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男子大偉(化名)服役時與胞妹發生多次性關係,被軍事檢察官發布妨害性自主通緝,他昨天落網時,一身砲科中士軍裝模樣,並供稱,退伍後不到案,是因為「沒有勇氣面對!」
年約20歲的大偉擔任工廠管理員,卻一身陸軍迷彩服,砲科肩章為火箭與大砲交叉圖樣,他說服役時雖只是一般二等兵,卻很喜歡當兵,因為軍旅生活很規律,才會在退伍後,向軍事用品社買迷彩服穿。
大偉說,父母很久前離異,他在國中畢業後,父親認為唸書沒用,要他做工賺錢,他去年服兵役時父親過世,之後與就讀國中的妹妹發生多次性關係,但妹妹沒懷孕。他強調,妹妹是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某次休假與妹妹發生關係時,被姑姑發現報警。軍方在他父親過世後讓他提前退伍,卻因與妹妹發生性關係時具有軍人身分,南部軍事檢察官傳喚他,他沒有勇氣面對,因此被通緝。
中市政府社工科科長吳文楦指出,如果是兩情相悅,縱使是親妹妹,都符合「兩小無猜」條款,可以免於追究,不過,如果對方不願意,或是未滿16歲,就會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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