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

[剪報]辯稱體罰 惡父逼小學姊弟筆插肛門

桃園一對小姊弟起床向父親問早安,父親竟對女兒襲胸「體檢」;寫錯字或做錯事,更被要求以筆插肛門百來下「體罰」。姊姊向老師哭訴後揭發父親惡行,桃園地院認定惡父犯了一百六十二次家暴性侵罪,重判十九年徒刑。

警方說,這名父親碩士畢業,在家幾乎每天全裸,只有冬天才穿內褲。他辯稱女兒開始發育,抓胸部十幾下是為檢查乳房和氣管,插肛門是兒女不聽話或做錯事不認錯,頂多只能算是體罰,埋怨學校管太多。
地院調查,小姊弟三年前就讀國小五年級、三年級時,每個假日起床後都到父親房間問候早安,父親一絲不掛坐在床邊,要姊姊躺在他大腿上,讓他抓胸撫摸。平常放學後,父親如果發現姊姊沒把他要服用的糖尿病藥丸分裝好,或是功課寫錯字、地沒掃乾淨,就要求姊姊脫光衣褲,拿五、六支筆自插肛門。通常要插一百多下,父親生氣時更多達五百多下,甚至連寫作業時肛門還插著筆。弟弟也沒逃過,放學比姊姊先回到家,照樣被父親叫去自插肛門。
這名父親施暴一年後更誇張,改用棍子和竹掃把,姊姊受不了而和父親大吵後,問導師可不可以離家出走,導師問出原委,嚇得報案,警方緊急介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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