評估如有需要,必須接受「刑後強制治療」,這部分修法跨部會已有共識,立法院下會期如順利通過性侵害防治法修正,就會溯及既往。
有關性侵害防治法的修法,引發官方與民間白玫瑰運動等爭論。白玫瑰運動發言人EVA表示,她對官方的說法仍不滿意,官方的政策看來仍比較保守,白玫瑰運動將持續。她提醒江宜樺不要忘了,3月份曾說過對性侵犯的個資擬部分公開。
江宜樺說,目前跨部會討論的共識是,希望不要採取化學去勢或終身保護管束的激烈做法;對於人格扭曲的性侵犯來說,即使遭到藥物化學去勢,仍可以其他方式施展性暴力,這除了發洩大家的憤怒之外,對於防範性侵再犯其實幫助不大。至於終身保護管束,目前沒有任何國家這麼做。
江宜樺表示,要不要公告性侵犯的個資,社會團體意見不一,贊成者認為可提醒社區婦女防範,反對者則認為公告個資會妨礙更生人重返社會的機會,並衍生可能有人動用私刑等問題,未來如能找到折衷方案,爭議或許會解決。

[剪報] 觀察站/這本參考書 約束得了心證?


觀察站/這本參考書 約束得了心證?
司法院頒布法官辦理性侵害刑事案件參考手冊,提醒法官判決案件的量刑依據,不過,這份厚重的「參考書」,是否能讓性侵害案件的判決接近「期待值」?並拘束量刑還給被害人公道?依照法官獨立審案的原則,恐怕效果有限。
各級法院法官獨立審案,有不少「恐龍判決」遭致物議,影響司法整體形象。「恐龍判決」雖未違法裁判,但輕判而傷害當事人及民眾法律感情確是事實,也引爆白玫瑰運動,司法當局才為此提供辦案指南。
問題是,性侵害案的發生多為一對一性質,過程只有加害人、被害人本身知道,缺乏旁證還原真相,法官如只依照被害者單方面的陳述,如何產生強有力的心證重懲加害人,在人權意識抬頭及證據不易取得的現實環境下,並不容易。
根據婦團指控,每40件性侵害案件只有1案被重判,換句話說,重判比率只2.5%,確實偏低,司法院頒法官辦理性侵害刑事案件參考手冊,意在約束法官心證,但究竟能左右多少注重嚴格證據主義的法曹?法界人士持保留態度。
法官該重判卻輕判,不理辦案指南,上級審也不可能依照辦案指南撤銷改判,爭議的解決方式還是應回歸到刑事訴訟的本身,在訴訟中強化檢、辯的對話空間,藉以賦予加害、被害兩造對判決量刑的意見表示,讓被害人滿意量刑,並讓加害人對犯罪行為提供合理補償,才是正辦。
【2011/07/2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觀察站/這本參考書 約束得了心證?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486322.shtml#ixzz1TIBGX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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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 性侵案 近年,判十年以上僅一成


性侵案 近年,判十年以上僅一成
司法院研析性侵案件量刑發現,確有量刑普遍過輕的現象。超過9成4的個案,性侵罪犯並沒有性侵前科;加害人與被害人的關係中,近8成是以男女朋友、同學或朋友、網友,前男女朋友等平行關係;在審判中坦承犯行的比率高達9成,而且沒有坦承後又翻供的情況。
研究顯示,近幾年來性侵犯數的裁判數並無明顯增降趨勢,以成年、男性、一人加害的情形最為普遍,在量刑上以判決3到5年最多,判10年以上只有64件、占1成,在有期徒刑部分最重為17年徒刑,因性侵殺人被判無期徒刑者有7件、判死刑者有2件。
性侵犯罪量刑分析報告顯示,審判實務的2大現況,包括量刑歧異現象普遍存在,法官大多以法定刑上限為量刑基準,據以審酌法定加重、減輕事由時,呈現大幅減輕、小幅加重的情況。
【2011/07/2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性侵案 近年,判十年以上僅一成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486317.shtml#ixzz1TIB6O0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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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 防範性侵再犯 強制治療共識高


