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遭哥猥褻被安置 父淋汽油抗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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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失業又長期酗酒的父親,6日在桃園縣警局中路派出所前,當著小六兒子的面企圖淋汽油自焚,原因是抗議樓上的家暴中心安置他的小三女兒半年多,害家人無法團圓過父親節,桃園縣社會處連日訪視評估,警告如果再不改過,就剝奪其親權。 「我要女兒回家過父親節,有過分嗎?」6日傍晚5時,這名父親頭綁「誓死抗議」白布條,帶著幼子和兩個小寶特瓶裝汽油,到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樓下、派出所門外,大聲抗議。 員警立即出面調解,但情緒已失控的男子不領情,還揚言:「不還我女兒,就自焚給你們看!」說完就打開其中一瓶往自己頭上淋,因為汽油造成眼睛刺痛,他大聲哭叫,還未點火,就被員警當場制伏送醫。 桃園縣社會處顧及他當著兒子的面前做出極度不理性行為,可能造成觀念偏差,嚴重影響身心發展,當場火速安置他的兒子,給予心理輔導。 這名男子隔天出院休養,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警方說,男子已離婚,有詐欺等前科,長期失業,經濟不穩,又愛喝酒,目前情緒已平復,更後悔因為魯莽行為讓兒子也被安置。 社會處表示,男子因為打零工,時常留年幼的兒女單獨在家,去年夏天某個假日,他兒子趁父親不在,偷拿父親的A片觀賞,竟在家中猥褻妹妹,妹妹上學後向老師報告,才揭發這起亂倫悲劇,隔日妹妹馬上被社會處安置。 |
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剪報] 妹遭哥猥褻被安置 父淋汽油抗議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剪報] 姦殺國中女又性侵女兒 獸男一審處死刑
姦殺國中女又性侵女兒 獸男一審處死刑
NOWNEWS (2010/08/12 16:47)
性侵女兒的曹添壽(53歲)於今年被移送法辦,警方進行DNA鑑定後發現,原來他是10年前國中女學生姦殺案的兇手;基隆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將曹嫌處以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今年三月曹嫌因涉嫌性侵親生女兒,被檢警帶回並做DNA鑑定,比對後發現與10年前基隆市國中女學生姦殺案的兇嫌DNA相符,在今年4月份時將他拘提到案。曹嫌也坦承自己常利用晚間載客之便,犯下多起未曝光的持刀恐嚇性侵案。
職業為計程車司機的曹嫌,在89年9月11日當晚6時,在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二路搭載13歲就讀百福國中的女學生,一上車後曹嫌竟將車門鎖上,並載到長安街新台五線的陸橋下,用膠帶封住女學生的嘴,掐其頸部性侵得逞後;因擔心女學生看見他的職業登記證,於是先將她勒斃,再用膠帶封其鼻口,棄屍時,曹嫌抓住她的腳,任憑頭部在地上摩擦,手段甚為狠毒。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曹嫌表示自己的行為罪大惡極,「真的很想早一點死掉」;被害人家屬的母親也表示,「不要再讓曹添壽回到社會危害其他人」。合議庭認為,曹嫌手段凶殘,泯滅人性,連續犯下多起性侵案後,又不知悔改,所以法院一審後判處曹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剪報] 姦殺國中女逃10年 死刑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10年前,運將曹添壽姦殺13歲國中女學生案,基隆地院開2次庭即判處曹某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合議庭認為,曹某姦殺國中生的手法兇殘,泯滅人性,且犯後不知悔改,又再犯其他性侵案,毫無悔意,罪大惡極,人神共憤。
審理時,曹添壽坦承所有犯行,表示「我罪該萬死,我覺得自己太可惡,我真的很想早一點死掉。」雖然被害女學生已殞命10年,但被害人家屬在法院旁聽席上仍不時哭泣,被問及對本案有何意見時,女學生母親憂傷地說「不要再讓曹添壽回到社會危害其他人了 」。
