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6日 星期一

[剪報] 原諒媽媽的功課

原諒媽媽的功課

2003-10-06 00:00 作者: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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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君台北報導】遭受性侵害的兒童被剝奪了孩子對成人的安全感;而小時候有亂倫經驗的女性,承受的則是家庭中基礎關係的天崩地裂,與長大後人際相處的不信任感,這樣的孩子長大後,會用什麼樣的角度看待應該出面保護她、卻意外缺席的媽媽?上週五勵馨基金會舉辦「童年期性創傷/倖存婦女復原歷程研討會」,景文技術學院講師管貴真發表「母女關係中的結與解──兒童時期遭遇亂倫經驗的成年女性談影響母女關係變化的重要因素」,研究中訪談了4位童年遭受親人性侵害的成年女性,探討了她們不同歷程中「母女關係」的變化,與對「母親」混雜了指責、渴望母愛、疏離等等愛恨交織的情感。研究顯示,受害女性與母親的關係較不親近,也更常受到身體上的懲罰,她們對母女相處的經驗、自我形象與自己出生的家庭,都有相當多的負面觀點。學者引用國外文獻表示,創傷事件發生在童年期,受害者與加害者在權力上並不平等,受虐過程中,受害者經歷了極大的恐懼與混淆,自然會呼叫媽媽或上帝,當這個呼叫沒有回應時,基本的信任感便會粉碎,孩子會感到完全被遺棄與全然的孤獨,此後,疏離和失聯感會在所有的關係中徘徊不去,從最親密的家庭連結到最抽象的社會、宗教歸屬。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怪罪於自己的非施虐母親。對飽受童年性侵害陰影的成年女性來說,當自己鼓起勇氣,向媽媽說出童年遭受性侵犯的真相時,母親支持的程度是最重要的。有受訪者表示,她當年隱隱約約覺得媽媽知道自己的遭遇,但是也不確定,她希望說出來,讓母親更了解自己當年「怪怪」的行為;亂倫經驗這個「結」如果不「解開」,母女之間永遠有一層難以說破的隔膜。管貴真表示,許多女性揭露亂倫經驗,主要是期望能夠獲得母親的支持,但是母親的後續反應,例如希望不再談亂倫經驗、不再向其他家人揭露,或是給予負面回應等,對當事人都是非預期的「二度傷害」。但是受害者也能體會到,自己的母親受限於所處的教育與社會環境,她們沒有能力處理親人、甚至是伴侶對孩子的侵犯,她們是「非不為也是不能也」,這樣的想法讓受害者更接納母親,也與母親有更健康的連結。勵馨基金會帶領的「童年期性受虐成年女性」治療團體發現,遭遇性侵害的倖存者成為母親後,往往承受雙重的壓力,她們會害怕孩子遭遇到自己類似的命運,反而會想盡辦法保護孩子,也會出現保護過度、孩子到了高中還要接送上下學的情形,不敢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害怕生出女兒也是許多人的心結;她們對於自己能不能成為一個「好母親」也有很深的焦慮,許多受害女性來自於有問題的家庭,從小沒有受過正常的教養與父母足夠的愛,讓她們雖不想重蹈父母覆轍,但又沒有新經驗可以更新行為模式,又被迫處於和「媽媽同儕」相比較的壓力下。有位團體成員無奈的說:「因為我從小就自己照顧自己,所以我常把小孩丟給他自己,……可是我面對他們同學的媽媽或是我的同事,她們真的是那種超級無敵媽,真的做得好好喔!她們如果100分,那我就是零分,我覺得自己好像沒有能力面對這種落差。」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鄭玉英感嘆,許多遭遇性侵犯女性成長過程中角色顛倒,被迫扮演「父母小孩」,自己是未成年女孩時要照顧成年的媽媽,到了成年期,媽媽又老了,她們又要承擔成年女兒照顧父母的角色,如果再將撫育下一代的責任加進來,許多受害人根本沒有當過女兒──沒享受過被成年人疼愛的權力。過去父權唯大的社會中,女性沒有謀生能力,父親往往是家庭唯一的經濟支柱,發生父女亂倫性侵害的事件,有的母親被迫選擇視而不見,有的採取婉轉的保護措施(例如幫女兒房門加鎖),身為受害者的女兒往往出現羞恥、被母親背叛及憤怒的情緒。然而就像研究者指出的基本渴望,母女關係中不變的是「期望與母親親近」與「期望獲得母親的認可」。最後學者強調,透過諮商與治療團體正視受性侵害的創傷,是受害女性走出創傷圍成的重重迷宮,建立正向人際關係與自我關懷的契機。