防範性侵再犯 強制治療共識高
2011/07/26 22:00:03小型字 中型字 大型字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6日電)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 表示,為了防止性侵害犯罪者出獄後再犯,各界提出多 項建議,經過討論,目前以「強制治療」共識最高,「 化學去勢」及「終身保護管束」則傾向不採取。

「白玫瑰運動」將於31日第3度走上街頭,要求政 府立刻修法,積極管制「高再犯危險」的性侵犯。江宜 樺今天接受中央廣播電台專訪,表達政府現階段對各項 訴求的態度。

江宜樺表示,民間團體的訴求相當多,包括化學去 勢、終身保護管束、公開個人資料等。但目前「較有共 識」的只有「強制治療」,即讓高危險的犯人在出獄後 的一定時間內,集中在培德醫院等治療性機構,確定危 險降低才允許出院更生。

江宜樺表示,95年6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 後,已規定性侵犯在服滿刑期後必須接受觀察和治療, 但95年6月之前犯罪者不受規定,出獄後就可以直接回 社區,形成漏洞。

江宜樺說,目前行政院各部會已有一定共識,要設 法在概念上「溯及既往」,法務部也同意,適用此法者 約有50人,培德醫院應該有辦法容納,立法院也已承諾 下個會期會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列為優先法 案。若修法順利,凡是由檢察官報請法官、經醫師診斷 後屬「高再犯危險」者,都要進入培德醫院接受強制治 療。

然而,刑法若「溯及既往」恐有違憲之虞,江宜樺 表示,條文設計界定於「治療」,而非處罰、監禁、限 制人身自由,「相信在這樣的理解下,不會違反憲法! 」但他也坦承,目前僅有行政部門有共識,司法院還沒 有表達意見。

也有團體希望以化學去勢、終身保護管束等手段對 待性侵犯。江宜樺說,衛生署、醫界都認為,化學去勢 除了發洩大眾憤怒外,對於防範再次性侵沒有太大的作 用,有性暴力傾向的人不一定要使用性器官,「用一根 竹竿也能造成傷害!」而終身保護管束太過嚴格,涉及 人權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敢這麼做!」目前政 府原則上已排除這兩項做法。1000726

2011年7月26日 星期二

[剪報] 司院防恐龍法官 設性侵量刑系統 分析4年5000案件供參酌


司院防恐龍法官 設性侵量刑系統

分析4年5000案件供參酌

【劉昌松╱台北報導】針對性侵案輕判、「恐龍法官」頻傳,司法院今天將推出「妨害性自主罪量刑資訊系統」,該軟體系統分析近四年共五千多件性侵判決,找出年齡、是否攜帶兇器、口交等兩百二十七個關鍵字變項,未來法官只要在系統中勾選特定變項,就可找到過去類似案件的最高、最低以及平均判刑刑度等資訊,作為酌審量刑的參考。

對此,法界褒貶不一,有的認為可減少法官輕判,有人則擔心壓縮審判自主空間。律師賴芳玉樂觀其成,認為:「應不至於把法官電腦化,且被告量刑還是要先經過法庭辯論,不會影響法官獨立審判或壓縮被告的辯護空間,不妨先試試看。」但白玫瑰運動發言人EVA抨擊:「過去判刑就是偏低,這樣反而會讓法官更有理由繼續輕判。」 

勾選項秀出刑度

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指出:「系統主要是供年輕法官判刑參考,減少各案刑度的歧異,未來還會針對酒駕、毒品案件做出量刑資訊系統,最終將朝向設立專責單位,研究出更具體的量刑依據。」
司法院表示,這套系統是將二○○七年到二○一○年間五千多件性侵案彙整,分析出被告年齡、人數、是否攜帶兇器、有無偽裝(口罩、頭套)、性侵情形(口交、肛交)等共兩百二十七個關鍵字。
未來法官只要在系統中勾選相關的特定變項,資料庫會將過去類似案件的刑度,以曲線圖呈現統計結果,並顯示平均、最重、最輕的判刑刑度,法官還能同時點選觀看類似案件的判決書,了解判刑理由。該系統只供法官作為審酌量刑的參考,不對外公開。 