今年3月,檢、警從曹嫌犯下的另起性侵案中,比對出與懸宕10年的國中女學生性侵命案兇嫌DNA吻合。6月21日,基隆地院進行準備程序後,8月9日開庭,隔日即宣判,判處曹添壽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曹添壽89年9月11日開著車,攜帶膠布,四處找尋性侵對象,當晚6時許,在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二路搭載13歲就讀百福國中的女學生返家。曹嫌在女學生上車後將車門上鎖,將車停在長安街新台五線陸橋下,迅速跨到後座,取出預先放在手煞車旁的膠布,纏繞女學生的嘴巴,再以雙手掐住她的頸部,直到她無力抵抗再性侵。曹嫌得逞後,發現忘了遮掩營業小客車的執業登記證,擔心女學生記住他的身分,於是勒昏女學生,再以膠布纏繞其口、鼻棄屍,棄屍時,曹嫌抓著女學生的腳,拖行遺體,任憑女學生的頭、臉在地面摩擦,手段兇殘。
[剪報] 驗狼父DNA 破10年前姦殺案
驗狼父DNA 破10年前姦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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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歲曹姓男子今年因性侵女兒被送辦,警方採DNA比對,發現十年前的基隆巿國中女生姦殺命案是他幹的;基隆地院合議庭前天審結宣判,認為曹泯滅人性、人神共憤,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住台北巿的曹姓男子,今年三月被控性侵親生女兒,警方採他DNA比對,發現與基隆十年前國中女學生命案採到的下體精子細胞DNA相符,今年四月十五日將他拘提到案。曹坦承犯案,還承認在八十九年間駕駛計程車為業時,趁夜間載客之便,犯下多起未曝光的持刀恐嚇性侵案件。 檢警調查,曹姓男子當年開計程車,於八十九年九月十一日晚間,行經基隆巿七堵區明德二路附近載到陳姓國二女學生,他不顧陳女反對,反鎖車門,逕自載往七堵區新台五線陸橋下。 曹姓男子取出事先準備的膠布封住少女口部,並掐住少女頸部性侵得逞,因擔心少女已看到他車上的執業登記證,便勒斃少女滅口。 基隆地檢署今年五月起訴求處死刑。地院開庭時,死者父母痛陳「不要讓這種人再出來害人」,曹坦承犯行說「我真想早一點死,我真得是太可惡了」。 |
[剪報] 獸父姦女被訴 DNA驗出10年前曾姦殺人
獸父姦女被訴 DNA驗出10年前曾姦殺人
2010年08月12日 壹蘋果89年9月11日,曹男行經基隆巿七堵區明德二路附近載到陳姓國二女學生,上車後將車門鎖上,強行載往七堵區新台五線陸橋下,將少女封住嘴部,手掐少女頸,趁她無力反抗時逞慾。事後因擔心女學生報案,勒斃女學生滅口。基隆地院合議庭前天審結宣判,認為曹泯滅人性,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剪報] 高中女控性侵 父否認
2010.08.1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區傳出父親性侵女兒長達8、9年疑雲,受害女指父親從她小學二年級開始性侵,迄今念高一仍不罷休,國中二年級時還曾墮胎;但父親完全否認,指是要女兒念軍校,女兒不聽話還在外交男友,才會誣指他。檢警將深入查證雙方供詞可信度。
對此,市府社會處社工部門不願證實此事、也不願透露受害女是否安置到安全處所。被指是女學生就讀的高中,校方也否認有此案、強調校內教官未通報此案,毫無所悉。
據了解,這名就讀高中一年級的女學生是經學校教官向檢警單位、社會處報案。女學生控訴,父親從她小學二年級起就開始對她性侵,每週約2次,父親有時會戴保險套、有時不戴,父親性器官上有顆痣、並恫嚇不准對別人講,也不能拒絕,否則要放狗咬她,直到她漸懂事、不堪父親持續凌辱,曾經逃家,仍被抓回家。
女學生透露,小時候被父親性侵次數較多;長大後次數比較少,讀國中二年級時曾經墮胎,她認為這是亂倫、完全不對的事,心裡難過到曾割腕自殘。
警方傳訊女學生父親時,男子完全否認女兒控訴,並說是要女兒去報考軍校,女兒抗拒、叛逆,這可能是女兒誣指他的緣由。
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
[剪報] 救回援交女兒 怨法律逼骨肉分離
2010年8月8日 星期日
[剪報] 記憶為什麼會變成恐怖謊言?