2003年8月28日 星期四

[剪報]亂倫!智障兄弟性侵母親長達4年



記者:吳昭君 李讚盛     高雄     報導
高雄市傳出驚人的母子亂倫悲劇!一名單親媽媽被自己兩個智能不足的孩子,性侵長達四年之久。受害媽媽之所以委曲求全,因為孩子會暴力相向,同時她也擔心,如果不滿足孩子的性慾,兩個智障兒會到外面傷害其他的女性。

亂倫事件發生在一個單親家庭。丈夫去世多年的婦人跟兩個智障兒不正常的性關係,因為小兒子一次求愛不成氣的用頭撞牆受傷送醫才被揭發。受傷的智障兒接受治療時毫不掩飾地描述對媽媽性侵過程還說哥哥也有做,嚇壞了醫生。

悲劇開始是她的大兒子在一天晚上突然伸手抱她,性器官勃起,做母親的當然知道他想幹麻,抵擋不過十六歲正值青春期兒子的蠻力威脅,從此種下禍根,大兒子每個禮拜都要一次。被折騰的還不只這樣,母子間的不正常關係同睡一起的小兒子會好奇在旁邊看,久了竟然就有樣學樣,也逼迫媽媽發生性行為。

醫生:「他媽媽心想,如果我不讓他們發洩的話,他們會去外面傷害其他的女生。」三個人一張床,有時候相差兩歲的兄弟還會為了爭相著跟媽媽發生性關係而大打出手。媽媽看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哭,這樣身心煎熬了四年。

對智障兒來說,他們或許搞不懂這是對還是錯,但對一個母親而言,滿足兒子性慾亂倫,就因為怕不這樣犧牲,孩子會到外面做壞事,不但沒有導正觀念甚至歪曲價值,但婦人教育程度低,家境貧困,醫生也無奈,現在只能透過藥物和心裡諮詢來控制兩個無知的心靈。

2003年3月19日 星期三

[書評]華西街的一蕊花

暴力相向的大哥、不斷自殺的姐姐、糾葛的父女之愛、遠距離的夫妻關係……
未曾曝光的家族祕密,就像一部八點檔連續劇,活生生卻是李明依最真實的人生!

從十三年前螢光幕的叛逆青春少女,目前躍升為第一線節目主持人;從驚世駭俗、語不驚人,紅透半邊天的金鐘獎最佳女主角,現在是一個全然為孩子付出的媽;李明依說她的人生永遠只有一個目標就是--做個誠實的人。快人快語,說話直接,她卻從未吐露複雜的原生家庭背景,《華西街的一蕊花》多次糾纏在淚水和痛苦的回憶中,一筆一墨敘述了一個螢光幕前的明星,背後所隱藏的曲折故事,「我不吸煙、不喝酒、不吸毒、不暴力,努力做個正常的人,就是要和家人的不正常區隔……」李明依說。

這本《華西街的一蕊花》是所有明星、藝人出書以來,最真實、最駭人,但最值得你讀的書。它不是八卦,絕沒有加油添醋,這是李明依首度公開被傷害的童年往事,是她踏出陰霾勇敢的第一步。

2002年11月15日 星期五

[剪報] 性侵害冤獄 無盡的控訴


2002.11.15  中國時報
性侵害冤獄 無盡的控訴◎許文德(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

    日前板橋一名五歲女童因老師舉發其遭父親性侵害,而被台北縣社會局送交寄養家庭,並將父親依性侵害罪移送司法的案件,繼板橋地檢署偵察終結,依證據不足不起訴之後,社會局卻根據社工人員的調查,堅信女童確曾遭父親性侵害,將她繼續留置在寄養家庭,而引起社工的判斷與司法判決孰重的質疑。

     這件案例讓人憶起「無盡的控訴(Indictment)」這部電影。影片描述十九年前發生在美國的「麥克馬丁大審」(McMartin Trial),由於司法過度相信社工證辭,演變成美國史上重大的性侵害冤獄。

