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酒後亂倫 哥哥不願分手 刺死妹妹男朋友
NOWnews (2010/07/26 12:43)
記者朱錦華/綜合報導 河南一名被留在家鄉裡的16歲少年莊明明,3年前找到了失散15年的母親,也認識了同母異父的妹妹余露露(化名)。兄妹相認後,莊明明帶著妹妹余露露南下東莞打工。
不料在妹妹15歲生日那天,兄妹倆酒後亂倫。後來,妹妹跟男朋友周揚戀愛,莊明明在一次跟周揚的爭執中,刺死周揚。上周五該案在東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莊明明翻供,否認之前供述「喜歡妹妹」的說法,辯稱自己是因為被周揚辱罵後才殺人。
母子重逢時兄妹相認
現年19歲的莊明明是河南駐馬店人,一歲時母親離家出走,父親外出打工,他就跟著爺爺生活。由於家庭原因,他小學二年級輟學,15歲後靠打零工糊口。
2007年,16歲的莊明明剛辦到身份證就離開老家,來到東莞塘廈一家電子廠工作。據案發後莊明明的說法,他的這次打工經驗很不愉快,幾個月後就辭工回老家。莊明明回老家後,親戚告訴他母親的消息。他後來在隔壁縣城找到母親時,母親讓兒子帶著小他己兩歲的同母異父妹妹余露露南下打工,兄妹倆好有個照應。
同住期間竟酒後亂倫
2008年春節後,莊明明和余露露兄妹到東莞大嶺山工作,莊明明進入一家電子廠上班,余露露則待業。莊明明與妹妹余露露同住一間出租屋,並同睡一張床。莊明明曾供述自己對余露露一見鍾情,但他並非沒有倫常觀念:莊明明曾在半夜,將余露露壓在身下,但余露露說了句「你這樣做對得起咱媽嗎?」莊明明才沒有更進一步。 不久後,余露露轉到長安打工,但休息時間,余露露就到大嶺山找莊明明團聚。9月某日,余露露15歲生日當晚,兩人喝醉酒發生了性關係。往後一年多,兩人又發生了三次性關係。余露露曾向警方供述:有了第一次,後面幾次便無所謂了。
除夕夜刺死妹妹男友
2009年10月,余露露在長安工廠認識了工友周揚,兩人很快變成戀人並且同居。今年2月5日,莊明明打電話余露露,結果是周揚接電話,莊明明第一次知道周揚的存在。
余露露供述,後來莊明明只要有空,就打電話要求她離開周揚,但都遭到拒絕。莊明明甚至要求跟周揚見面,也遭到余露露拒絕。今年2月13日除夕夜,莊明明要求余露露到大嶺山跟他一起過年,但余露露選擇跟周揚在一起,莊明明決定約周揚難牌。
當晚9點多,莊明明帶著水果刀,在長安霄邊水庫第一次跟周揚見面。莊明明先跟周揚聊了半個多小時,氣氛還算融洽。後來,莊要求周揚離開余露露遭到拒絕和辱罵,莊明明拔出水果刀將周揚刺倒後離開現場,周揚因失血過多死亡。莊明明返回大嶺山換過衣逛街後,即被警方抓獲。
莊明明在公安和檢查機關提審時,曾明確表示殺人是因為妹妹交了男朋友,他心生氣憤,想讓他們分手。庭審時,莊明明卻翻供說,約周揚見面是因為「想認識一下妹妹交的這個男朋友」。後來他發現周揚喜歡罵人,就認為周的人品不好,希望他們分手,被拒絕後兩人發生爭執後才持刀殺人。莊還表示,買刀是切水果用的,當天是想把刀從工廠帶回住的地方,並非故意拿刀去殺人。
「你喜歡余露露嗎?」公訴人問了三遍這個問題,並解釋「喜歡」就是「男女之間有好感的那種」。直到第三次發問時,莊明明才回答稱並不反對妹妹談戀愛,只是怕她錯信了壞人。莊明明的辯護律師問:「你都不喜歡妹妹,那你跟她發生性關係是正常的嗎?」莊明明回答說:「是」。
焦點:文化程度低致翻供?
為何跟之前的供述不一樣?莊明明稱「我也不知道」。並提到自己小學二年級語文考了0分,數學考了2分。莊明明的辯護律師表示,莊明明文化程度這麼低,可能沒看清筆錄意思就簽名了,希望法庭核實其筆錄的真實性。
被害人周揚的家屬也到庭,要求判處莊明明死刑並索賠38萬元。對莊明明的行為,檢方以蓄意殺人罪起訴,莊的辯護律師認為,莊明明的行為是故意傷害,而非故意殺人,稱希望法庭考慮到其童年不幸、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等因素。
一個半小時後,庭審結束,法官宣布該案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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