【明報專訊】美國學者伊麗莎白.洛夫特斯(Elizabeth Loftu)專門研究人類記憶,他與作家凱瑟琳.克禪(Katherine Ketcham)合著的《當心!你的記憶會犯罪》(The Myth of Repressed Memory)在九十年代中面世,曾引起廣泛討論,被形容為像一本「最驚人的恐怖小說」,中譯本最近面世,當中有很多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當心!你的記憶會犯罪》所例舉的案例都像恐怖小說,足以讓每一個人陷入噩夢──伊琳望着自己六歲大女兒的眼睛時,忽然記起,二十年前自己的父親殺死了自己的好友,所有細節栩栩如生;伊麗莎白、艾琳和帕米拉在心理醫生的引導下,驚覺自己小時候曾被家人性侵犯,而回憶之門一旦打開,各種影像湧現,世界一下子崩潰;還有七十歲老人與其妻子忽然被女兒控告曾虐待三個月大時的女兒,以及大量類似個案——伊麗莎白.洛夫特斯發現,這些個案裏的受害人都是在一段長時間裏(二十年、三十年)對這些創傷毫無記憶,但用她們的心理醫生的話來說,是「創傷後遺」壓抑了這些回憶。
故事沒有完,後來發覺這些記憶及其指控,都是在心理醫生引導下跑出來的,基本上毫無事實根據,這是怎麼一回事?這到底是她們壓抑了創傷記憶,還是記憶會犯罪,說了假話?這一切大概需要由壓抑(repress)這個詞說起,本書作者發覺,在九十年代,壓抑記憶的大傳染病在媒體裏蔓延,而起因只是一群拙劣的心理學家大加渲染,導致整個社會對亂倫的恐懼不斷擴大。本書作者從多方面論證,記憶並不如一般人所認為的那樣,可以完整無缺的冰封起來,相反,記憶往往會受不同的因素影響(例如別人說的話、事後信息等等)。弗洛伊德的壓抑說也不是指無意識的壓抑,而是有意識,刻意地迴避創傷回憶,最終導致生理病狀的出現。
這本書理所當然受到一些人提出反對,事實上,此書只聚焦於一些手段拙劣的心理醫生所造成的惡果,由於他們只是相信簡化失真的精神分析理論,把所有病人的病狀都歸結為亂倫倖存的後果,並引導病人相信他們的診斷,形成了一連串的恐怖謊言——這無疑是事實,但是否事實的全部呢?這就只能留待讀者自己去解答。
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剪報] 叔叔娶姪女 假結婚來台打工
叔叔娶姪女 假結婚來台打工
民視 (2010-08-06 20:55)娶中國老婆不稀奇,奇怪的是竟然娶自己在中國的姪女當老婆,屏東恆春一名男子,將結婚30年的髮妻給離了,以假結婚的方式娶了堂兄弟的女兒,讓她來台打工了6年,就在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前夕,終於紙包不住火,這起離譜的叔姪假結婚終於曝了光。阿秀裁縫店的老闆娘,在恆春的家中努力的改衣服,對前夫的事一蓋不理。說是前夫,原因是鄭姓男子,為了讓在中國的堂兄弟的女兒來台打工,竟然把結婚30多年的阿秀給離了,然後再涉嫌辦理假結婚,把姪女給弄進了台灣,這事說來離譜,鄰居也看不出蛛絲馬跡。
有血緣還結婚豈不亂倫?從身分證上看除了年齡的差異,還有就是兩個人都姓鄭,快6年了,移民署查的越來越緊,趕緊自己請律師向管轄派出所自首,這起叔姪女假結婚終於曝了光。同樣姓鄭的姪女在台北打工,只要移民署要來訪問,就趕緊通知叔叔從恆春趕來台北演戲,但是移民署已經發現諸多疑點,這起案件才曝了光。(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
2010年8月5日 星期四
[剪報] 日本兒童遭性侵案 上半年創新高
根據日本警視廳今年上半年的統計數字顯示,孩童身體明顯遭到侵犯的有高達近295位,比去年同期增加90%,其中有63位是學齡前兒童,另外,因為性侵兒童遭到檢察官起訴的嫌犯有41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8%。