     1983年八月一位母親向曼哈頓派出所指控兩歲半的兒子遭幼稚園員工性侵害,警方調查結果認定園長孫子「雷巴奇」涉嫌重大乃將他逮捕。媒體隨即展開各類性侵害報導,整個社會包括司法人員都認定麥氏一家全是變態「性虐狂」(sadism)。

     助理檢察官並找上一所專門處理兒童性侵害的「國際兒童中心」,由一位擁有十三年「性侵害兒童輔導經驗」的社工,利用「布娃娃」及「遊戲錄影療法」,「循循善誘」之下,每位幼童都「異口同聲」供述曾遭性侵害,憑藉這些證辭,檢察官終將纏訟七年的被告定罪並入監服刑。

     直到數年後出面控訴的婦女才道出兒子其實是遭親生父親性侵害。可見社工雖有正面作用,卻也難免鑄成大錯的風險。第一線的婦產科醫師,往往是性侵受害者率先求助的對象,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規定,醫師不僅不得拒絕為受害者診療及開立診斷書,更要審慎處理求診婦女下體的分泌物及病歷記載,以確保受害者權益,但部份醫師因擔心司法程序而婉拒為受害者診療的事仍時有所聞,值得改善。

2002年6月5日 星期三

[剪報]《華西街的一蕊花》自傳發表 李明依:幼年遭父兄性侵害

記者胡文玲/台北報導

開運鑑定團主持人李明依3日下午為她的新書《華西街的一蕊花》舉行新書發表會,書中驚爆六歲遭到同父異母大哥性侵害,九歲被親生父親猥褻,甚至畢生幸福所繫的丈夫也兩度外遇的經過,雖然她說出書是為了尋求自我解放,發表會上卻幾次哽咽的無法自己。

李明依在《華西街的一蕊花》書中坦承自己的婚姻問題,書中描述李明依早在懷孕之前就已經和丈夫Peter的感情走到了盡頭,同時在他們分開的一年,丈夫不只有了外遇,而且也把女朋友接到家裡住了,李明依說在懷孕之前「兩人只差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而已。」李明依表示「即使我們要離婚了,我還是想生一個他的孩子」,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李明依懷孕了。

新書發表會中,李明依提起當初嫁給Peter的動機,她表示,因為成長過程中的種種不愉快,她以為嫁給一個不同國度、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就可以她逃避過去的一切,然而這樣的逃避終究沒能成功解決她內心的問題。新書發表會現場展示Peter與兒子威力的照片,李明依敘述這張照片拍攝的時候,Peter又有了外遇,說到這裡李明依忍不住對著照片掉眼淚,她表示,當她知道這件事情的時候,她也很難過,她想告訴Peter,既然你對我這樣,為什麼我還要帶著孩子來看你?

李明依在書中大膽揭露9歲時父親撫摸她下體的過程,書中描述李明依的爸爸還對李明依說「爸爸給你十塊錢,讓爸爸看你下面長毛沒?」,李明依說,她並不希望讓別人知道她的成長過程,但是這一次她希望經由這本書的出版,能解決她心裡的問題,給她的兒子一個更健康的媽媽。李明依說,在生產之後,她體會到過去的種種,並不是她能選擇的,過去的事情,並不是她的錯。

2001年3月4日 星期日

[評論]她的身體是「不潔」嗎? ─從幾部女性紀錄片談起


文 /呂木蘭
女人啊!妳的身體並非不潔,那全是來自於社會的污名化!妳的身體受到迫害,是因為這個世界紛亂犧牲了妳、這個社會不夠尊重妳、這個生活環境沒有給妳安全感......。
  女人啊!妳並沒有錯!錯的是這個紛亂世界、錯的是這個落後文明、錯的是迫害妳的侵略者!
  女人啊!勇敢地拋棄羞恥感,認同妳的身體吧!當妳感覺不舒服,大聲說出來,捍衛妳的存在尊嚴!
  女人啊!當妳受到迫害,想一想,有誰可以幫助妳?勇敢地站出來,我們一定支持妳!
 