「壓縮審判空間」

對此變革,有基層法官質疑「是叫每個法官都判一樣刑度嗎?」律師侯冠群也擔心:「會壓縮法官決定刑度的審判空間及被告的辯護權。」 

性侵案量刑系統運作流程

◎司法院專案蒐集近年5000多件性侵有罪案件,分析出227項與判決刑度相關的關鍵字變項
◎法官審理性侵案,將被告年齡、犯案原因、是否攜帶兇器、毆打被害人等關鍵字變項勾選輸入電腦軟體系統
◎系統顯示出類似案件的刑度曲線統計,及平均、最重、最輕的判刑結果,法官另可點選個案,了解判刑理由
◎法官參考後依法判決,新個案也自動成為新的統計資料
資料來源:司法院 

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剪報] 重逢點燃愛火 父女亂倫吃官司


重逢點燃愛火 父女亂倫吃官司
英國一名女子透過網路找到失散多年的父親,但沒想到父女重逢後竟陷入熱戀。兩人在多年前曾一度東窗事發而雙雙被判刑,卻絲毫不減他們濃烈的愛火,服刑完畢後,兩人即以情侶姿態秘密同居,女兒甚至還在臉書上大膽宣告「我愛炒飯」,使不倫戀情再次被揭發,引起關注。
據《每日郵報》報導,26歲的葉慈(Nicole Yates)從小就和生父巴特勒(Andrew Butler)失散,6年前她經由網際網路找到當時40歲的父親,這對父女重逢後關係如膠似漆,感情一日千里,直到家人驚覺有異時,才發現兩人已經暗地裡點燃愛火發展成男女之情,並發生過多次性行為。這段亂倫關係被揭露後,兩人在法院上均坦承不諱,最後巴特勒被判入獄4個月,至於葉慈則需履行18個月社區服務。
不過,兩人炙熱的愛情卻並未因此被澆熄,巴特勒出獄後,兩人於2008年舊情復燃,並以情侶姿態同居,葉慈也在個人臉書平日休閒欄上,大膽的寫著「炒飯」。為了隱瞞這段地下情,葉慈不斷向外謊稱已有了新男友,只是始終無法說出對方的實際身份,最後謊言還是被拆穿,父女再次被捕。
葉慈表示,起初想與父親聯絡的動機是因為她相當渴望有一段父女關係,但不知道為什麼會發展成這樣的結果,現在的她只希望官司早點結束,離開生父重新開始,她說「我保證,我再也不會再見他,永遠不會!」
※延伸閱讀》
‧《每日郵報》報導/Long-lost father and daughter reunited through the internet face jail after admitting having sex 'as boyfriend and girlfriend'?
【2011/07/19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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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 父女分離20年重逢 演出亂倫醜聞