日本警視廳高層表示,將會全力打擊兒童色情犯罪。日本政府已成立「犯罪對策內閣會議小組」,制定打擊兒童色情犯罪的各種對策與防範措施,並將於年底開始正式實施。
此外,日本警方還公布,上半年兒童受虐案件共有181起,受虐兒童高達187人,其中有18名兒童被虐待致死,而有199名涉嫌虐童的監護人遭到警方逮捕。
[剪報] 獸父蹂躪兩女 重判19年
中國時報 2010.08.05
李坤建/新竹報導
四十二歲陳姓男子,七年前離婚後,先後多次酗酒後,性侵當時年僅九歲和八歲的女兒。今年二月見大女兒想外出約會,陳某把她推倒在草地性侵,逼迫女兒喊他叫「老公」。女兒向男友哭訴,最後和男友報警揪出狼父惡劣行徑。新竹地方法院重判狼父十九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和前妻生下一男二女,離婚後子女都歸他扶養。詎料陳父因性慾無發洩管道,把腦筋動到自己女兒身上。九十二年九月間,先向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大女兒下手,起先撫摸、猥褻,女兒升上國中後逐漸發育,竟進一步性侵,每周至少二次。
小女兒升上國中後,狼父也開始伸出魔爪,把她當做洩慾對象,女兒若不從即遭暴力相向,並恐嚇要將她們趕出家門,讓二名幼女心生畏懼,不敢向任何人吐露實情。二月間,陳某見大女兒打扮漂亮,獲知準備外出和男友約會,陳嫌竟再把女兒推倒在草地性侵,還逼迫喊他叫「老公」。
女兒被蹂躪後,向男友哭訴,男友質問陳父為何亂倫性侵女兒,陳父擔心醜聞曝光,當場向兩人跪求原諒,並寫悔過書發誓不再犯。詎料,陳某不到幾天又對小女兒性侵,陳父擔心她告訴姊姊及其男友,恫嚇說你們把我逼瘋的話,就要同歸於盡。兩姊妹和男友,決定不再姑息報警。
法官審後認為,被告沒有嚴重精神病症,身為人父,竟多次亂倫性侵,判處十九年有期徒刑並令接受治療,以矯正其偏差之性侵害心理及行為。
[剪報] 狼父性侵未成年2女長達7年 法官重判19年
2010.08.05
中廣新聞/彭清仁
新竹縣一名42歲單親父親,從民國92年開始,先後性侵當時年僅9歲和8歲的女兒,時間長達7年。今年2月間大女兒準備和男友外出,父親發現後,不但阻止外出,還性侵大女兒,男友得知後,聯合被害人的哥哥,向警方報案。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名,判處亂倫的被告19年徒刑,並諭令到相關處所治療。
檢警調查指出,新竹縣四十二歲的單親父親,與前妻生下一男兩女,九十一年離婚後,三名子女都跟著父親生活,卻不料兩名女兒從小學二、三年級開始,就長期遭狠心父親猥褻,可憐的這對姐妹,上國中之後,在身體發育逐漸成熟後,更是被父親當成洩慾的對象,平均每週遭性侵兩次,但兩名女兒卻一直隱忍不敢向師長說明。
今年二月間,十六歲的大女兒準備和男友外出,被父親得自後,不但阻止女兒外出,還將女兒推倒在草皮上性侵害得逞。大女兒男友一再追問為何爽約,大女兒才道出淒慘遭遇。男友於是私下與女友哥哥連繫,決定舉發狠心父親的獸行。父親得知後擔心東窗事發,寫下悔過書,跪求兒子和女兒男友不要報警,卻不料隔天狠心父親又性侵害二女兒,兒子才向警方舉發父親亂倫獸行。檢察官為保護子女,今年初將父親收押禁見,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以被告身為人父,卻亂倫性侵,致兩名女兒身心重創一輩子,法官因而依妨害性自主罪名,重判狠心父親十九年的有期徒刑,並諭令至相關處所治療。
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剪報] 性侵2稚女 獸父判1139年
性侵2稚女 獸父判1139年
2010年08月04日蘋果日報
廖妻上大夜班返家,發現長女不在房間睡覺,下樓撞見丈夫,長女正在廁所裡穿衣服,才知女兒遭性侵。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廖姓男子三年前性侵就讀國中的兩名親生女兒,去年九月,廖妻返家撞見丈夫和女兒一前一後從廁所走出,始知丈夫惡行,憤而報警究辦。
