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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7日 星期日

[剪報]6歲女童生殖器遭重創危殆 印度再發生兇殘強姦案

【新報15日綜合外電報道】

印度新德里再發生手段兇殘強姦案!6歲女童在住所外被擄走、強姦,生殖器和腸部遭重創,經多次手術搶救仍然危殆。《印度時報》報道,當地時間周日(10日)晚上10時左右,一名電單車騎士在新德里西南部卡帕希拉區馬路上,發現躺在血泊中哭泣的女童。他隨即報警,並將女童送去醫院。女童家住新德里南郊衛星城巿古爾岡,當天晚間遭綁架、強姦、凌虐。報道說,私處和腸部嚴重受創的受害人已在薩夫達君醫院動過多次手術。

疑是熟人所為

醫院院長阿薩尼表示,受害人情況危急,「她腸子局部受損、生殖器嚴重受創,須進行修復重建手術」。驗傷報告證實女童遭強姦,新德里和古爾岡警方聯合偵辦,但目前毫無線索。警方表示,被害人當晚7時左右在家門外玩耍時失蹤,家人遍尋不獲後報警,沒想到後來卻在醫院裏見到受重創、奄奄一息的女童。案發前有人看到女童跟一名20出頭的男子往古爾岡附近東達赫拉村的方向走。因暫時無法對女童錄取口供,警方正根據目擊者描述,循線追緝男子。報道說,案件有可能是熟人所為,不排除疑犯不只一人。

新德里去年12月16日發生巴士輪姦案,23歲女大學生遭輪姦、兇殘凌虐;女大學生同月29日不治。事件引起全印怒火,民眾連日示威,當局在壓力下檢討反強姦法制。

內閣火速通過命令,大幅提高性侵刑責,其中包括可對手段兇殘強姦案的被告處以死刑。

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

[評論] 從「受害者」到「反抗者」


從「受害者」到「反抗者」(張娟芬)

2010年07月19日蘋果日報



前一陣子死刑爭議捲起千堆雪,被害人保護制度也連帶成為大眾的目光焦點;隨著重啟執行、廢死議題降溫,竟然沒有人再談被害人保護制度了。
「被害人」「保護」制度,這個詞彙大家都用,加以沿用似乎很自然,為了溝通方便,似乎也不得不用。但是這些詞彙背後,藏著很值得探討質疑的一些既定想法。

1994年因著一連串校園性騷擾案的爆發,婦女團體舉辦「反性騷擾大遊行」,在行經新生南路、金華街口時,我們停下來,在那裡悼念因為性暴力而死亡的女人。我們拉起白布條,寫的不是「性暴力受害地點」,而是「受難地點」;我們宣讀一份宣言,不稱「受害者」,而稱「受難者」。一字之差,整個思考的架構完全不同,出路也柳暗花明,豁然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