父女分離20年重逢 演出亂倫醜聞

  • 2011-07-19
  •  
  • 中國時報
  •  
  • 【蔡鵑如/綜合報導】

     英國伯明罕一對分離廿年的父女,因網路意外重逢。但父女團圓的天倫喜劇,竟演變為荒誕的亂倫醜聞。四年前東窗事發,兩人雙雙接受法律制裁。未料這對父女三年前舊情復燃,並於去年被捕,兩人恐都得陷囹圄。
     現年廿六歲的妮可拉,在廿歲那年藉著追蹤家族的網站「基因重逢」(Genes Reunited),找到當時四十歲的生父安德魯。但後來妮可拉開始膩在生父身邊,與繼父關係日漸緊張,家人才震驚得知,妮可拉與安德魯搞亂倫。
     兩人承認以「男女朋友身分」發生性關係,妮可拉被判十八個月社區服務,安德魯入獄四個月。
     沒想到,這對父女於二○○八年又重燃愛火。妮可拉為了掩護與生父的地下情,告知家人她「交了新男友」,但不願把對方介紹給家人,母親詢問時也支吾以對。
     當時,她已經和生父祕密同居,甚至在社群網頁上露骨寫道,最熱愛的休閒活動是「炒飯」。
     妮可拉的妹妹娜塔莉,後來發現一張妮可拉與安德魯的親密照,並交給母親,據悉母親驚恐大喊:「那是我前夫!」去年九月,家人毫不留情報警,逮捕這對亂倫父女。
     本月初,安德魯與妮可拉在法庭上坦承有男女關係。本案將於下月宣判,雖然可能面臨牢獄之災,但妮可拉說,她只希望官司落幕後開始過新生活,不要再和生父有任何牽扯,也永遠不再見面。

[剪報] 畸戀!父女分散多年 再次重逢竟亂倫


畸戀!父女分散多年 再次重逢竟亂倫

2011年7月19日 00:22
  • 失散多年的父女,見面後竟成一對情侶。(圖/取自每日郵報)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分散多年的父女,竟在重逢後陷入熱戀成了一對情侶!這樣誇張的亂倫案是發生在英國伯明罕,這對相戀的「父女」已經失散了20多年,6年前透過尋找失散家人的網路服務好不容易才重逢,沒想到卻陷入畸戀,還多次發生性關係。

現年26歲的女兒葉慈(Nicole Yates)一出生就和父親失散,6年前透過尋找失散家人的網路服務,找到已經46歲的親生父親巴特勒(Andrew Butler),沒想到父女倆竟暗地裡燃起愛火,發展出肉體關係,亂倫關係被揭發後,兩人在法庭上承認亂倫,巴特勒被判入獄4個月,而葉慈則是18個月社區服務。

雖然父親入獄了,但倆人的愛火卻沒有被斬斷,巴特勒出獄沒多久,父女又舊情復燃,雖然葉慈不斷企圖隱瞞,但去年9月,兩人關係的關係還是被家人發現了,再次被警方逮捕。兩人本月初當庭認罪,因為都是再犯,預計都將入監服刑。

這已經不是第一起分散多年的親人重逢後陷入愛戀的例子,德國也曾發生失聯多時的兄妹,相遇後展開不倫畸戀。帕特裏克‧斯圖賓和蘇珊娜是一對親兄妹,2001年起他們同居長達4年並先後生下了4個孩子,在2005年遭到德國法庭以「亂倫罪」判處帕特裏克2年半監禁,而他們的孩子則被政府強行送人領養。


原文網址: 畸戀!父女分散多年 再次重逢竟亂倫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7/19/91-2728651.htm#ixzz1TCPAm616

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剪報] 性侵通報案件 年增逾10%


性侵通報案件 年增逾10%

 更新日期:2011/07/16 05:30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5日電)新北市發生計程車運匠涉性侵日籍女學生,外界高度關注,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統計,全國性侵通報案件年增逾10%,去年突破萬件,今年上半年則已有6568件。
內政部家防會統計,全國性侵害通報案件去年破萬達1萬892件,較前一年增加14.14%,今年截至6月底,全國性侵通報案件有6568件。
家防會執行秘書簡慧娟表示,性侵通報案件包含疑似性侵案件與性侵通報案件,真正以刑案受理者每年約3900多件。
她表示,每年通報案件越來越多,代表民眾越來越具通報意識,性侵被害人也願意自己站出來,在友善的環境,勇敢面對不舒服的情況,通報也有助性侵再犯的預防。
對於新北市日籍女學生不幸事件,簡慧娟說,案件經通報後,社工一定會介入,若被害人有需求,可提供中英文心理諮商,相信新北市社會局會積極處理。10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