依規定僅執行30年
桃園地院庭長徐培元說,廖男連續性侵兩名幼女,觸加重強制性交罪共一百一十一罪,各處七年六月徒刑;強制性交八十七罪,各處三年六月徒刑;二女兒強制性交未遂判處兩年,若依一罪一罰可判一千一百三十九年,但法令規定應執行不得逾三十年,只能判處最重三十年刑期。
桃園縣社會處表示,廖男工作不穩,經濟靠妻子上大夜班維持,廖在家照顧三名子女,妻子沒想到丈夫竟對親生女下手,當時被強制安置半年的兩名女兒,評估後已回到她身邊。
判決指出,廖男二○○七年起常趁妻子外出或上大夜班時,把讀國中的長女拉到房間,迫她撫摸其生殖器,命她口交,將生殖器插入女兒下體,若有不從即抓其頭髮或持棍棒毆打,廖男以一周一次的頻率,性侵長女兩年多,連次女也不放過。去年九月廖妻返家發現長女不在房間睡覺,見丈夫從廁所出來,長女正在廁所裡穿衣服始察覺有異,問出實情報警。
[剪報] 婦女醒覺中心:調查顯示‧兒童性虐案定罪率僅4%
婦女醒覺中心:調查顯示‧兒童性虐案定罪率僅4%
星洲日報‧2010.08.04
(吉隆坡)婦女醒覺中心(WCC)在2000至2004年在檳城進行的調查顯示,有45%的兒童性虐待案件被帶上法庭後撤銷,定罪率只有4%。
這是國內首次針對“在法庭的兒童性虐待案件”展開的調查活動。
成人須提高警惕關注
WCC董事比麗瑪醫生表示,國內的刑事司法結構與態度因素如受害者不願出庭供證,侵犯者失蹤、證據不足、冗長審訊等,是造成兒童性虐待案定罪率偏低的原因。
她今日(週三,8月4日)出席預防兒童性虐待社區計劃(CSAP)及徽標推介禮上致詞時表示,政府和社會人士當務之急是提醒成人有關兒童性虐待案件已到了嚴重地步,必須提高警惕和關注。
她表示,當局有必要鼓勵兒童說出被人侵犯事件,而成人則必須要學會傾聽孩子的投訴或心聲。
不認同嚴懲施暴者
她不認同政府嚴懲施暴者,如在施暴者額頭紋身或公開打鞭建議等,但認為應提高這類案件的定罪率,將施暴者繩之以法。
她說,家長需要教導孩子如何分析身體甚麼部位可被別人觸碰和不可觸碰、告訴別人問題、不要守秘密等,提高孩子對性虐待的意識。
她表示,如果家長發現孩子遭人性侵犯,應馬上舉報此事或尋求援助,不應拖延時間。
比麗瑪也說,根據2001年兒童兒童法令,兒童定義是18歲以下者,並非12歲以下,凡是18歲以下被性侵犯,被歸納為兒童性虐待。
辦“培訓培訓員的活動”
預防兒童性虐待社區計劃是由萬達鎮扶輪社主辦,參與此計劃包括帝帝旺沙、沙亞南、吉隆坡北區、吉隆坡中馬區及雙溪威扶輪社。
萬達鎮扶輪社計劃服務主席黃力強表示,扶輪社將在全國各地栽培500至1000名教員、提供兒童“確保我安全”教育課程、適當教導兒童的有關預防性虐待的方法、設立預防兒童性虐待基金會以確保這計劃能持久性,以及提倡兒童權益。
預防兒童性虐待社區計劃贊助人丹斯里劉萬騰認為,兒童遭性虐待是項非常嚴重問題,他建議政府應加強對性虐待施暴者的刑罰,如替施暴者在額頭紋記號、公開鞭笞等,以便起阻嚇作用。
此外,萬達鎮扶輪社也將在8月28和29日,在八打靈再也舉辦“培訓培訓員的活動”。活動免費公開給公眾參與。有興趣者可通過電郵1wholesome.life@gmail.com [1]查詢。
[剪報] 中國獸父性侵女兒近10年 母親為保家不說
自由時報 即時新聞【8/3 11:38】
〔本報訊〕媒體報導,中國廣州省珠海特區日前發生一件家庭悲劇,一名現年50歲胡姓男子,10年間幾乎每周都強行性侵親生女兒,胡男為獨佔女兒還不讓女兒交男朋友,而媽媽為了保住家庭竟要求女兒不能說出去,直到上個月初,女兒吞不下這口氣,憤而報警才揭發父親的真面目。目前胡男被依涉嫌強制性侵等罪名逮捕到案。
據當地警方表示,被害女子從2000年開始,就遭到父親多次猥褻,起初僅是撫摸女兒的手和身體,並強制她做一些變態性行為,由於女子當時不懂得反抗,導致父親行徑越來越囂張,並在2004年胡男在家中強制性侵女兒後,從此每周均遭性侵。
