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剪報] 導演手足亂倫 變態狼重判14年
2011年1月2日 星期日
[剪報] 3歲女童滿身鞭傷 聞「阿伯」色變
3歲女童滿身鞭傷 聞「阿伯」色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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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的奶奶說,女童平時活潑,有天發現她變得異常安靜,看起來很怕人,替女童換尿布時發現的背部、手、腳都有許多遭鞭打的痕跡,懷疑遭虐。 女童原跟父親同睡,事情發生之後,可能是擔心會被爸爸帶去找「阿伯」,只願和奶奶睡一起,但常常睡到半夜會驚醒大叫,受虐後的一周變得很怕生,直到最近才恢復活潑的樣子。 |
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剪報] 3歲女兒遭性侵? 父與友人互指是狼
自由時報 2011.01.01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花蓮一名3歲女童被叔叔發現手、腳、屁股都有被鞭打的傷痕,並懷疑遭性侵而向警方報案,花蓮警方昨晚連夜調查,初步將女童父親一名林姓友人列為施暴者,但據知,林姓友人反將矛頭指向女童親生父親,花蓮縣政府社會處人員也介入處理安置中。
警方初步調查,這名疑似遭虐的3歲女童父親數年前娶了一名外籍配偶生下女兒,但後來離婚外配回母國,就獨自撫養女兒。
調查顯示,女童被虐的時間約是在半個月前,直到前天女童被送往叔叔的家中暫住,女童叔叔才發現女童身上的傷痕,並認為是遭虐打,甚至懷疑曾遭性侵,女童昨天被送往醫院驗傷,警方據報展開調查,昨天連夜偵訊女童父親與林姓友人。
女童驗傷後,傷痕涵蓋了手、腳、屁股,初步還無法認定是否遭性侵,女童在警方人員詢問下,則稱曾被以皮帶等物鞭打,但警方尚難從她口中確認究竟是遭誰虐打。
警方說,全案仍在偵訊中,但一定會追究誰對3歲女童下如此的重手。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剪報] 淫男逼兄妹亂倫助性 哥哥受創轉姦妹
淫男逼兄妹亂倫助性 哥哥受創轉姦妹
2010年09月15日 壹蘋果某天康男趁其父母不在家,以買雞排、飲料為誘惑,邀哥哥及大妹一同前往,卻將車開往偏僻道路,以暴力威脅,逼兩兄妹在車上性交。事後拿五百元給兩人封口,兩兄妹因害怕不敢張揚。康男更食髓知味,用同樣手法要哥哥與小妹上車性交,康男還多次猥褻撫摸三兄妹胸臀。警方查出,另兩少女也被康摸胸,檢警懷疑有更多人受害。檢警調查過程中發現,哥哥疑似因此出現「創傷壓力症候群」後遺症,從被害人轉為加害人,多次對小妹伸出狼爪,小妹也坦承,哥哥常趁父母不在家時摸她私處。輔導單位認為,受害人性教育不足,在未接受長期心理輔導下,才會轉為加害人。
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剪報] 強逼3兄妹亂倫 惡狼看活春宮手淫
強逼3兄妹亂倫 惡狼看活春宮手淫(2010/09/14 09:55)
花蓮一名康姓男子將國二少年和他的2個妹妹載往山區,強迫3兄妹亂倫,他則在一旁觀賞,行徑十分變態;由於他有意染指其他女學生,全案才曝光,檢察官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康男聲押獲准。
警方調查,康姓男子(48歲)擔任水泥工,住花蓮縣一所國中附近,刻意擺放電腦、電玩給學生使用,引誘國中男女學生去他家,進而挑選下手對象。據了解,他鎖定這名被害的國二男生後,多次買酒菜到他家,還與其父母結成好友。
某日康男佯裝邀國中生與大妹開車出遊,卻趁機載到偏遠山區,逼迫哥哥在汽車上性侵妹妹,恐嚇「不聽話就揍你們」,他則在旁觀賞並手淫,事後拿5百元給被害兄妹封口;可惡的是,他還用同樣手法,要國中生與小妹在車上性交,並多次猥褻撫摸三兄妹,另有報導說,哥哥也曾遭他性侵。