由新境界文教基金會所主辦的「她與她的生活─女性紀錄片全國巡迴展」,於2001年6月1日至6月3日假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播映。這麼有意義的活動,在中部海線地區的參與民眾並不熱烈,顯示有關婦女議題,在中部海線地區仍未普遍受到重視與關注;不過這也象徵了婦運工作者在這個地方仍有非常廣大的努力開發之空間,也特別感謝主辦單位願意來到中部的鄉間撒下婦運理念的種子,讓少數婦女運動工作者有了集合發聲的機會。
傳統禁忌與女人身體
筆者參與了三天活動,想從影片中女性的身體經驗切入,探討台灣的女性身體與其社會文化的關係。傳統以來,女人的身體似乎一直被社會普遍認為是「不潔」的象徵。舉例來說,傳統漢人社會認為:女人月經來的時候,她不能去廟裏,因為她的身體是la-sap (骯髒、不潔之意);坐月子的女性也不能去別人家,即使她要出門,也必須撐傘以避免見到天公,因為坐月子的女性身體最la-sap (出血最多),而且帶有強大的污染力,會嚴重威脅到別人。
故傳統漢人社會中,女人在月經及坐月子期間,會有許多文化上禁忌,尤其是限制身體的行動範圍之禁忌,目的是為了防止其la-sap污染了別人。這種經由社會集體「污名化」女人身體的結果,使得女人自己也都幾乎認為:女人身體的本質是不潔的,並且不知不覺中將此觀念深深予以內化,一代傳一代,導致我們女人從不正面積極、客觀地看待我們自己的身體經驗與感覺。包括與身體相關的性事也是不潔的。凡只要談論到有關女人身體的任何事,女人甚至出現一種因身體不潔觀念所引發的「羞恥感」,認為那是「見笑代誌」(羞恥之事),甚至根本不敢去討論它。
對女性身體負面、消極的態度
在這次的女性記錄片巡迴展中,筆者發現影片中,處處充滿女性對自己身體的「羞恥感」。雖然這些「羞恥感」不見得直接來自於上述所舉月經及坐月子之因素,但是對身體的基本態度都是相當負面與消極的,而且都是不敢正面、積極地客觀面對自己的身體經驗與感覺。
例如在「玫瑰戰爭」中,我們瞭解一個女性被性騷擾/性暴力的時後,社會大眾通常非但沒有同情她,反而會質疑或譴責是不是因為她的行為不檢點才導致他人騷擾/強暴?而被騷擾/強暴者,通常也不敢控訴加害者,因為受害者通常在社會偏見的輿論之下,壓抑其不舒服的感覺及憤怒,同時不禁自我懷疑是不是真的行為不檢點?甚至她會認為在大眾面前公開自己被性騷擾/強暴,是一件很「丟臉」的事。
這其實是我們社會普遍存在一種對女性身體的偏見。這種偏見以為女人的身體受到侵犯,完全是因為她不自愛,所以惹來性騷擾/強暴。女性在這樣社會集體偏見的論述之下,一旦她被侵犯,便認為自己的身體是不潔的,進而產生一種「羞恥感」。她將內心不舒服及憤怒的感覺壓抑下來,或者刻意忽略或逃避這些身體的感覺,最後造成難以平復的傷痛。
其實我們應該客觀正確地認識:性騷擾/暴力絕對不是受害者的錯,加害者才是應該被譴責的對象!我們應該盡全力保護受害者,而不是讓她們受到二度傷害。根據研究分析,性騷擾/暴力通常發生在一種不平等的權力結構關係中,例如男主管/女部屬、男長輩/女晚輩、男老師/女學生、男強/女弱(少部分也有女強/男弱)等之不對等的結構關係中。體認這個事實,我們就要破除社會對女人身體的集體偏見,讓受侵害的女人不要再感到羞恥或自責,因為錯不在妳!
尊重與同情的匱乏
另外,在「少奶奶,早安」一片中,我們也看到少奶奶在切除乳房之後,普遍存在對自己身體的「失落感」和「羞恥感」。少了乳房,失去做為女人的象徵,許多少奶奶認為自己已經不再是個正常的女人。少奶奶的羞恥感來自於不再具有女性身體的完整形象,因而感到自卑;更重大的壓力還有來自於周遭社會對少奶奶異樣及嘲笑的眼光。
記得片中敘述有位少奶奶參加公司旅遊,就被其男性同事揶揄說她晚上可以到男生宿舍一起睡覺。我們的社會(尤其是男人所主導的社會)似乎從來不懂得要去尊重和幫助身體有缺陷的人!難道身體有缺陷或殘障者就沒有被尊重的人權嗎?來自於男人的嘲諷,更深深地刺傷著少奶奶的心,教少奶奶如何能夠積極地從失落感中走出來呢?和前述性騷擾/暴力的例子一般,我們的社會大眾對於身心受害的女性,總是多一份嘲笑,少一份同情,這不是一種社會病態嗎?在一個病態的社會裏,受害的女人要驅逐潛意識中的身體「羞恥感」,談何容易?也因此女性在承受的身體受害之際,往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走出傷痛。
阿媽的秘密
另一部令人痛心疾首的片子莫過於「阿媽的祕密」。日本殖民時代,一群年輕的台灣女性被迫強徵去當日軍的性奴隸,她們的身體成為慰安日軍的工具,從沒有人真正地關心她們究竟是誰。即便戰爭結束獲得自由,這些阿媽已被摧殘得不敢迎接自由的陽光。她們躲在心靈的陰暗角落,認為自己非常la-sap、不乾淨,連自己的親人鄰居都無法接受,甚至排斥她們。這些阿媽獨自承受一個永遠無法解釋的悲痛命運,從不知道可以向誰訴說?又有誰可以為她們伸張正義?她們擔心別人知道這一段「見不得人」的過去,認為那是很丟臉的事。然而,這是阿媽的錯嗎?當然不!
所謂殖民時代是指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的侵略,而強國侵犯弱勢國家的女人是不分種族、階級、宗教......等差異的;換句話說,弱勢國家的女人是集體被迫害的。日本當時強迫徵召的台灣慰安婦女是不分閩南、客家和原住民等族群。試問,讓這些阿媽自己默默承擔殖民侵略的痛苦是公平的嗎?我們的國家、社會難道不應該與阿媽同仇敵愾,為受迫害的女性同胞爭取應有的人權尊嚴嗎?今天代表阿媽出面討回公道,絕對必須提高至國家層次,由我們的政府挺力為阿媽爭取公平正義。
(本文轉載自主婦聯盟會訊)