女兒多次和母親提及此事,但母親卻不以為意地表示,這種事情不要說出去,對於家庭門面不好,讓女兒受辱將近10年,直到上個月初,胡男再次對女兒伸出郎爪時,不堪受辱的女兒終於打電話報警,當地警方立刻將胡男抓獲。目前胡男將依涉嫌強制性侵等罪名逮捕到案。
[剪報] 虐童案30%與性虐待有關‧亂倫案侵犯者多是繼父
虐童案30%與性虐待有關‧亂倫案侵犯者多是繼父
星洲日報‧2010.08.04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馬來西亞福利局數據顯示,2009年所接獲的虐待兒童個案中,有30%是與兒童性虐待案有關,而95%的兒童性虐待案受害者都是女生,男生則佔5%。
警方2006年的數據顯示,有67%的亂倫案受害者是16歲以下的青少年及49%的侵犯者多是受害者繼父。
兒童性虐待案是全球所面對的問題,不管世界任何地方都有可能發生,這對無辜的兒童無疑是一種無形的危機,隨時可摧毀他們的一生。
在1989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大會上就已具體表明兒童的權利應該獲得致力保護。
扶輪社推介防兒童性虐待計劃
有鑒於此,萬達鎮扶輪社將正式推介預防兒童性虐待社區計劃(CSAP)及徽標,而參與此計劃的還包括,帝帝旺沙、沙亞南、吉隆坡北區、吉隆坡中馬區及雙溪威扶輪社。
防兒童性虐待社區計劃早在1年前已開始進行,目前也已完成數項任務,包括培訓扶輪社人員成為這計劃的教員舉辦有關講座會、於大馬成立這計劃核心小組,以及為單親媽媽及團體領袖舉辦有關防兒童性虐待講座會等。
為了要達到此計劃的效果,扶輪社將在全國各地栽培500至1000名教員、提供兒童“確保我安全”教育課程、適當教導兒童的有關預防性虐待的方法、設立預防兒童性虐待基金會以確保這計劃能持久性,以及提倡兒童權益。
[剪報] 獸父性侵大女兒曝光 再和小女兒亂倫
2010年08月04日 壹蘋果
新竹縣單親父親從7年前開始,先後性侵當時年僅9歲和8歲的2名女兒,直到今年2月,大女兒想外出約會,遭獸父攔阻並性侵,在男友追問下,惡行才曝光,獸父向女兒和其男友跪求原諒,寫下悔過書,未料3月初又再性侵小女兒,兩女兒憤而報案。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單親父對女兒應負起照護之責,卻為滿足個人私慾,枉顧倫常,且被女兒男友發現後,還恐嚇對方,惡性不輕,因此判19年,行刑前應施以治療3年。
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剪報] 父親獸行 強姦親生女致懷孕
2010-08-03 07:43:36 來源: 泉州網-東南早報
被抓時割喉自殺沒死成,稱“太恥辱,沒臉活” 晉江法院:嚴重違背人倫道德,太惡劣,應嚴懲,判刑12年
早報訊 (記者黃祖祥) “都是我的錯,這事太恥辱了,我沒臉活下去了,可連死都沒死成……”法庭上,在晉江打工的黃某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噁心”,他做的事情太令人髮指了:黃某早年離婚,那時女兒1歲,後來找的兩個“老婆”被女兒趕出家門,從去年起,感到“性壓抑”的他竟然把魔爪伸向了18歲的女兒並導致女兒懷孕。
黃某被民警抓獲時,感覺沒臉見人,偷拿刀片割喉自殺,被及時發現救治。昨日,黃某被晉江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少女報警
父親強姦我 害我懷孕了
“員警叔叔,你們幫幫我,這種日子我實在過不下去了,我父親一直強姦我,害得我現在都懷孕了……”今年2月23日晚上9時多,阿花向晉江陳埭派出所報警說,從去年8月份起,父親黃某就多次強姦她……
阿花說,去年8月的一天下午2點多,她一個人在租房內玩時,父親黃某突然走進來二話沒說就開始打她,她一下子愣住了,連聲問父親為什麼打她,但父親什麼也沒說就開始脫她的衣服,不顧她的反抗,把她強姦了……
