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強制治療 德國新制可借鏡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唐筱恬台北17日電)政府準備修「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讓強制治療可回溯,法界憂心恐違憲。德國去年完成最新立法,讓性犯罪的刑後治療,以民事安置的法院程序處理,值得台灣借鏡。
德國對於刑滿後仍具高風險的性罪犯處理,早有設計一套「保安監禁」處分,將被評估為高危險的性罪犯收容在監獄,與社會隔離。但歐洲人權法院2009年認定德國的作法違反歐洲人權公約,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今年據以判定違憲,讓德國必須找出新的因應方式。
長期研究德國處理性犯罪議題的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她今年暑假特別到德國考察,發現德國已於2010年10月另立新法,將性罪犯的刑後相關措施,由刑事監禁性質轉為醫療性質,以符合治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