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1日 星期六

[剪報] 女童安置遭舅公性侵 法院重判十七年六月

女童安置遭舅公性侵 法院重判十七年六月
中時 2009/02/21 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未滿十四歲女童,父親因家暴入獄、母親無工作,被縣府社會處安置在舅公家,沒想到又被舅公連續猥褻、性侵,讓女童遭到二次傷害。桃園地方法院廿日重判這名舅公十七年六月徒刑,女童則交由已找到的母親照料。 社會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王秀珍解釋,當初主要是考量卅七歲的舅公與女童父母親年紀相仿,本身有小孩,親子功能不錯,從商的他經濟穩定,無前科,本人有強烈意願爭取,面談後才決定將小孩交給他。 沒想到千挑萬選的安置人選,竟是一匹色狼!去年五月廿二日晚間,舅公假藉要懲罰女童偷竊,帶她到便利超商買四瓶啤酒,要她喝下兩瓶,再以怕女童嘔吐弄髒房間,要求女童到他的房間內,性侵得逞。 

  七月初,舅公又以女童晚歸為由,要求女童脫褲子,並拿鐵尺揍她。結果女童月事剛好來,舅公脫下褲子要求女童幫他打手槍,還恫嚇女童「如果不要,就要用鐵尺打你」,強制猥褻得逞。 幾天後,舅公載女童返回住處途中,以即將結束安置為由,要求與女童發生最後一次性行為。女童拒絕,結果舅公強行脫去女童衣褲,還恐嚇「不性交就不讓妳回家」。女童為了要回家,自行脫掉衣物,再度遭性侵。 

  女童因長期連續遭親人性侵,神情異常,一名住在附近的女童友人發覺,告訴社會處社工,報警處理。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這名男子對未滿十四歲女子以違反其意願而性交,判七年二月;同時以脅迫方式猥褻處三年四月;又以脅迫方式性交處七年六月,應執行十七年六月。 

[剪報] 二次傷害 安置少女遭姻親強姦 母痛罵「不是人」獸男重判17年6月

二次傷害 安置少女遭姻親強姦 母痛罵「不是人」獸男重判17年6月
(2009年02月21日) 【張沛森╱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名十四歲少女,因父親家暴經縣府社會處緊急安置,竟在安置家庭遭具有姻親關係的吳姓男子性侵,吳不僅灌醉她強脫其衣褲逞獸慾;甚至在她月經來潮時還強迫她幫他「打手槍」,少女的母親獲悉後痛罵吳男:「不是人!」並堅持提告,桃園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吳男十七年六月徒刑。 可惡至極桃園縣社會處表示,被害少女的父母親已經離婚,並由母親取得監護權,目前少女由母親負責照顧,社工仍持續對她進行諮商輔導,期望她能早日走出陰霾。 

  法院判決指出,這名少女二○○七年十二月間因遭父親嚴重家暴,經桃園縣政府社會處緊急安置在庇護中心,其後考量家屬的意願和社工評估後,去年二月十二日送到與少女具有姻親關係的吳姓男子(在押)家中安置。 

2009年2月3日 星期二

[剪報] 法國有200萬亂倫受害者 只因法律並無懲罰

法國有200萬亂倫受害者 只因法律並無懲罰
03 February 2009 8:23am 

統計數字顯示,法國目前有200萬亂倫受害者。法國國民議會議員在一份報告中建議把亂倫罪納入刑法之中,以便加強預防、改善對亂 倫受害者的治療以及嚴懲亂倫罪行。


2月3日報道 統計數字顯示,法國目前有200萬亂倫受害者。法國國民議會議員在一份報告中建議把亂倫罪納入刑法之中,以便加強預防、改善對亂 倫受害者的治療以及嚴懲亂倫罪行。

據歐洲時報2日報道,法國議員瑪麗-露易絲·弗爾女士受國民議會人民運動聯盟黨團之托,在報告提醒說,目前的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 對亂倫者和亂倫性侵犯行為的懲罰,今天亂倫性侵犯行為“一方面被視為強奸行為,另一方面被視為猥褻行為”。

弗爾議員在記者會上強調:“要想整頓,必須先正名。”

弗爾女士指出,在“深入研究”、“對有關機構視察”、“自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多次聽證”、以及“閱讀數百頁的陳述證言”之後, 撰寫了這份報告,其目的是破除“法國的最後一個禁忌”。

2009年2月2日 星期一

[剪報] 驚爆 四分之一法國人身邊有亂倫受害者

驚爆 四分之一法國人身邊有亂倫受害者

【大紀元2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宇寧法國報導)近日,由法國「亂倫受害者國際委員會(AIVI )」委託Ipsos民調公司對全法有代表性的931人進行抽樣調查,這是法國首次對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性侵犯及亂倫所做的調查。結果顯示,3 %的法國人表示他們曾是亂倫的受害者,並且4個法國人中就有1個瞭解周圍的人中至少有1個亂倫受害者。與此同時,國民議會提出報告建議針對亂倫案件修訂刑法典。

43歲的亂倫受害者國際委員會主席伊莎貝爾‧奧布瑞(Isabelle Aubry)表示:「根據這一調查,涉及到200萬人, 但是我個人認為涉及到人數達人口的十分之一」。她在自己書中講述了她父親如何奪走了她純真的童年,她呼籲政府和社會:「我們想告訴人們,亂倫並不只發生在法國鄉下的農場裡,這不是一個邊緣化現象,它是一個威脅全民肌體的公害。」