接下來,每隔幾天父親就強姦她一次,一有不從就打人,後來她發現自己懷孕了,父親就把她關在房間裡,不讓她出來跟別人接觸。就在報警的當天下午,父親又無緣無故打了她一頓,並把她關在房間裡,等到晚上她才終於找到機會偷跑出來報警。
阿花還說,她以前曾交了一個男朋友覃某,父親知道她和別的男人交往後,威脅她不要再跟對方來往,否則就要殺了這個男的全家。
民警問阿花為什麼不早點來報警時,她說自己還有一個7歲的弟弟,她擔心父親被抓後,就沒人養弟弟了,後來她實在無法忍受這樣亂倫的日子,才痛下決心報警。
法院判決
嚴重違背人倫 嚴懲
聽完阿花的哭訴後,民警迅速趕往黃某的租房將他抓獲。
在被帶回派出所的半路上,黃某竟然用私藏在身上的刀片割喉自殺,被民警及時發現送往醫院搶救撿回一命。
阿花隨後到醫院檢查後,發現自己已經懷孕5個多月,後來她把胎兒引產了。
接受警方審訊時,41歲的黃某一開始不承認自己強姦了女兒,咬口說是女兒自願和他發生關係的。
直到庭審時,黃某才當庭認罪,承認曾多次強姦女兒。法官問他對這事是怎麼想的,黃某說:“都是我的錯,我沒臉活下去了,可連死都沒死成……”
昨日,晉江法院認為,黃某利用親屬關係長期多次對女兒進行姦淫並致其懷孕,其行為嚴重違背正常的人倫道德關係,實屬情節惡劣,並造成嚴重後果,應予嚴懲,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編後:虎毒不食子,獸父竟然姦淫女兒。對於這樣的父親,人們必然義憤填膺,紛紛指責,正如法院判決,“嚴重違背人倫道德關係”、“惡劣"、“嚴重”、“嚴懲”。法律代表社會給出了定論和懲罰。我們希望,文明和開化能夠滌蕩每一個陰暗的角落,讓人性的光輝閃耀,將獸性永封。
[剪報] 獸父強姦親生女致懷孕 關起女兒阻其談戀愛
中國經濟網 2010年08月03日 17:12
禽獸父親,將自己的女兒強姦,並連續霸佔兩個月,導致女兒懷孕。善良的少女,擔心揭發父親的獸行後,弟弟會遭拋棄,只能默默隱忍。沒想到父親得寸進尺,還阻止自己談戀愛,將她關起來,不讓她與男友見面。少女忍無可忍,才選擇報警,這一起令人髮指的“亂倫案”才最終浮出水面。而這名禽獸父親在被揭發後,覺得“無地自容”,割喉自殺未遂。
昨天,晉江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禽獸父親——41歲的重慶人黃某亮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事件
警方解救被關少女
父親割喉自殺
“我被我親爸爸給強姦了,你們趕快來救我吧!”今年2月23日,晉江陳埭警方接到一女孩求救。警方迅速趕赴位於岸兜村一齣租房,將被鎖在租房內的女孩解救出來。在女孩的指認下,民警將女孩的父親黃某亮一同帶往派出所調查情況。
“我這是在教育自己的孩子,你們憑什麼抓我?”黃某亮歇斯底里地叫著。“不是這樣的。”女孩阿蓮(化名)掩面啜泣,哽咽半天,不肯繼續講。警方決定到派出所再詳細調查了解。
不料,到了派出所,民警發現坐在后座的黃某亮竟全身是血,原來他用隨身攜帶的刀片割喉自殺。民警緊急將其送往醫院搶救。
真相
少女被父霸佔
忍無可忍報警
在女民警的鼓勵下,阿蓮終於道出了這件令人髮指的“亂倫案”。
18歲的她來自重慶,小時候,母親便跟父親離婚,從此杳無音訊。去年,阿蓮從老家來到晉江投奔父親。
去年夏天某日下午,阿蓮獨自在租房內玩耍,突然,父親凶神惡煞地衝進來,動手就打她。阿蓮覺得莫名其妙,可沒等她反應過來,父親突然強行脫下她的衣服,將她姦淫。第一次竟被親生父親奪去,阿蓮躺在床上痛哭不止。沒想到,噩夢遠遠沒有結束,此後兩個月內,每隔一段時間,父親就會過來糟蹋她。
去年年底,阿蓮認識了老鄉小覃,兩人情投意合,很快走到一起。後來,阿蓮還帶著男友面見父親。小覃長相帥氣,本以為未來的岳父大人會滿意自己,不想黃某亮竟衝自己大呼小叫。隨後,黃某亮還威脅阿蓮跟小覃分手,否則就要殺了小覃全家。