9月初,一名國三女生向老師投訴說,日前遭校外一名男子騷擾,對方邀她上車「看妳的學弟妹嘿咻」,康男的惡行才曝光。警方及縣府社會局介入調查後,本月10日將康男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康嫌坦承強迫國中生性侵妹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收押禁見;該國中生因為是遭強制就範,也算被害人,且未滿14歲,無刑事責任。檢警同時查出,康男也曾對其他女學生猥褻,但未性侵得逞;至於被害國中兄妹,已由社會局安置輔導。
[剪報] 逼3兄妹車震亂倫 變態男觀賞活春宮
康嫌收押 3兄妹被安置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傳出令人髮指的性侵案!一名康姓男子月前將國二少年和他的2個妹妹載往山區,強迫三兄妹亂倫,自己在一旁觀賞;據悉,康某另曾對其他女學生猥褻,但未性侵得逞,針對亂倫案,檢察官已依妨害性自主罪聲押獲准,受害的三兄妹則被保護安置。
警方調查,康姓男子住花蓮縣一所國中附近,家中擺放電腦、電動玩具,免費提供使用,藉以引誘國中男女學生去他家,從而跟學生「混熟」以降低其戒心,再挑選下手對象。
康某月前選中三兄妹,佯裝邀3人開車出遊,卻趁機載到偏遠山區,逼迫哥哥在汽車上性侵2個妹妹,康某則在旁「欣賞」;事件會傳開,是因有學生在校言談時洩漏,被學校師長知悉,進而發現很多學生出入康姓男子家,校方進一步調查,才發現被逼亂倫案,經通報,警方及花蓮縣政府社會局介入調查處理,警方本月10日將康某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檢警初步調查,男子也曾對其他女學生猥褻,但未性侵得逞;至於被害國中兄妹,正由社會局進行安置、輔導。據了解,被害兄妹對男女之事懵懂無知,沒有判斷能力。
[剪報] 禽獸不如 性侵好友兒子 再逼兄妹亂倫
洪祥和/花蓮報導
誤交損友竟是引狼入室。五十歲康姓男子先性侵好友的國二兒子小強,再威脅利誘被害的小強,性侵兩名親妹妹,讓他觀賞「手足亂倫」戲碼,變態行徑令人匪夷所思。直到康姓男子企圖性侵小強的女同學未遂,才揭露其令人髮指的惡行。
康某與小強父親,是同村長大的數十年莫逆之交,他平時打零工維生,小強父親常會邀他到家裡相聚,康某吃飽喝足卻不知感恩,反而利用眾人對他的信任,將狼爪伸向好友的小孩。
康男從三年前開始露出狼樣,性侵就讀小五的小強,並教導與逼迫小強猥褻小四與小三的妹妹,給他觀賞,小強不從即被康某毆打,若乖乖配合,康某還會賞給小強五百元零用錢,同時,恫赫「不准跟爸媽說」。小強不僅被惡叔叔蹂躪,還得遵照演出,懵懵懂懂,又成了加害者。
小強現在就讀國二,生理出現性徵,康男竟變本加厲,進一步要求小強上演性侵亂倫活春宮給他觀賞。從小強上國中以來,被迫至少與兩個妹妹先後發生三次性關係,康某每次從旁觀看,也會跟著性慾高漲,自己打手槍,自我滿足。
康某觀賞手足亂倫還嫌不夠,時常在小強就讀國中校門附近,物色落單國中女生上下其手,剛開學第二天,就看上一名亭亭玉立的女學生,透過小強要到她的手機電話,經常打電話騷擾,女學生不理會,康某便趁下課時間,直接到學校找女學生,準備帶她到角落性侵,幸女學生跑回教室,向師長求救並報警處理,才揭露這起「惡狼導演手足亂倫」案件。
該校校長表示,小強家庭經濟小康穩定,對小孩的遭遇,痛心疾首,對加害人難以原諒;事發後,小強兄妹已被社工與檢方緊急安置收容。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康某已坦承強迫小強性侵妹妹一事,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收押禁見;至於小強遭康某強制就範,因未滿十四歲,無刑事責任,也算被害人,詳細案情仍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