1998年7月29日 星期三

[剪報]印尼暴動 華裔婦女留下歷史的傷口

【楊索】 在印尼,上帝好像睡著了,這個國家已成為一個悲慘世界。對華人婦女 而言,這裡猶如剝奪她們身心尊嚴的人間煉獄。  從五月暴動至今,身在印尼的華裔婦女,惶惑不安,她們有的家中被燒、被 搶;更甚者,有的家人被強暴,或者本身被輪暴。使她們難以承受的是,這些事還發生在親人面前,處在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情境下,她們有的被殺,有 的事後自殺身亡。

 這是亂世中,一群不幸婦女的遭遇。

 在印尼五月暴動期間,根據官方及民間救援團體確認,迄今已發現有一百六 十八位華裔婦女遭受有計劃性的強暴及輪姦,她們的年齡從十歲至五十五歲不 等,其中有二十人在事後被殺害。

 據印尼「受暴婦女求助中心」負責人伊塔指出,部分受強暴婦女,她們的護 照或身分證被暴徒奪去,事件過後,受害者還收到恐嚇電話或強暴當時的照片 ,使這群身心受創的婦女更為恐懼,因此,不敢尋求援助。

 根據「人道志願者」救援團體指出,因強暴事件死亡的二十人中,有些人當 場被歹徒殺害;有的是被棄置在焚燒的建築物中;也有數位是不堪羞辱自殺了。

 由天主教神父山迪亞旺領導的這個組織,在一份報告中,特別提到,一位被輪暴的十歲女童,還被切下生殖器,這位女童後來在新加坡的一所醫院內死亡 。

 一位十八歲的女孩薇薇安,向婦女救援團體敘述她的遭遇,她說,她是住在 雅加達市東邊的華人社區,在五月十四日,暴動最熾烈的那天,幾百個印尼人衝進她們家的大樓,還高喊「吃掉中國豬」,在混亂中,她先是親眼看到一個 二十歲的女孩被四個男人強暴,以後,她也見到自己的妹妹淪於五個男人之手 。

 薇薇安自己被九個男人輪暴,和她們家在一起的嬸嬸也難逃毒手,同時,薇 薇安的妹妹因為向其中一個強暴者吐口水,結果激怒那個男人,被當場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