今年正月初二,小覃突然接到黃某亮發來的短信,聲稱阿蓮已經懷孕了。這時,阿蓮主動跟小覃坦白,哭訴自己被獸父強暴了,而且還懷了孕。在男友追問為何不報警時,阿蓮傷心地說,母親從小就拋棄他們,現在幼小的弟弟還需要父親的撫養,如果她衝動報警的話,弟弟可能就無依無靠了。
今年2月23日,為了阻止女兒戀愛,黃某亮將女兒關在出租房內。這次,阿蓮想到男友的鼓勵,想到父親的獸行,終於鼓起勇氣報了警。
隨後,阿蓮到醫院將肚裏的孩子引產。
判決
獸父當庭認罪
一審被判12年
搶救清醒後,黃某亮承認跟親生女兒多次發生性關係,但否認這是強姦。黃某亮稱,事發當天下午,他看到泉州某報報道了晉江一村莊,一家人因窮困,叔叔跟侄女結婚生子的事情。“那如果自己跟女兒發生性關係,也應該是可以容忍的。”黃某亮說,他想到這裡,便走進女兒的房間,跟女兒說起這個事情。隨後,他提出要跟女兒發生關係,女兒沒有明確反對。至於被抓時為何會自殺,黃某亮表示,覺得跟自己的親生女兒發生性關係,是一種恥辱,現在被外人知道,他更無地自容。
“早年,妻子離我而去,為了照顧兩個孩子,我先後也找了兩個女人,可因為女兒從中破壞,均以失敗告終。”庭審上,黃某亮終於承認自己強姦親生女兒的獸行,不過,他認為,女兒破壞了自己的愛情,看到女兒有了“新歡”,心裏很是不爽,所以才一直破壞他們的關係。
晉江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09年10月間,黃某亮在租房內,採用暴力或脅迫手段,先後多次強行與女兒阿蓮發生性關係。並致阿蓮懷孕。今年2月23日,阿蓮向警方告發。案發後,警方在拘捕黃某亮時,黃某亮自殺未遂。
法院認為,黃某亮利用親屬關係長期多次對女兒進行姦淫並致其懷孕,其行為也嚴重違背正常的人倫道德關係,實屬情節惡劣,並造成嚴重後果,應予嚴懲。最終一審判處黃某亮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海峽都市報 林小明)
[剪報] 禁女兒交男友 獸父每周亂倫1次
2010年08月03日 壹蘋果
廣州一名50歲男子,在女兒讀國小五年級時就對她性騷擾,女兒16歲時還被他性侵,連續4年,這名獸父幾乎每周都性侵女兒,還禁止女兒交男友,直到上月初,女兒才憤而報警。
根據《人民網》報導,這名女兒從小五就遭到獸父性騷擾,16歲開始淪父親性奴,她向母親求助,但母親一直不相信她,還要她封口怕影響家譽。女子現在已經22歲,她說從她16歲開始,每周都會遭父親性侵1次,精神壓力太大導致輟學。當地公安依涉嫌強姦罪將這名獸父逮捕。
[剪報] 獸父強姦幼女4年 母知情卻容忍
NOWnews(2010/08/03 22:48)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廣州一女子從小學5年級開始被親生父親騷擾,4年後被其強姦。長大成人後,父親還不准她交男朋友。海珠區檢察院近日以涉嫌強姦罪逮捕父親胡某。被捕後,胡某對女兒的控訴供認不諱。當警方問胡某,為什麼要對女兒施以獸行時,胡某沉默以對。
胡某今年50歲,海珠區居民,今年7月1日凌晨,胡某再次對女兒性侵犯時,不堪忍受的女兒終於報警,民警遂將胡某抓獲。
據胡某女兒小胡陳述,2000年她年僅12歲,正在上小學5年級,父親胡某就開始對她施以性騷擾,並持續了4年。2004年7、8份,胡某終於在家中將女兒強姦,此後胡某幾乎每週都要強姦女兒一次,直到2008年。因身心受挫,小胡早早輟學,成年後想交男朋友,也被父親禁止。
警方表示,胡某與妻子有正常的性生活,他霸佔女兒期間,還將此事告訴妻子,但妻子不相信。後來,女兒也向母親講述了父親的行為,但母親覺得家醜不外揚,且希望丈夫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慢慢改好,因此一直替胡某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